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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母崩潰飆罵超商
共 31 篇文章

推噓3(10推 7噓 25→)留言42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kingion (買早餐順便而已)時間6年前 (2019/05/15 01:30),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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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不解這個議題是基於哪項關鍵字引起熱論;就背景來看,現實中全身上下行頭破萬小學生並不少見,一個直排輪套裝就超過營養午餐費,兒童才藝課比大學衝刺班還火紅。. 理論上小孩子把錢塞給才藝班老師買時數,與塞給便利商店買點數在道德上都需經過家長同意,但才藝班收費會有可能每個月都問小孩:. "你確定嗎?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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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24推 0噓 40→)留言6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angryfatball (★上將潘鳳✩)時間6年前 (2019/05/14 20:03),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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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以法律來說. 看到後來,其實討論的爭執點很簡單了. 跟民法77條事實上沒什麼關係. 然後也跟小孩偷爸媽的錢、盜刷信用卡等等也毫不相干. 重點是在於民法84條的情況下,小孩花的是自己的零用錢的問題. 也就是:. 「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其零用錢,法定代理人事後不承認,效果為何?」. 有一派認為.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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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45推 1噓 199→)留言24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swgun (楊 威利)時間6年前 (2019/05/14 19:04),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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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稍微看一下系列推文跟本篇 不是很能認同B大這種"正確"見解. 民法區分各行為能力人的原因 在於兼顧交易安全與保護特定族群. 77條本文 使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未得法代允許前而處在效力未定狀態. 是因 限制行為能力人 可能社會歷練不足 思慮不周 做出決定後而負擔過於龐大的責任. 而有法代參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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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31→)留言36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wiiann (快雨時晴)時間6年前 (2019/05/14 19:04),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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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上班沒時間回. 以前當過超商店員遇過很多這種事. 也算小有心得. 基本上 我以前當店員. 那種國小國中生拿個一千就算了. 三千以上跟我說要買點數的. 直接請大人帶他來買. 不然就請他打電話回家我當面問他爸媽或是託他來買的人.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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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3推 2噓 44→)留言69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orcadan (歐卡丹)時間6年前 (2019/05/14 18: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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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才說現在是恐龍時代,. 這件事發生在二三十年前會是怎樣的結果?. 首先小孩會吃一頓藤條,接著被家長拉到超商跟店員親口道歉“店員叔叔我錯了,造成你的困擾我很對不起”. 今天小孩要一次三百五百的跑多家買,那家店員會這樣勸的。家長自己有先管好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