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政府幫助漫畫家的辦法

看板C_Chat作者 (無想流流星拳)時間6年前 (2019/11/09 00:51), 6年前編輯推噓3(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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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kusanagi02 (kusanagi02)》之銘言: : : 作者爆肝頻率降低,順便讓助手練功 : 在桃園國際機場和小港機場, 找兩個空置的店子, 開兩家夠大的漫畫店, 漫畫 : 家可以付少許的上架費, 寄賣自己的作品, 然後政府再找個甚麼部弄個小的審 : 查補貼那個上架費. 然後賣到的錢, 100% 給回出書的人就好了. : 我常常去到機場明明空位置那麼多, 政府的錢拿去請幾個店員就夠了. 給漫畫 : 家一個較好賣出去, 又不會太貴, 接觸面夠廣的通路, 書畫得好看宣傳得好漫 : 畫家就能養活自己了. 另外我也說說為何我提出這個, 我沒必要一定要採納, 我的也不是最好的建 議, 但是我會說說我基於的理念. 首先, 我認為補助政策或政府援助, 核心都是「對症下藥」, 也就是針對那 個產業在現實中遇到的瓶頸去補助. 而補助不是為了讓他墮落到變成依賴補 助(常見的情況), 而是讓他變成能夠自力生存的產業. 而一個產業的問題, 是由兩方面組成的, 銷售, 生產. 如果求過於供, 那就要加強生產. 如果供過於求, 那就要增加銷售. 臺灣漫畫界面臨的問題, 明顯是銷售不足, 補助助手, 就是增加生產力, 但 這不會解決任何問題. 反而只會惡化問題, 助手可能會增加畫功, 卻會更為 提升成本. 增加的成本大過增加的銷售的話, 那麼這個方向就是錯誤的. 這 只會令臺灣的漫畫變成一堆被補助的笨重高成本漫畫, 銷售的能量恐怕是沒 有增加. 銷售不足的原因, 其一, 就是通路門檻太高, 第二, 就是通路的效能不足, 第三, 就是通路面向的客群不夠廣. 因此針對這三點改善, 就是提供一個漫 畫家可以低成本至無成本地使用, 能超越本來客群(網絡, 以及同人場)的新 通路. 重點是超越原本客群, 本來就會跑同人場的人, 不需要特別去擴展, 但單靠他們撐不起產業, 所以要增加新的種類. 而大規模的通路, 例如七十一, 大書店與誠品, 效能並不高. 因為店子多所 以物流成本高, 能提供的貨架不足, 而且需要很多的寄存本, 所以我認為需 要一個特別強力, 集中的通路. 而且還要保證在裡面的人會有足夠的動機去 閒逛. 既然是政府補助, 就不能做全國連鎖店那麼奢侈的東西, 但如果只是 一兩個非常有效的銷售點, 那會是成本效益合理的. 目標也是開拓足夠的市場, 使產業開始能自力盈虧成型, 通路本身還會收通 路費, 但只會是成本價(所以是「上架費」, 差不多只等於租金和 upkeep) , 把盈利交給作者. 而作者收到的錢, 卻還是必須從市場取得, 而盡量不要給他們薪水之類的補 助, 避免他們型態腐化成「補助依賴」, 只是讓市場更容易養起他們, 而不 是令他們脫離市場, 這是補助政策最重要的一點. 至於為何我選擇在機場, 是因為我自己去廉航時, 上面沒有電影看, 都需要 看書, 通常不會玩手機, 一來沒網接, 二來玩幾小時會把電用光. 我很有理 由去買一些書來看, 也可以順便當手信. 而如果是成本價, 那老實說這個店該不會虧本, 這樣說就好, 每本的上架費 一個月算 100 元, 一個書架我算 200 本(存倉可能五本, 或者另購), 一個 店有 20 個書架, 那就是可以去到 4000 本, 一個月的營收也有 40 萬. 而 且是很穩定的收入, 而創作者只要一個月能賣去兩本就能打平, 如果兩本都 賣不掉是他自己問題了. -- 2017 年九龍尼亞漫畫部: 「孫文的野望」 賣點是完全沒有政治意味的作品 https://www.facebook.com/KowlooniaComic/?ref=bookmarks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3231914.A.265.html

