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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未經授權的二創和盜版抄襲的區別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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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不用定義這幾個名詞吧,這應該已經是網路時代的常識. 然後雖然二創和盜版抄襲都有侵權嫌疑,但是因為整個圈子的文化. 所以大家對於二創比較包容,也很能理解(對創作者來說也是如此). 但是比較困惑的是,不知道大家對於「未經授權的二創」是什麼態度. 例如,國外很有名的 Ilya Kuvshin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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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律認證的抄襲 → 強姦被起訴入獄. 被眾人認定的抄襲 → 渣男(or女)侵犯他人的行為在網路上被人起底爆料. 未經過授權的二創 → 夜店撿屍沒被告就辯解說這算是和姦. 就只是像這樣。. 因為有愛?. 說穿了,這三種人都是自顧自的在做自己愛做的事,. 只不過其中一種,據說往往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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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問的是“未經授權的二創”跟“抄襲”的差別. 我對這塊剛好略懂,就個人經驗提一下. 若有其他看法也歡迎提出交流. 先說結論:如果未取得版權持有者的授權,同人商品的販售,依台灣的法律就算違法。. (依65條,因為買賣以商業為目的). 換句話說,取得版權持有人的授權就可以安心販售了,那先來瞭解一點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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