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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板務] 建議禁止對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共 2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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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兩個層面來看. 一、被暫時性水桶的人. 這些人大多是犯了板規但沒有很嚴重這樣,以我對西洽板規的理解。. 在這個區間的傢伙大多是過於衝動或無心之過居多吧?. 一些讓人恨得牙癢癢的傢伙反而更知道要怎麼去抓那個度. 讓大家有種「你可以不爽我,但你就是只能看著我讓你不爽」的挫折感. 這是招仇恨角的必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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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沒有必要立這條啦. 畢竟前面都說過了,自認為被酸太超過的可以檢舉. 不然我建議如果這條通過. 應該讓提出這議題跟附議的板友負責. 訂出這板「對水桶對象落井下石」的定義. 之後只要有相關這條的檢舉或違規都要協助板主判定該案. (像是設小組長那樣). 以後板主執行就可以公告寫由誰負責判斷. 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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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摘要:. 1. 同意用既有條款處理(被酸者若覺得超過則自行檢舉). 2. 不需要增設條款. 3. 在合理範圍內,同意有些被酸只是剛好,也只是陳述事實. 無人身攻擊。. 下面是先前的部份:. 路過參與討論 文章看下來. 感覺與其針對被桶的人制定規範. 不如針對"酸人的底線"來制定規範更好. 而"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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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從幾個角度切. 使用者被水桶後是否還是使用者?. 是 就像殺人犯還有人會說他們有人權. 既然如此 那麼 只是上網嘴砲過頭導致被水桶. 跟殺人等重刑比起來只是微罪. 更何況. 有些"水桶"的標準 是自由心證 而不是量化. 就算他們申訴 那請問申訴期間 他們水桶有解除嗎?. 沒有 他們無法幫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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