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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板務]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共 25 篇文章

推噓0(50推 50噓 158→)留言25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useman1104時間7年前 (2017/04/12 00:49),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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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看板 C_Chat. 標題 [板務]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時間 Wed Apr 12 00:52:55 2017───────────────────────────────────────本議題由於已達30人附議,通過轉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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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26→)留言3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ungchinchia (董)時間7年前 (2017/04/12 02:00),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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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houseman1104》之銘言:. 被水桶了覺得委屈可以去申訴. 被攻擊了當然也可以私信檢舉人身攻擊阿,沒有必要多立一條不能落井下石. 做錯事被批評本來就很正常. 在檢討板友酸人之前,是不是要先看為什麼被桶的人會被桶?. 更別說每次發文都是一面倒的以批評來捧自己所支持的作品的人. 集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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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41推 10噓 187→)留言2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mptie ([ ])時間7年前 (2017/04/12 02: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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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這條好像跟現有的私人恩怨或是人身攻擊重疊. 不過我覺得背後的精神是不一樣的. 至於有沒有需要以及執行上的難處…就再說吧. 我是覺得蠻難執行的。. 在目前的實務上,私人恩怨檢舉如果是希洽板上的言論都是視為不成立. 人身攻擊的話,如果就事論事酸個幾句也不太算…. 會有這條的出現我覺得重點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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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bbgggttt999 (明翔丸めしょがん猛もう)時間7年前 (2017/04/12 04: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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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鼓勵但是也沒有禁止的必要. 道德這種東西每個人標準都不一樣. 硬是要規範所有人都「必須遵守」那就不再是道德層面而是升級成具有拘束力的法條規範. 說到底提議這條根本沒必要. 沒有人身攻擊沒有引戰沒有造成對方名譽損害的範圍內,說什麼都是自由的. 某人被水桶,公告文下面說句爽,說句掰,說句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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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7→)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ttacksoil (擊壤)時間7年前 (2017/04/12 04: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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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需要再增加法則. 看到這標題根本暈倒. 不能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那對水桶外的版友就可以了嗎?. 如果指名道姓有詆毀的狀況. 本來就已有版規可罰. 被水桶的版友是反而有特權膩. 說在水桶中不能回嘴.... 幹 能回嘴是會比較好?. 是要在版上吵架給版友看? 廢到笑. --. 發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