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jschenlemn
最重要的話最先說
首先要跟所以參選人致上最高的敬意。願意犧牲自己寶貴的時間奉獻
擔任這個沒有榮譽獎勵,到頭來可能一場空的職務
想必大家內心都跟我一樣,有個不得不做的使命感吧
但說實在的,有時候我們必須回過來想最基本的問題
參選這個版主,到底是要幹嘛呢?
對我來說,我希望的是看到西洽娘好好的發展成長
而我就像是在旁邊輔佐的賽巴斯汀
不是要完全掌握,像主人與奴隸一樣把她變成我的形狀
而是經由觀察、瞭解、溝通、感受,保持並營造出獨特與美好的她
比起之前那種革命精神,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現在我更想思考,怎麼做一個好的板主
因此與其提出一大堆板規修正案,闡述條文
倒不如把大部分的篇幅,放在『板主的心證』上
一來瞭解一些重要板規我的解讀,二來讓板友明白之後可能的標準
讓大家稍微有概念,我會是怎樣的一個板主
當然要提板規修正還是可以提一大堆,之後篇幅會附上連結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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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個問題。
ACGN點的認定
這邊我定義1. 狹義的ACGN點
2. 廣義的ACGN點
1.狹義的概念為『ACGN所生成之因或導致之果,且該因果去除作品要素後無法獨立存在』
2.廣義的概念為『某一概念,想法,事物等與ACGN具符合邏輯推論之關連性,相關性,
或具有能直觀連結到某作品之獨特性,另外該概念,想法,事物可獨立
存在』
舉例說明:
◎發了一篇對於火鳳燎原漫畫的感想,評論。
(沒有動畫就沒有評論與感想,視為狹義的點)
○討論火鳳故事中與三國志三國演義人物考察
(故事取材自三國,具相關性,然而三國歷史人物等可獨立存在,視為廣義的點)
△由前項討論再在去細探三國年代,地理,人物關係
(已經變成探討歷史,與原作關連性過低,不能單獨發文,不視為點,
回文要看是否與原文成立引文關係)
╳兩女倒追一男,男生開後宮等社會事件
(後宮不視為動漫獨有特色,亦無法直觀連結到特定作品,不視為點)
◎作者推特發表對於故事角色的看法
(狹義)
○作者發表日常生活的推特
(如果該作者能夠普遍認定為ACGN領域的人,那麼視為2次點)
(像館長就不行了,不能因為他發過含有雷姆的臉書就轉貼他所有臉書)
(比較特殊的是如果這些無關ACG的敘述是出現在作品內部,像是後記,那視為狹義點)
對於戰文
有歷史以來,人類就無法根絕戰爭與攻擊
因此有其他候選人要廢除掉對於戰文,爭議文的限制,我比較不認同
如果認為現有判罰條件有疑慮,可以提出修改
但是直接全部不處置,對於一個大家不用太替自己言論負責
換個ID又生龍活虎的網路討論版來說,其實並不是個恰當的舉動
當然我也有提出自己的修改案,我也不敢說就是非常客觀,構成要件明確
但能說的是至少在其他版已經施行過了
首先戰這個詞用的相當重
我認為『想法已固定,不接受某些看法,甚至要予以擊潰』時,就會產生戰
既然戰的目的是要擊潰
那麼源頭是就 1.歧見:看法不同具有高度爭議
2.厭惡:普遍不被大眾所接受的觀點
在板上最容易外顯的行為就是 1.長長的推文或者討論串,言詞交鋒激烈
2.被噓到XX的文章
那麼,其實只要看到板上的外顯行為,並且溯其源頭發現出自於歧見或者
厭惡的言論。那麼我們就可以認定是戰文了
要注意的是,戰文判定的要素之一為外顯行為,而外顯行為是板友互動下的產物
若單單僅以戰起來歸咎源頭責任,或許有失公允,因為有時也不是他們能決定的
然而教育,再加上PTT的高使用者門檻,因此西洽板友不可能對於基本公序良俗
普世價值無所認知。
若持續、通篇發表懷有惡意,尖銳之語句,實難不認定其具有故意挑起
他人不悅,引起板上紛爭的意圖了。
簡單來說流程如下:
板上戰起來 → 源頭是歧見或厭惡 → 行為人是否應負責 → 有意識之行為,處置
↓
詞彙與想法都還可接受
板主適時喊停不處置
人身攻擊
對他人身進行攻擊,為人身攻擊。
這裡有幾個條件很重要 1.人:包含板友
2.身:與論述主體無關,或板友無法決定之因素
3.攻擊:過份之言論謾罵
三位一體才會構成人身攻擊。
但,事情當人沒這麼簡單了
首先,因為人身攻擊採當事人檢舉制度,因此非PTT板友或者非實體
技術上無法檢舉,自然不會構成人身攻擊。
然而這不代表不會構成引戰,因為每個人對角色的看法都不同,歧見亦會產生
而身部分,只要攻擊或批評了被攻擊當事人『無法決定之要素』,
『與討論無關之外在因素』,基本上就構成了人身攻擊
舉例來說:
◎黑鬼,娘泡,醜女,死GAY等
(攻擊性向、外表、種族等個人無法決定之因素)
◎都在八卦發廢文,說什麼鬼話 (*)
◎學店等級,不意外
(與論述無關之外在因素並用以攻擊)
(*他版言行畢竟是板友可負責之動作,因此還會考量與主題的關連性,或者詞彙運用
的攻擊程度來決定判罰的尺度。)
◎西洽發這種廢文還不如去自盡
(過份之言論謾罵)
同樣的攻擊詞彙在不同情況下也會有不同的判決
◎你真噁心
(針對人格謾罵,違規)
◎你這想法真噁心
(針對板友可負責之部分批評,是否言論過當需看該想法認定
但大部分情況應該是違規了)
西洽常駐非常駐活動看法
板上活動來說
我覺得當季熱門新番說實在的意義不大。
不如集中火力在『年度最佳新番票選』
由板友去提名並且選出最熱門的新番
這個過程中也可讓板友相互激勵交流內容
類似的概念還有『年度最萌角色票選』。
提名角色票選最萌
或者西洽『年度奧斯卡』
提名最佳劇本,最佳作畫,最佳音樂,最佳男主角,女主角,最佳便當角..