11/09 00:59, 6年前 , 1F
基本上這個想法並不現實..問題點蠻多的
11/09 00:59, 1F

11/09 00:59, 6年前 , 2F
我上飛機前逛BW,常常2~3k就買下去連回程要看的一起買了
11/09 00:59, 2F

11/09 01:00, 6年前 , 3F
我覺得95%以上的人賣不到兩本就是了
11/09 01:00, 3F

11/09 01:01, 6年前 , 4F
儘管你說一個月賣去兩本好了 對於沒有名氣的作家而言
11/09 01:01, 4F

11/09 01:01, 6年前 , 5F
沒有特定宣傳輔助是極端困難的
11/09 01:01, 5F
我並不, 也從不覺得, 應該要讓所有漫畫家都可以賣出去. 如果一個人畫要補助, 宣傳要補助, 每件事都要補助, 補助完之後, 賣出去的 營收就算全部給他本人都養不起他自己. 那麼再補助他也只是害了他. 「現實」並不是指讓大家開心做一些賣不出去的東西, 也能夠拿到好的薪水, 現實是建立一個能幫到值得幫的人, 而且能夠持續下去的模型. 如果創作者自 己怎樣玩都養不起自己, 那他可以繼續每月付 100 元, 一年付 1200 元去繼續 堅持, 這也不會太貴, 但要去到能負責他有固定薪水, 那不是政府該做的事.

11/09 01:02, 6年前 , 6F
但是上架費用也不高 對創作者來說代價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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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1:02, 6年前 , 7F
弄出租也行,我是認為有搞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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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1:02, 6年前 , 8F
結果一個買了幼女漫畫的消費者入境美國時被拘留,另一個買了
11/09 01:02, 8F

11/09 01:02, 6年前 , 9F
神似小熊維尼角色的消費者就更慘了,在入境¥∥£~¢c ∥‡
11/09 01:02, 9F

11/09 01:03, 6年前 , 10F
這想法太不現實了,機場的書店裝飾性質大
11/09 01:03, 10F

11/09 01:03, 6年前 , 11F
店可能不會虧本 但是創作者賺不到錢 一個月兩本..
11/09 01:03, 11F

11/09 01:03, 6年前 , 12F
上架兩三個月就算完全沒賣出去 對創作者也是打工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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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1:03, 6年前 , 13F
一般的正常能賣的書在機場都很難賣了(整間店都沒賣幾本
11/09 01:03, 13F

11/09 01:03, 6年前 , 14F
就可以解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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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1:04, 6年前 , 15F
擺本漫畫書,一個月能賣兩本就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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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1:04, 6年前 , 16F
東西先讓人能提起興趣花錢買來看再說,單擺出來沒用
11/09 01:04, 16F

11/09 01:07, 6年前 , 17F
弄成出租一次20也行,只要有需求不用擔心商業模式
11/09 01:07, 17F

11/09 01:07, 6年前 , 18F
最好是銷售問題啦 那些東西你自己翻翻看 你會想花錢買嗎
11/09 01:07, 18F

11/09 01:09, 6年前 , 19F
你沒弄懂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 照這模式來走
11/09 01:09, 19F

11/09 01:09, 6年前 , 20F
其他的別說 版上那些讓人看免費的創作物都沒什麼人看了
11/09 01:09, 20F

11/09 01:09, 6年前 , 21F
更別說是要人掏錢的東西
11/09 01:09, 21F

11/09 01:09, 6年前 , 22F
賣起來會極端困難 這是天生的Lunatic模式
11/09 01:09, 22F

11/09 01:10, 6年前 , 23F
連宣傳都沒有的話 一個無名氏賣的東西是不會有人買的
11/09 01:10, 23F
另外, 名氣是該自己建立, 自己經營的. 沒有人一出世就是名人. 作為創作者, 名氣該是由你自己的創作去建立的. 用標題也好, 用封面也好, 用甚麼奇謀妙計也好. 吸引人注意自己和作品本來就是創作者工作的一部份. 這些都是我自己有實行過, 而且最後有效的, 養得起我自己與公司的方法.

