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母崩潰飆罵超商
我有點不解這個議題是基於哪項關鍵字引起熱論;就背景來看,現實中全身上下行頭破萬
小學生並不少見,一個直排輪套裝就超過營養午餐費,兒童才藝課比大學衝刺班還火紅。
理論上小孩子把錢塞給才藝班老師買時數,與塞給便利商店買點數在道德上都需經過家長
同意,但才藝班收費會有可能每個月都問小孩:
"你確定嗎? 爸爸媽媽同意嗎?"
還是交學費時都需要家長陪同避免糾紛? 站在法律層面上,這兩者是否同樣會在大眾間引
起共鳴?
小孩子9歲是我們上帝視角得知的,實務上...很難準確抓出這年紀小孩實際年齡;
各位把9歲小孩丟GOOGLE圖庫測試眼力,我自估要上下1-2個學年範圍才有把握。
今日大家關注的關鍵字重點是在一萬元還是點數卡,或小學生/店家間非法買賣?
目前風向看似有點亂,究竟該/不該買賣的重點應放在品項還是金額,或是年齡,
我有點不解。
假設把幾個關鍵字替換重新下標,各位會不會有興趣探討?
1.小六童進HTC旗艦店買數萬元手機 母崩潰飆罵店員
2. 9歲童買XXL大小保險套 : 不賣 三個月後母崩潰飆罵店員
賣了 三個月後隔壁阿姨崩潰飆罵店員
在我來看,爭議物賣不賣,當事件爆發時店家都會踩到地雷,難道要在店外掛牌
"狗與小孩禁止結帳"? 這太極端了吧?
還是店員都要自備岸邊露伴的替身-天堂之門,閱讀小孩子人生,確信後再刷條碼?
如果9歲不能賣,那119歲痴呆的喬瑟夫(還不一定能認出他有癡呆),能不能賣呢?
我真的很好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4.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57855025.A.232.html
推
05/15 01:31,
5年前
, 1F
05/15 01:31, 1F
→
05/15 01:34,
5年前
, 2F
05/15 01:34, 2F
推
05/15 01:43,
5年前
, 3F
05/15 01:43, 3F
推
05/15 01:51,
5年前
, 4F
05/15 01:51, 4F
推
05/15 02:13,
5年前
, 5F
05/15 02:13, 5F
我也覺得今天是金額小的電影票或是演唱會門票,也不會有事。
如果是前幾年國小生買江蕙演唱會孝順父母也只好認了,搞不好報導會倒過來寫。
→
05/15 05:39,
5年前
, 6F
05/15 05:39, 6F
→
05/15 05:40,
5年前
, 7F
05/15 05:40, 7F
→
05/15 06:41,
5年前
, 8F
05/15 06:41, 8F
→
05/15 06:42,
5年前
, 9F
05/15 06:42, 9F
→
05/15 06:46,
5年前
, 10F
05/15 06:46, 10F
那篇我有大概看過一遍,就小孩子買點卡,又不是菸酒類能讓店家明確拒絕;
於情今日小孩子一單買一萬被你拒絕,明天他找20個朋友分批來買你賣不賣?能賣幾張?
於理店員需要幫小孩子父母把關到什麼程度才能讓父母心服口服?開罵是父母有理?
於法...我沒意見。
推
05/15 07:35,
5年前
, 11F
05/15 07:35, 11F
→
05/15 07:35,
5年前
, 12F
05/15 07:35, 12F
我的問題還蠻多的,而且我脫離國中蠻久了。現在的國中公民哪章有詳解這篇超商點卡
案例可否開釋一下?
推
05/15 07:37,
5年前
, 13F
05/15 07:37, 13F
這麼說吧,小孩子才藝班上課需符合定式契約,但小孩子買點卡是非定式契約。
你質疑才藝班需要的法定代理人簽名與買點卡的非定式契約條件不同啊,後者又不需要代
理人簽名讓契約成案。
→
05/15 07:40,
5年前
, 14F
05/15 07:40, 14F
小時候聽電玩店老闆聊過未成年上店家買遊戲主機或卡帶鬧出糾紛,那個更精彩。
只要把關鍵字貼個皮又是一例,手機是出社會後才聽到的。
推
05/15 09:15,
5年前
, 15F
05/15 09:15, 15F
→
05/15 09:16,
5年前
, 16F
05/15 09:16, 16F
有阿,像父母一個繳一個鬧,像踢跆拳,爹說好,娘喊太暴力反悔;小孩拿應繳A家錢,
結果被發現跑去C家上課私吞差額,父母再帶著小孩去C家辦退費的;跟家人聊八卦時聽
到我也覺得太狂。(我家住學區,數個鄰居租人或自開補習班,我是信這種八卦啦)
像便利商店賣卡還聽過更扯的,因為那家人有時是父母帶著來買、有時孩子自己來買,
都沒事。某次小孩自己來買時多賣他幾張,打工同學就踩到地雷了。
還有爺爺還是奶奶帶孫子來買,爸媽殺來退的(我家不讓小孩玩這個!)
