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人身攻擊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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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0(30推 0噓 64→)留言9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md7356 (哭哭喔)時間5年前 (2019/04/10 2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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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下關於人身攻擊這版規的標準.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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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56→)留言6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jschenlemn (sinra)時間5年前 (2019/04/11 17:45),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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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純這個案子來討論的話。我個人看法如下. 基本上兩個我都還是看成是爭論上難免的針鋒相對。就個案來說,並不到人身攻擊的程度. 經查原文. qqq3892005說的弱,指的是遊戲遊玩的能力,可受評論,並未涉及到個人人格等. 因此無違規。. 而karta273745雖然比較針對個人了,然而從整段回文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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