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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母崩潰飆罵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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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不解這個議題是基於哪項關鍵字引起熱論;就背景來看,現實中全身上下行頭破萬小學生並不少見,一個直排輪套裝就超過營養午餐費,兒童才藝課比大學衝刺班還火紅。. 理論上小孩子把錢塞給才藝班老師買時數,與塞給便利商店買點數在道德上都需經過家長同意,但才藝班收費會有可能每個月都問小孩:. "你確定嗎?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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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以法律來說. 看到後來,其實討論的爭執點很簡單了. 跟民法77條事實上沒什麼關係. 然後也跟小孩偷爸媽的錢、盜刷信用卡等等也毫不相干. 重點是在於民法84條的情況下,小孩花的是自己的零用錢的問題. 也就是:. 「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其零用錢,法定代理人事後不承認,效果為何?」. 有一派認為.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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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看一下系列推文跟本篇 不是很能認同B大這種"正確"見解. 民法區分各行為能力人的原因 在於兼顧交易安全與保護特定族群. 77條本文 使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未得法代允許前而處在效力未定狀態. 是因 限制行為能力人 可能社會歷練不足 思慮不周 做出決定後而負擔過於龐大的責任. 而有法代參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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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上班沒時間回. 以前當過超商店員遇過很多這種事. 也算小有心得. 基本上 我以前當店員. 那種國小國中生拿個一千就算了. 三千以上跟我說要買點數的. 直接請大人帶他來買. 不然就請他打電話回家我當面問他爸媽或是託他來買的人.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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