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未來恐會被禁看本本 還能笑中國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AOrigin)時間3年前 (2022/03/14 13:39), 3年前編輯推噓-8(132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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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比較快 : 雖然我是羅莉控,但我還是覺得你這種說法很不對勁 : 第一個這修改草案 : 平台供應 : 網路服務供應 : 網路接取 : 跟行政機關不是同一個單位 出版社 印刷廠 書店跟行政機關不是一個單位 : 如果今天行政機關要開罰,一定是開罰這三個,不是使用者 : 那我就問了,這三個都不算自然人,他們有沒有被罰跟人民 : 的言論自由有甚麼關係? 出版社跟印刷場被罰 請問閣下覺得算不算打壓言論 如果認為不算 那麼我們沒有共通對話基礎 閣下可以右轉出去了 : 如果今天開罰了,是這三個跟行政機關吵,還是被刪文的人跟行政機關吵? 這幾個作為受罰對象可以吵 公家機關行使公權力 大眾本就有權利監督批評 : 難道這三個就拍拍屁股跟被刪文的人說啊你被政府針對了 : 所以我們幫不了你,你要去代替我們跟政府argue? : 說真的來這三個在台灣並不是一家壟斷 : 所以今天有人因為這樣被砍文了,被禁聲了 : 難道他就不能換別家嗎? : 難道就沒有人願意給他發聲嗎?是我就換別家,肯定有人願意接納我的聲音 : 所以沒有完全封殺的問題,為什麼要無限上綱? 民眾可以換 政府當然也可以不斷行使公權力 重點不是有沒有地方可以跑 而是公權力這樣做OK不OK : 你們今天要吵說這樣就是言論自由被限制 : 拜託不要去扯兒色好嗎? 政府把這種有限制言論的疑慮的法修在性侵法的時候 就很難扯不上了 今天要是類似條文修在其他法多半也沒兒色什麼事 : 我們低調過活了你們偏要把人拉出來當祭品,是覺得我們會因為這件事就跳出來 : 當烈士?這不是很好笑嗎?我大不了去外國網站看而已好不好? 太平洋沒加蓋的概念嗎 : 說真的臉書砍文都還比政府標準高欸,我說的不是兒色 談民間平台控制言論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先猜推文一排溜滑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8.214.106.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47236392.A.335.html

03/14 13:40, 3年前 , 1F
出去不是左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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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2, 3年前 , 2F
是有擋司法救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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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2, 3年前 , 3F
左轉吧,右轉要轉去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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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扯一堆的前提在於沒有救濟管道,問題是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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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慢慢鍵盤監督,結果日常生活根本沒影響自己杞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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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4, 3年前 , 6F
不求你討論言論自由跟兒少的問題,只求你把這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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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4, 3年前 , 7F
從頭到尾都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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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6, 3年前 , 8F
左轉啦 真的不知道在幹嘛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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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7, 3年前 , 9F
直接叫立場不同的人出去?你這倒是十分的尊重言論自由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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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底洗幾篇文了? 失速列車要帶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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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8, 3年前 , 11F
右轉是下一頁 反而是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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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走到底也是可以右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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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才是出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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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啦 你右轉到底就會出去了 只是左轉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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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1, 3年前 , 15F
上一篇還噓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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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2, 3年前 , 16F
關心時事議題是好事,但前提是你有基本的邏輯理解能力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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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礎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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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攻擊價值觀差異,但是喜歡叫不同意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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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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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平行線了 不走等著吵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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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個觀念啦,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的,不要以為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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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就是王牌什麼都能擋。如果基本權互相起衝突本來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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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要讓道,當你的言論自由碰上另一個更貼近核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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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的「散播他人隱私的言論自由」vs「被散播者的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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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權」,啊你的言論自由當然必輸,不罰散播者(例如你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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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版社)要罰誰?這種時候你還要高舉言論自由被侵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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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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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6, 3年前 , 27F
好 幫你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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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可以主張「散播他人隱私的言論自由被侵害」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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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7, 3年前 , 29F
法救濟也沒攔你,你也可以去據理力爭想辦法說服法院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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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7, 3年前 , 30F
麼你的「散播他人隱私的自由」比「被散播者的隱私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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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7, 3年前 , 31F
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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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9, 3年前 , 32F
現在問題是侵犯到正常使用者的權力,封鎖網域的人不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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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連權利衝突的基本概念都沒有,只會瞎逼逼覺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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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9, 3年前 , 34F
很有獨特的見解思想,建議你多看一點中學公民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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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8, 3年前 , 35F
左轉才是出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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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49, 3年前 , 36F
可以啦 你右轉到底就會出去了 只是左轉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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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51, 3年前 , 37F
上一篇還噓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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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時事議題是好事,但前提是你有基本的邏輯理解能力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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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5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03/14 15:45, 3年前 , 244F
搞人,反倒是擔心會去封爆黑料網站,實際上就是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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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台灣」政府已經會讓人民特定時刻被消失了,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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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再來揣測政府利用這條法律打壓人民言論自由才有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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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48, 3年前 , 248F
不然說這些都只是扎稻草人打靶,對反對通過這法一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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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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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草案實質上對於保護被害人有多大的幫助?有沒有值得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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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其餘正常使用者的權利?這跟政府是否有目的地限制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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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53, 3年前 , 252F
言論自由是不同的兩個討論面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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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57, 3年前 , 253F
你說的東西,s大都回一堆了。如果在討論也只是回歸到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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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57, 3年前 , 254F
而已,說實話沒必要重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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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03, 3年前 , 255F
是呀,所以我一開始就不是在回你們,是在回原PO。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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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03, 3年前 , 256F
我認為你們的討論很有參考價值,我也被S大的論點說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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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03, 3年前 , 257F
政府封網=/=下架,對受害人沒怎保護到吧)。但我真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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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03, 3年前 , 258F
支持原PO覺得網站(或出版社)「什麼都沒做」,政府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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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03, 3年前 , 259F
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噫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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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舉極端例子是最快的 可以很明顯的了解那個點 現在不擔心跟未來會不會發生是兩回事 前面說過政府4年換一次 法條而半永久的 我也不相信明天就會發生我說的狀況 但是明年呢 8年後呢 16年後呢 你認為每屆政府都能自律 每屆政府都能讓媒體發揮功效 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也別拿什麼可以怎樣怎樣做根本不需要這樣說事 這就只是單純比爛而已 ※ 編輯: AOrigin (223.140.192.215 臺灣), 03/14/2022 16:32:19

