Re: [檢舉] kid725 小組長暨群組長多項不適任事由
我不想做無謂的口舌之爭
單純回歸檢視證據
關於其他使用者可否回覆檢舉文的問題
請你直接建議群組長
先說結論:
1.請群組長判明「PTT其他看板」是否屬於「其他網路平台」?
2.查無檢舉人於檢舉案前曾聲明過「PTT其他看板」屬於「其他網路平台」的資料
若有,個人希望檢舉人補充
3.請群組長與被檢舉人kid725要求檢舉人endlesschaos開示其所稱:
他「保證」:「級距以年為單位 『所有』Typemoon使用者中
發文數與違規判決相關係數最大者為kid725」
的相關數據與相關係數及用以運算的datasets之詳細定義
(實際上關於這一點,我有做了幾組測試,但是靜待檢舉人開示上述資料後公開)
※雖檢舉人評論我在本串旨在帶風向
但我所提出之質疑與反駁皆佐有相關數據能供審視
而這些質疑目的在驗證證據可靠性 使得事實能更明朗
如果你提出的證據都十分牢靠 風向自然就會往你這邊走
希望案情能依照這一連串的驗證行為最終能有個公正判決(不論是對檢舉人或被檢舉人)
--
※ 引述《endlesschaos (米糕)》之銘言:
: 判決理由已經在判決公告內用紅字特地標明了
: 本板的「批評他板板務、板風」板規內容本來就包括
: 「將其他網路平台之個人事務和爭議性內容延伸至本板討論」的內容
: kid725 小組長的以下內容請問哪裡沒有把他板的爭議性內容帶來本板討論了?
看來我是繼kid725之後
第二個對「網路平台」的定義有異議的人
看一下先前kid725提出的疑問與你的回答:
: : 請問一下PTT的其他板算是"其他網路平台"嗎
: Type-moon 板是一個網路討論平台
: 除了 Type-moon 板以外的討論區當然是「其他網路平台」
恐怕一般人認知的platform和你的定義相差甚大
請問PTT的每個看板是個別deploy嗎
根據你在公告#1OSRh26m (TypeMoon)的內容:
: 提醒各位板友,Typemoon 板並無限制其他網路平台、看板的使用者進入。
如果依你的認知,「其他看板」是包含在「網路平台」之中
那你又何必分開說?
例:禁止攜帶寵物跟狗進入車廂
再引用你於#1N3ZN3Ac (TypeMoon)的言論
: PTT 是學術網路底下的討論平台
甚至是至貴板板規2.3為止,都詳細舉例了何謂看板、何謂網路平台
: 板友不得批評其他看板(如 C_Chat、八卦板)之板務板風,也請勿
: 將其他網路平台(如巴哈姆特、K島)之個人事務帶至本板。
我查不到將五、5.中備註刪除的原因
也找不到其他你曾經聲明PTT其他看板歸類於網路平台的公告
也許你可以補充
: 倘若我真的要刻意強化 kid725 小組長發文數量與判決數的關聯性
: 我的區間就不會取 4/4
: 而讓 4/8 ~ 4/11 的這些判決數量一起算進來增加數字
: 因為之後的時間區段是 kid725 小組長減少發文的一年
: 增加這些判決數量對證明其正相關性而言是不利的
判決數量 != 判決公告數
這一點我昨天應該已經提過了
基本上你那個議題已經沒有討論必要
然後希望群組長和kid725能盡速要求endlesschaos提供
他公開「保證」過的:
「級距以年為單位 『所有』Typemoon使用者中
發文數與違規判決相關係數最大者為kid725」
之詳細數據
並且請endlesschaos詳細定義相關係數
及其用以運算的兩個datase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109.101.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4775299.A.9D5.html
※ 編輯: seanx (219.109.101.222), 04/09/2019 10:16:0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