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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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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和單純侵權不一樣的地方是:二創是粉絲出於對作品的愛而創作,賣給同樣對作品有愛的人。. 單純侵權就像是有人盜印版權方的圖片做周邊賣錢。. (漢化組不在討論範圍內,這裡只討論商業行為). 所以二創對版權方來說 既是消費者也是競爭對手. 版權方跟二創翻臉 就像孩子拿父母的東西出去賣結果賣得比父母好 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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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SSSS的官方說禁止把電光超人的IP拿來商業用. 或不當行為 引起了一些討論 還有之前馬娘的先例. 有人說二創可以幫原作宣傳. 但是大多二創都不是義工 都是賣本子或賣周邊斂財. 不過好像有一部份人覺得這樣被吃豆腐的行為沒什麼. 我是覺得二創就像是翻唱 你就算唱的比原唱好. 但是你用別人唱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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