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XD] 日本公司:有人盜用公款去課金 不如我們

看板C_Chat作者 (佐藤必須死)時間5年前 (2019/04/06 01:03), 5年前編輯推噓5(5011)
留言16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寫設計書的SE是協働者 : 接電話端茶倒水的事務是協働者 : 維護機器設備的シス管也是協働者 : 然後製造的部份通通offshore : 所謂協働者就是臨時簽約聘來的打工仔 : 如此一旦發現不適任或者業主抽單 : 可以立刻縮編而不觸犯労働基準法 : 如果業主加碼投入 : 也可以馬上擴編 : 體制得以擁有極大的彈性 : 在這樣的體制下 : 協働者的薪水是派遣公司發 : 但出缺勤 工作內容 要遵守的規範 是由派遣先管理 : 現場發布了不合理的工作規範 : 協働者直接走人 : 就是在以上背景發生的事情 你這邊講的是單純的簽約打工仔 但如果是前一篇說的合作廠商而且持有關鍵技術 那就會是另一種情況 那種規模特大自己能全包的大型企業另當別論 但一個開發案件會需要協力廠商是很常見的事情 譬如一間設計衣服的公司接了一個案子要做能發光的T-Shirt 這間公司除了設計外,還要找合作廠商像是像是生產衣服跟製作EL發光燈片的 然後兩邊偕同開發 或是一間裝潢設計公司接了一個案子,結果客戶要求一種非常特殊的造型景觀 那設計公司就會去找合作廠商,發包派專家來處理 再不然拿程式類的可能會更容易理解 一間網站設計公司接到一個網頁開發案,根據客戶要求可以有無限種可能 一間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常備能應付無限種要求的人員 所以接下案子後也一樣會找合作廠商,讓合作廠商直接配派人到現場支援 譬如接案的是 A公司,請 協力廠商B 派 專家C 過來支援兩個月 專家C照樣 領 廠商B 的薪水,當然 A公司 付給 廠商B 更高的費用 而在工作現場的時候,專家C就必須聽 A公司的指揮 上述模式也算派遣,差別在於派遣的人也是正職員而不是打工仔 那既然是找協力公司派專業人才(或說租用,講派遣也行)來處理特殊環節 那這個人臨時落跑無法處理就再正常不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6.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54483834.A.9EA.html

04/06 01:09, 5年前 , 1F
協力公司的人可以隨便落跑?
04/06 01:09, 1F
可以啊,自家公司不爽都能跑,會被追究而已

04/06 01:10, 5年前 , 2F
反正派遣會派下個免洗筷呀,大不了老子不拿這月薪水
04/06 01:10, 2F

04/06 01:10, 5年前 , 3F
但派遣沒有其他免洗筷就慘啦,那家衰就衰在這裡
04/06 01:10, 3F
A公司可以跟B廠商投訴,衍生的損失根據合約範圍也是B廠商要負責

04/06 01:16, 5年前 , 4F
免洗筷還沒得換的?
04/06 01:16, 4F

04/06 01:23, 5年前 , 5F
問題就在於他不是負責倒茶水的小弟說換就換,你派個
04/06 01:23, 5F

04/06 01:23, 5年前 , 6F
同樣專業的不同人來光是要前一個留下來的東西就要一陣
04/06 01:23, 6F

04/06 01:23, 5年前 , 7F
子了
04/06 01:23, 7F

04/06 01:30, 5年前 , 8F
逼我吃不合理的規定當然跑
04/06 01:30, 8F
※ 編輯: shamanlin (61.228.156.105), 04/06/2019 02:01:46

04/06 10:18, 5年前 , 9F
如果工作室寫程式就更悲劇了,萬一跑掉的那個寫法跟新
04/06 10:18, 9F

04/06 10:18, 5年前 , 10F
來的不同,或者他還習慣性會藏東西,真會爆掉XD
04/06 10:18, 10F

04/06 10:18, 5年前 , 11F
更正 室 → 是
04/06 10:18, 11F

04/06 10:32, 5年前 , 12F
不用藏拉 只要寫入的代號跟欄位模式對不起來 或是需要
04/06 10:32, 12F

04/06 10:32, 5年前 , 13F
2次加工 然後部跟你說 你就會爆炸了
04/06 10:32, 13F

04/06 10:33, 5年前 , 14F
所謂的交接 就是一張紙列上一坨程式 要你簽名
04/06 10:33, 14F

04/06 10:33, 5年前 , 15F
剩下要你自己看 程式在哪自己找.... 密碼也請自己猜...
04/06 10:33, 15F

04/06 11:11, 5年前 , 16F
不用藏 完全寫明白還是會看不懂
04/06 11:11, 16F
文章代碼(AID): #1Sfufwdg (C_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fufwdg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