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C_Chat 的板規疑問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 ゜д ゜ )時間17年前 (2009/04/13 23:51),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首先先說明一點: PTT 的站規認定看板的事務「應當」於看板上討論 詳見 PttLaw 版置底文及精華區 ★ m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第三編 申訴程序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確實,看板的秩序理所當然會受到版務討論串影響,這是無可避免的 但使用者對看板的公共事務提出意見,這是站規所保障的權利 如果使用者和板主能形成共識,利用看板之外的管道進行討論也無不可 但以板規「禁止」討論看板事務,這很明顯和站規的精神相違背 至於板規和站規相衝突時,孰者效力較高? 這應該不必多說吧... 換句話說,問題不在板主該不該「開放」給板眾討論板務 而是板主該用什麼理由「禁止」行使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利 -- 不過連板主都堂而皇之的違反「不得公開私人信件」的規矩 甚至還做出拿私信當看板判決依據這種荒天下之大謬的事情 我想應該也沒好好讀過站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70.139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218.170.170.139 (04/14 00:14)

04/14 01:57, , 1F
讚, 感謝你
04/14 01:57, 1F

04/14 02:15, , 2F
之前看你那篇推文說有法源, 去找找不到
04/14 02:1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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