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政府幫助漫畫家的辦法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kusanagi02 (kusanagi02)》之銘言:
: : 作者爆肝頻率降低,順便讓助手練功
: 在桃園國際機場和小港機場, 找兩個空置的店子, 開兩家夠大的漫畫店, 漫畫
: 家可以付少許的上架費, 寄賣自己的作品, 然後政府再找個甚麼部弄個小的審
: 查補貼那個上架費. 然後賣到的錢, 100% 給回出書的人就好了.
: 我常常去到機場明明空位置那麼多, 政府的錢拿去請幾個店員就夠了. 給漫畫
: 家一個較好賣出去, 又不會太貴, 接觸面夠廣的通路, 書畫得好看宣傳得好漫
: 畫家就能養活自己了.
另外我也說說為何我提出這個, 我沒必要一定要採納, 我的也不是最好的建
議, 但是我會說說我基於的理念.
首先, 我認為補助政策或政府援助, 核心都是「對症下藥」, 也就是針對那
個產業在現實中遇到的瓶頸去補助. 而補助不是為了讓他墮落到變成依賴補
助(常見的情況), 而是讓他變成能夠自力生存的產業.
而一個產業的問題, 是由兩方面組成的, 銷售, 生產.
如果求過於供, 那就要加強生產.
如果供過於求, 那就要增加銷售.
臺灣漫畫界面臨的問題, 明顯是銷售不足, 補助助手, 就是增加生產力, 但
這不會解決任何問題. 反而只會惡化問題, 助手可能會增加畫功, 卻會更為
提升成本. 增加的成本大過增加的銷售的話, 那麼這個方向就是錯誤的. 這
只會令臺灣的漫畫變成一堆被補助的笨重高成本漫畫, 銷售的能量恐怕是沒
有增加.
銷售不足的原因, 其一, 就是通路門檻太高, 第二, 就是通路的效能不足,
第三, 就是通路面向的客群不夠廣. 因此針對這三點改善, 就是提供一個漫
畫家可以低成本至無成本地使用, 能超越本來客群(網絡, 以及同人場)的新
通路. 重點是超越原本客群, 本來就會跑同人場的人, 不需要特別去擴展,
但單靠他們撐不起產業, 所以要增加新的種類.
而大規模的通路, 例如七十一, 大書店與誠品, 效能並不高. 因為店子多所
以物流成本高, 能提供的貨架不足, 而且需要很多的寄存本, 所以我認為需
要一個特別強力, 集中的通路. 而且還要保證在裡面的人會有足夠的動機去
閒逛. 既然是政府補助, 就不能做全國連鎖店那麼奢侈的東西, 但如果只是
一兩個非常有效的銷售點, 那會是成本效益合理的.
目標也是開拓足夠的市場, 使產業開始能自力盈虧成型, 通路本身還會收通
路費, 但只會是成本價(所以是「上架費」, 差不多只等於租金和 upkeep)
, 把盈利交給作者.
而作者收到的錢, 卻還是必須從市場取得, 而盡量不要給他們薪水之類的補
助, 避免他們型態腐化成「補助依賴」, 只是讓市場更容易養起他們, 而不
是令他們脫離市場, 這是補助政策最重要的一點.
至於為何我選擇在機場, 是因為我自己去廉航時, 上面沒有電影看, 都需要
看書, 通常不會玩手機, 一來沒網接, 二來玩幾小時會把電用光. 我很有理
由去買一些書來看, 也可以順便當手信.
而如果是成本價, 那老實說這個店該不會虧本, 這樣說就好, 每本的上架費
一個月算 100 元, 一個書架我算 200 本(存倉可能五本, 或者另購), 一個
店有 20 個書架, 那就是可以去到 4000 本, 一個月的營收也有 40 萬. 而
且是很穩定的收入, 而創作者只要一個月能賣去兩本就能打平, 如果兩本都
賣不掉是他自己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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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九龍尼亞漫畫部: 「孫文的野望」
賣點是完全沒有政治意味的作品
https://www.facebook.com/KowlooniaComic/?ref=book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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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3231914.A.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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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 也從不覺得, 應該要讓所有漫畫家都可以賣出去.
如果一個人畫要補助, 宣傳要補助, 每件事都要補助, 補助完之後, 賣出去的
營收就算全部給他本人都養不起他自己. 那麼再補助他也只是害了他.
「現實」並不是指讓大家開心做一些賣不出去的東西, 也能夠拿到好的薪水,
現實是建立一個能幫到值得幫的人, 而且能夠持續下去的模型. 如果創作者自
己怎樣玩都養不起自己, 那他可以繼續每月付 100 元, 一年付 1200 元去繼續
堅持, 這也不會太貴, 但要去到能負責他有固定薪水, 那不是政府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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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名氣是該自己建立, 自己經營的.
沒有人一出世就是名人.
作為創作者, 名氣該是由你自己的創作去建立的.
用標題也好, 用封面也好, 用甚麼奇謀妙計也好.
吸引人注意自己和作品本來就是創作者工作的一部份.
這些都是我自己有實行過, 而且最後有效的, 養得起我自己與公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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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多只是個幫助, 不是靈丹妙藥, 無法將不行的創作者起死回生.
但一定能幫到伸認真經營自己的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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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你看錯, 就不斷說不現實不現實不現實, 談的也不是商業模型的
問題, 目標也沒搞清楚, 中間去到說要政府補助無名氏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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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忘了這是在談政府補助怎樣用, 而談到變成覺得這店應該要跑去
賣日本漫畫, 拿政府補助去引入外國貨打擊本地產業, 這樣是認真想過的
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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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憑甚麼說這「不明確」, 如果你自己是一個連上架費都可以看成別的
觀念, 再根據自己看錯的東西, 作為基準去否定一個計劃的人. 你覺得你
有能力或者立場去評論目標是否明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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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寫了甚麼就是那樣的意思, 表達不了原本的意思是你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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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說書店就要放「熱門產品」, 這個模式根本就從沒說過要這樣做,
那為何要一廂情願安插模式外的東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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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提出要在一個純寄賣的地方, 跑去入「一般產品」, 商業模式沒有
的東西你自己加進去, 那不能算是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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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覺得不可能, 那我就不會提出此模式. 而且如果漫畫的數量較少,
店面還可以縮減去減少租金成本, 因為成本與貨品種類是直接掛勾的, 所
以不要問這愚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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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是以一個做過「書店店員」的經驗, 然後把所有名詞投射進他作為
店員的認知, 但我談的是做生意, 是談產業發展, 是以老闆和產業的層級
去看事情, 而不是當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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