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身攻擊的標準?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5年前 (2019/04/11 17:45), 5年前編輯推噓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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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純這個案子來討論的話。我個人看法如下 基本上兩個我都還是看成是爭論上難免的針鋒相對。就個案來說,並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 經查原文 qqq3892005說的弱,指的是遊戲遊玩的能力,可受評論,並未涉及到個人人格等 因此無違規。 而karta273745雖然比較針對個人了,然而從整段回文來說,可知並不是從一開始 就無端謾罵,先前也是多次回應了原po的論點。若無故前因後果直接判定人身攻擊 恐有過當,箝制討論的疑慮。因此我認為就該案來說,判定人身攻擊並不恰當 這當然並不是說無端推文罵人小丑就是可接受的,而且也不是理直就可以無限上綱 就算原本的論點是正確的,也很認真討論,但如果以此批評他人太過逾越 還是會視為人身攻擊 ※ 引述《amd7356 (哭哭喔)》之銘言: : 想請問下關於人身攻擊這版規的標準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 : │ 文章代碼(AID): #1ShRauG1 (C_Chat) [ptt.cc] [FGO] 營運瘋了吧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54889016.A.40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5 Ptt幣 │ : └─────────────────────────────────────┘ : 該篇文章中我跟數位仁兄爭辯,到了後面他們直接針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 → qqq3892005: 你弱到已經是特例了 很遺憾 每個遊戲都不可能考慮所 : → qqq3892005: 有特例 : → qqq3892005: 阿你就是拿著很好推的主線說我弱到不可思議打不過 : → qqq3892005: 所以我用同樣的邏輯 你在GBF就是弱到連推主線送的突 : → qqq3892005: 滿方陣武都拿不到。請開始你的遊戲 : → qqq3892005: 不 你弱到連活動都打不過 你就是這麼弱 : → qqq3892005: 你剛剛的表現就是這樣囉 : → qqq3892005: 大概要弱到這種程度 才打不過FGO終章吧 抱歉我真的很 : → qqq3892005: 難找到這麼弱的例子 : → karta273745: 現在是要小丑要找台階下了嗎?可是臉都跟豬頭一樣了 : → karta273745: 我又沒說是誰,小丑怎麼自己拉椅子了呢www : → karta273745: 那你出來幫小丑幹嘛? 他自己找碴,被打成豬頭的喔 : 推 karta273745: 小丑趁亂跑走了 呵呵 : 我必須承認這文章我的語氣也不怎樣 : 但很好奇這樣是不是已經算是人身攻擊?還是單純就游走邊緣 : 就當我玻璃心吧,想問問這邊的標準是怎樣 : 不碰髒字的羞辱算不算人身攻擊,我很好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64.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54975941.A.45F.html ※ 編輯: jschenlemn (140.116.164.182), 04/11/2019 17: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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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怎樣算踰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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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明說..小丑這個案子還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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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說你媽怎麼生你這腦袋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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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抽~~ 小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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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這樣理解,小丑還可以解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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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的事情很像小丑,還算是對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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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媽怎麼生你這腦袋就是針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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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對事的評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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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垃圾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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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廚"不也是說某種行為很像狂熱的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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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34, 5年前 , 11F
中二生 為何就一定算人身攻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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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37, 5年前 , 12F
因為「廚」一字在板主群中已達成共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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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44, 5年前 , 13F
所以板主共識可以將某些特定字詞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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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 而不管其邏輯或是比例原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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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48, 5年前 , 15F
在PTT裡版主共識就是標準,不然上訴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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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權力是站方下放的,站是站方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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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路是帶動夠多版友來影響施壓版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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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那這樣為何一堆人要板主給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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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在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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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對某些判決說明一個思考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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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板主共識就是標準的話 只要其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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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沒意見的話 那麼板主想怎麼判就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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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才對啊 但我感覺板主權力沒大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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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只是不想觸法自己被桶,有的想要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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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有的想要獲得勝利,每人想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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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53, 5年前 , 27F
有的可能看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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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意思是 ki 在說小丑的時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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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沒指名 今天我只要和ki論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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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可以拉一張椅子坐下來說他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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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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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0:05, 5年前 , 32F
ka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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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共識基本上就是一個標準沒錯,而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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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成立與否在於其下的洽民是否極度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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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廚」的這個用法而言,目前雖偶有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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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連續幾屆版主的管轄下、已被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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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洽民所接受,方能作為施行的判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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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設定的標準如果不被大多數洽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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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就有被罷免或是被小組長警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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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多數洽民<--這種概念怎麼判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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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新標準開罰時,版面文章的「趴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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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彈到極大程度、版面紊亂才值得算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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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再加上小組長的判決加持,那就更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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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37, 5年前 , 44F
較著名的例子,是前任j版主開出的4-7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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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叫-3之亂,那時想通過的新標準是只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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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侮辱性批評動漫角色,一律4-7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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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39, 5年前 , 47F
但後來上綱到負面批評動漫角色就吃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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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0, 5年前 , 48F
馬上大趴踢一整天,這個標準因而被作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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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4, 5年前 , 49F
稍微查了一下,4-7之亂是2017/9/21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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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5, 5年前 , 50F
#1PmfKhYt (C_ChatBM) 可以從這篇開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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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5, 5年前 , 51F
下回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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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6, 5年前 , 52F
基本上版主職而言,如果風向支持、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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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6, 5年前 , 53F
皇到你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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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6, 5年前 , 54F
風向不支持,那就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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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6, 5年前 , 55F
這就人治啊, 幾位版主共同決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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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6, 5年前 , 56F
也依舊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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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7, 5年前 , 57F
如果要硬性標準那用機器AI巡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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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7, 5年前 , 58F
只要有出現特定用語直接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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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29, 5年前 , 59F
關於所謂的標準可以翻閱某人獨創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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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0, 5年前 , 60F
所謂的椅子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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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0, 5年前 , 61F
這種人要照甚麼規矩辦? 明顯就是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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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3, 5年前 , 62F
另外風向的部分, 比如說小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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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3, 5年前 , 63F
大家都很想要他永桶, 但依照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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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34, 5年前 , 64F
只能按已觸犯的版規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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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Shmp5HV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Shmp5HV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