雖然這不是個賣點卡的案例啦。
開店遇到這些事你要怎麼辦? 我聽到的都是最後店家吞下去,息事寧人。
我認為,未成年買點卡早在二十年前就發生過糾紛,也一直沒解決,怎麼現在才引起
關注,手機遊戲現在是很紅啦,但儲點、儲值,當年小孩子砸在橘子點卡或RO月卡上也
不是蓋的好嗎? 怎麼風向吹得好像第一次發生似的。
※ 編輯: kingion (36.228.66.77), 05/15/2019 13:27:25
→
05/15 10:23,
5年前
, 17F
05/15 10:23, 17F
重點是在誰簽約嗎? 沒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就無效,根本不能拿來和買點卡比較啊。
才藝班是小孩子在上,點卡是小孩子在用,受益者都是小孩子本人,
兩者又都是契約成立,我是想問這兩者有何不同?
推
05/15 10:27,
5年前
, 18F
05/15 10:27, 18F
噓
05/15 11:37,
5年前
, 19F
05/15 11:37, 19F
就是有付了錢、再來凹退費的案例,契約上一切合法退費又你情我願,今天也不會有這
則新聞。
→
05/15 11:39,
5年前
, 20F
05/15 11:39, 20F
→
05/15 11:39,
5年前
, 21F
05/15 11:39, 21F
→
05/15 11:40,
5年前
, 22F
05/15 11:40, 22F
這話題有點危險,就像三歲自耕悠閒農家... 就因為萬元點卡是非常態事件,我才用極端
例子舉例。
※ 編輯: kingion (36.228.66.77), 05/15/2019 13:55:50
噓
05/15 15:07,
5年前
, 23F
05/15 15:07, 23F
噓
05/15 15:11,
5年前
, 24F
05/15 15:11, 24F
→
05/15 15:11,
5年前
, 25F
05/15 15:11, 25F
超商是代售代銷,實際產生消費糾紛的是遊戲公司和消費者,未成年儲值退費也是該找遊
戲公司,父母去超商飆罵,通路最多就是有無把關責任,如果才藝班是用超商繳費,父母
崩潰不衝才藝班而衝超商,這不是鬧是什麼? 在我看來這案例母親就是在幹這事啊。
點卡開通後金流就不再超商這,退費要找對對象吧?
我的舉例你再看一次,"理論上小孩子把錢塞給才藝班老師買時數,與塞給便利商店買點數
在道德上都需經過家長同意" 先討論定式契約成不成案的又不是我。
...才藝班例子不適用超商賣點卡,比較對象該是遊戲公司,你想說的是這個嗎?
→
05/15 15:14,
5年前
, 26F
05/15 15:14, 26F
→
05/15 15:14,
5年前
, 27F
05/15 15:14, 27F
→
05/15 15:14,
5年前
, 28F
05/15 15:14, 28F
所以,這宗交易糾紛父母應該要找和孩子立下定式契約的遊戲公司,超商是通路,法代不
爽來撤銷是敲錯家大門,法代要不要鬧跟上哪家鬧是兩回事啊。
這案件點卡都儲值進去了該衝的是遊戲公司吧? 還是母親飆罵合法有理?
推
05/15 15:19,
5年前
, 29F
05/15 15:19, 29F
噓
05/15 19:46,
5年前
, 30F
05/15 19:46, 30F
我沒質疑法律,前面也說於法沒意見。單純就針對未成年擅自購買點數,關鍵字從超商
店員換成遊戲公司就沒討論熱度感到不解,明明未成年上超商買點卡糾紛不是這幾年才
發生。
不過我明白了今天會熱議的原因在於便利商店應負的連帶法律責任,也就是法條攻防這塊
,在法律層面上,才會引起熱議。
最後於法上,有人會關心母親最終會在便利商店還是遊戲公司手上拿回小孩壓歲錢嗎?
這筆金額怎麼看都不該由便利超商店員負責賠償,或是有其他解?
※ 編輯: kingion (36.228.66.77), 05/16/2019 01:59:47
※ 編輯: kingion (36.228.66.77), 05/16/2019 03:19:57
噓
05/16 07:15,
5年前
, 31F
05/16 07:15, 31F
→
05/16 07:15,
5年前
, 32F
05/16 07:15, 32F
→
05/16 07:15,
5年前
, 33F
05/16 07:15, 33F
噓
05/16 07:18,
5年前
, 34F
05/16 07:18, 34F
→
05/16 07:18,
5年前
, 35F
05/16 07:18, 35F
推
05/16 07:20,
5年前
, 36F
05/16 07:20, 36F
→
05/16 07:21,
5年前
, 37F
05/16 07:21, 37F
噓
05/16 14:10,
5年前
, 38F
05/16 14:10, 38F
→
05/16 14:10,
5年前
, 39F
05/16 14:10, 39F
→
05/16 14:10,
5年前
, 40F
05/16 14:10, 40F
→
05/16 14:10,
5年前
, 41F
05/16 14:10, 41F
→
05/16 14:10,
5年前
, 42F
05/16 14:10, 4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1 之 31 篇):
新聞
382
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