11/09 01:11, 6年前 , 24F
就像那個螺甚麼的 寫完波莉哈特後 用假名寫的小說賣不好
11/09 01:11, 24F

11/09 01:11, 6年前 , 25F
放機場不就是為了宣傳,能不能讓人掏錢買是作者自己該做
11/09 01:11, 25F

11/09 01:11, 6年前 , 26F
11/09 01:11, 26F

11/09 01:12, 6年前 , 27F
一樣 宣布是自己寫的 就又賣得好了 X的 一堆X貨
11/09 01:12, 27F

11/09 01:12, 6年前 , 28F
我聲明一下 那個J什麼羅的 假名賣書其實算是佳績了
11/09 01:12, 28F

11/09 01:13, 6年前 , 29F
我同意人氣要由自己建立跟經營XD 但是那就跟機場沒有
11/09 01:13, 29F

11/09 01:13, 6年前 , 30F
關係阿
11/09 01:13, 30F

11/09 01:13, 6年前 , 31F
"宣傳"的話 絕對不會在機場那種地方的
11/09 01:13, 31F

11/09 01:13, 6年前 , 32F
今天機場賣書 跟一般書店賣書 靠人氣去聚集購買
11/09 01:13, 32F

11/09 01:13, 6年前 , 33F
那就是他本人的經營 而不是機場的位置功勞
11/09 01:13, 33F

11/09 01:14, 6年前 , 34F
機場有打發時間的需求,所以能開發新客群
11/09 01:14, 34F
他最多只是個幫助, 不是靈丹妙藥, 無法將不行的創作者起死回生. 但一定能幫到伸認真經營自己的創作者.

11/09 01:15, 6年前 , 35F
賣漫畫 基本上都是封起來的喔...
11/09 01:15, 35F

11/09 01:15, 6年前 , 36F
就算大家打發時間我也不覺得他們會想說浪費錢試試看
11/09 01:15, 36F
還有 76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只是因為你看錯, 就不斷說不現實不現實不現實, 談的也不是商業模型的 問題, 目標也沒搞清楚, 中間去到說要政府補助無名氏宣傳.

11/09 01:48, 6年前 , 113F
但除了這個以外我是認為我是認真想過在評論的
11/09 01:48, 113F
我不認為忘了這是在談政府補助怎樣用, 而談到變成覺得這店應該要跑去 賣日本漫畫, 拿政府補助去引入外國貨打擊本地產業, 這樣是認真想過的 說法.

11/09 01:49, 6年前 , 114F
同人誌的問題應該是版權吧?
11/09 01:49, 114F

11/09 01:49, 6年前 , 115F
如果政府能提供機場店面這種黃金地段你都做不起來,那是你
11/09 01:49, 115F

11/09 01:49, 6年前 , 116F
產品的問題
11/09 01:49, 116F

11/09 01:50, 6年前 , 117F
我是說2創
11/09 01:50, 117F

11/09 01:50, 6年前 , 118F
先把無斷二創的同人誌部份去掉吧
11/09 01:50, 118F

11/09 01:51, 6年前 , 119F
通常討論創作類的同人誌是以原創同人誌為主
11/09 01:51, 119F

11/09 01:52, 6年前 , 120F
因為你談的目標本來就很不明確阿
11/09 01:52, 120F
你是憑甚麼說這「不明確」, 如果你自己是一個連上架費都可以看成別的 觀念, 再根據自己看錯的東西, 作為基準去否定一個計劃的人. 你覺得你 有能力或者立場去評論目標是否明確否?

