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XD] 日本公司:有人盜用公款去課金 不如我們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寫設計書的SE是協働者
: 接電話端茶倒水的事務是協働者
: 維護機器設備的シス管也是協働者
: 然後製造的部份通通offshore
: 所謂協働者就是臨時簽約聘來的打工仔
: 如此一旦發現不適任或者業主抽單
: 可以立刻縮編而不觸犯労働基準法
: 如果業主加碼投入
: 也可以馬上擴編
: 體制得以擁有極大的彈性
: 在這樣的體制下
: 協働者的薪水是派遣公司發
: 但出缺勤 工作內容 要遵守的規範 是由派遣先管理
: 現場發布了不合理的工作規範
: 協働者直接走人
: 就是在以上背景發生的事情
你這邊講的是單純的簽約打工仔
但如果是前一篇說的合作廠商而且持有關鍵技術
那就會是另一種情況
那種規模特大自己能全包的大型企業另當別論
但一個開發案件會需要協力廠商是很常見的事情
譬如一間設計衣服的公司接了一個案子要做能發光的T-Shirt
這間公司除了設計外,還要找合作廠商像是像是生產衣服跟製作EL發光燈片的
然後兩邊偕同開發
或是一間裝潢設計公司接了一個案子,結果客戶要求一種非常特殊的造型景觀
那設計公司就會去找合作廠商,發包派專家來處理
再不然拿程式類的可能會更容易理解
一間網站設計公司接到一個網頁開發案,根據客戶要求可以有無限種可能
一間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常備能應付無限種要求的人員
所以接下案子後也一樣會找合作廠商,讓合作廠商直接配派人到現場支援
譬如接案的是 A公司,請 協力廠商B 派 專家C 過來支援兩個月
專家C照樣 領 廠商B 的薪水,當然 A公司 付給 廠商B 更高的費用
而在工作現場的時候,專家C就必須聽 A公司的指揮
上述模式也算派遣,差別在於派遣的人也是正職員而不是打工仔
那既然是找協力公司派專業人才(或說租用,講派遣也行)來處理特殊環節
那這個人臨時落跑無法處理就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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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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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自家公司不爽都能跑,會被追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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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可以跟B廠商投訴,衍生的損失根據合約範圍也是B廠商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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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61.228.156.105), 04/06/2019 0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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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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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