等不同獎項
當然比起最萌來說能玩的又更多了
版外活動的話
個人比較欠缺經驗
像是版聚呀茶會呀什麼的我個人是不太會主動辦啦
當然其他板主願意或者有板友願意協助也不排斥就是了
對於玩梗的爭議用詞看法
沒有太大必要硬性規定
能夠玩是一種幸福,只是很多人不會注意到
但是玩得好也要玩得巧,玩到別人反感那就要收斂
現行像是5-2,5-3,6-2或者爭議文S處置都能有效控制
接下來就是格式問卷了
A.個人帳號資料(上站次數/劣文數)
《ID暱稱》jschenlemn (sinra) 《經濟狀況》小富 ($331306)
《登入次數》215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991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2/10/2017 20:45:48 Fri 《上次故鄉》223.139.73.236
《 五子棋 》 152 勝 104 敗 9 和 《象棋戰績》 10 勝 3 敗 0 和
B.可處理板務時間
1-7 17:00-24:00
其他時間是情況可用line討論
C.參選原因及目標
前言已經敘述了
D.願意詳讀新版與舊版板規並遵守執行
OK
E.對於新版板規之看法以及意見
內文很多,所以以GOOGLE文件呈現
https://tinyurl.com/hlym4z4
F.對於玩梗的爭議用詞看法
G.對於ACG點認定、戰文和人身攻擊的處理方式
H.對希洽常規非常規活動的看法
以上已經陳述
結語
感謝今天能有這個榮幸參選西洽的版主,也感謝各位認真閱讀我提出的看法
更感謝其他候選人提出不同的觀點看法,為了讓西洽更好而一起參與本次選舉
想的總是比寫的多,但真正要寫卻又不知從何下筆
因此提出的意見或有不臻完善之處,也希望各位板友能夠不吝指導與提出。
有時板主想要的並不一定是板上需要的
只是自我意志膨脹到看不到真正的流動與節奏
就像是某醫師說過的案例
『這個病人快不行了,可是他的心臟跳的很正常呀』
『手術很成功,但是病人死亡了』
我不能說我一定不會這樣,但會盡力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73.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6745224.A.51A.html
※ jschenlemn: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2/11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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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在等龍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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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這也算是『可貴』經驗吧
很多『事情』真的當過才知道
PAD版不如我的預期
也才有這個機會去重新反省關於『板主』這個角色
所以怎樣才能當一個好的板主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從哪裡跌倒哪裡站起來
所以私心來說,我也是想挑戰自我
(但還是希望跟我討論能夠回歸到政見內文或者西洽之後的發展)
之後有這機會,還是會嘗試看看
說點比較自誇的吧
至少我看過的戰文,爭議文,與遇到板友的壓力應該是所有參選人最多的
- - -
就舉我這篇為例子吧
已經構成爭議文的外顯條件了
所以光從外顯引起爭議判定引戰是不行的
必須回到爭議源頭看
另外雖然許多人以無關本板之他版事務批評我
然而那是我有認識且甚至要負責的行為,因此是否構成人身攻擊應再思量使用詞彙
是否逾越合理評論之容許範圍
※ 編輯: jschenlemn (223.139.73.236), 02/11/2017 0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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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公正不痾,堅守標準不動搖,是好事
還是隨風搖曳,看哪邊好判往哪邊判,是好事
這我些不知道
或許在我看來是堅持某些原則,標準
在你看來我是不能從善如流,自我感覺良好
確實,所以結語我才說,板主想要的不一定就是版需要的
有時只會自我意識膨脹罷了
當然現在的我會盡量去看,不只看到板規,也要看到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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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回去幫忙也可以啊
只是現在感覺那邊比較沒什麼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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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老實的,PAD版不好管
而且我在那邊也管了一年半
很多事情實在很難用一兩句話講
不過人總是會記得印象最深刻的
糟糕的是那通常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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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吧
不然怎麼不把上面那堆噓都刪掉?
但有可能編輯文章時不小心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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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有印象
你又知道我在說他版事務
我明明是在說我研究室的教授...
他也是很支持太陽花呀,結果背後做的一些事情....唉...
因為那時知道了所以很氣憤,在閒聊區發洩了一下呀
※ 編輯: jschenlemn (223.139.73.236), 02/11/2017 15: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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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9 篇):
政見
18
20
政見
12
15
政見
-23
73
政見
-2
39
政見
5
40
政見
19
53
政見
13
34
政見
6
19
政見
-39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