03/14 16:59, 3年前 , 260F
顯然沒有人能理解你那個點耶,我就問你為什麼不擔心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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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59, 3年前 , 261F
濫用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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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比爛 我又沒說過不關心其他 你這說法跟指責支持烏克蘭的人沒同樣力度支持阿富汗跟巴基斯坦差不多意思

03/14 17:01, 3年前 , 262F
還有我告訴你這不叫比爛,而是指出你的臆測根本不合理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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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01, 3年前 , 263F
乏有意義的論述,作為反對草案的理由只有拖後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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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03, 3年前 , 264F
你先拿出已經發生的事實證明台灣政府正逐步或試圖管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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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03, 3年前 , 265F
灣人的言論自由,限定特定立場發聲啊~還有別跟我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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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03, 3年前 , 266F
,台灣政府可管不到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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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事實也沒有意義 反正你一句不認為是打壓就過去了 有沒有意義都是你再說 我只是指出理論上可以變成這種結果 你也提不出任何保障 只會高喊相信政府相信媒體 ※ 編輯: AOrigin (8.39.126.92 臺灣), 03/14/2022 17:04:39

03/14 17:06, 3年前 , 267F
反正在你概念下,政府擴權=有可能被極端地濫用=政府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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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06, 3年前 , 268F
人民自由。好唷,都給你說了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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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在你概念下,政府擴權=絕不會被濫用=政府不可能打壓人民自由。好唷,都給你說了算 嘛~ ※ 編輯: AOrigin (8.39.126.92 臺灣), 03/14/2022 17:09:13 ※ 編輯: AOrigin (8.39.126.92 臺灣), 03/14/2022 17:11:45

03/14 17:11, 3年前 , 269F
同樣的話還給你吼,反正你認為是打壓就是打壓,司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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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11, 3年前 , 270F
擺給你看了你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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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只能祝你以後不會鐵拳砸到只能走救濟了 ※ 編輯: AOrigin (8.39.126.92 臺灣), 03/14/2022 17:14:16

03/14 17:14, 3年前 , 271F
任何法律扭曲到極端都有可能變成打壓人民自由的工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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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7:14, 3年前 , 272F
可不等於立法=政府要打壓人民自由。你這說法就是有法律=
03/14 17:14, 272F

03/14 17:14, 3年前 , 273F
政府限制自由=政府打壓人民自由,所以我請問你你該怎麼辦
03/14 17:14, 273F
請主管機關上法院講

03/14 17:14, 3年前 , 274F
?為了目前近乎不可能出現的極端狀況所以不要任何法律?
03/14 17:14, 274F

03/14 17:14, 3年前 , 275F
我有哪一句話說絕不可能會濫用?但你目前的「極端假設」
03/14 17:14, 275F

03/14 17:14, 3年前 , 276F
就是沒意義吼
03/14 17:14, 276F
那祝你不用被溫水煮 ※ 編輯: AOrigin (8.39.126.92 臺灣), 03/14/2022 17:17:57
文章代碼(AID): #1YBjKeCr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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