11/09 01:52, 6年前 , 121F
...你為什麼會那樣想阿 我根本不是那意思
11/09 01:52, 121F
你自己寫了甚麼就是那樣的意思, 表達不了原本的意思是你自己的責任.

11/09 01:53, 6年前 , 122F
因為你那樣打字啊
11/09 01:53, 122F

11/09 01:54, 6年前 , 123F
那是因為他一開始討論的是書店寄賣模式吧 01:16時
11/09 01:54, 123F

11/09 01:54, 6年前 , 124F
你反駁的邏輯就很一般商業模式。但是今天在討論政府怎麼
11/09 01:54, 124F

11/09 01:54, 6年前 , 125F
扶植啊
11/09 01:54, 125F

11/09 01:54, 6年前 , 126F
c大這做法跟目標已經夠明確了吧 連商業模型都出來了
11/09 01:54, 126F

11/09 01:54, 6年前 , 127F
結果就把書店和專門店混在一起講了
11/09 01:54, 127F

11/09 01:54, 6年前 , 128F
我從未說要拿政府補助引外國貨打擊本地產業這種話
11/09 01:54, 128F
然後你說書店就要放「熱門產品」, 這個模式根本就從沒說過要這樣做, 那為何要一廂情願安插模式外的東西進去?

11/09 01:55, 6年前 , 129F
從起點就完全沒交集
11/09 01:55, 129F

11/09 01:55, 6年前 , 130F
那是你的曲解吧
11/09 01:55, 130F
只有你提出要在一個純寄賣的地方, 跑去入「一般產品」, 商業模式沒有 的東西你自己加進去, 那不能算是曲解.

11/09 01:57, 6年前 , 131F
你的模式 要放滿台灣漫畫你覺得可能嗎??
11/09 01:57, 131F
如果我覺得不可能, 那我就不會提出此模式. 而且如果漫畫的數量較少, 店面還可以縮減去減少租金成本, 因為成本與貨品種類是直接掛勾的, 所 以不要問這愚蠢的問題.

11/09 01:58, 6年前 , 132F
就G在01:16提出一般書店寄賣開始 討論混起來了
11/09 01:58, 132F
他似乎是以一個做過「書店店員」的經驗, 然後把所有名詞投射進他作為 店員的認知, 但我談的是做生意, 是談產業發展, 是以老闆和產業的層級 去看事情, 而不是當店員.

11/09 01:58, 6年前 , 133F
C開頭就是純討論專賣店的場合
11/09 01:58, 133F

11/09 01:59, 6年前 , 134F
從考慮盈利就怪怪的吧
11/09 01:59, 134F

11/09 01:59, 6年前 , 135F
我在01:33就提了啊
11/09 01:59, 135F
※ 編輯: chenglap (42.3.200.105 香港), 11/09/2019 02:00:58

11/09 02:01, 6年前 , 136F
真抱歉阿 問了個愚蠢的問題
11/09 02:01, 136F

11/09 02:03, 6年前 , 137F
所以我的問題是 政府可能不止上架費 店員薪水也要補助吧
11/09 02:03, 137F

11/09 02:03, 6年前 , 138F
我不認為會賣這麼好 好到能付店員薪水 XD
11/09 02:03, 138F

11/09 02:04, 6年前 , 139F
雖然討論了很多,最難的應該是政府能採取只丟錢以外的作法
11/09 02:04, 139F

11/09 02:04, 6年前 , 140F
吧。錢丟了就當自己有做事的文化才是真正難改的
11/09 02:04, 140F

11/09 02:05, 6年前 , 141F
在這串中這已經是感覺最可能有成效的方法了(默
11/09 02:05, 141F

11/09 02:05, 6年前 , 142F
如果是共產主義就簡單多了 政府作莊就好了~~
11/09 02:05, 142F

11/09 02:08, 6年前 , 143F
= = 聊太多了 出包了 再見了
11/09 02:08, 1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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