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我跟你們店長、副店很熟

看板CVS作者 (英文老師)時間12年前 (2011/09/23 02:34), 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zax78828 (bu)》之銘言: : anyway 客人走了~ : 但沒兩分鐘 店裡的電話也響了... : 店長因為我給客人電話的事情 生氣了... : 我也只能承受 畢竟這點真的是我做錯。 : 其實我想知道的事情有幾點... : 1.這種客人不能預防嗎? 為什麼店長把客人寵成這樣 導致他現在來店裡就像回家依樣? : (這客人之前就常在欠錢) : 2.關於這種事情 我也沒受到任何該有的訓練~ 再這中間一直有猶豫害怕真的得罪到常客 : 我到底該怎麼辦 之類的問題... : 3.我以後應該說 我跟店長不熟之類的話嗎? : 4. 大家遇到這種像是隨時要爆發的客人 都會怎麼處理? : 麻煩了 : today is not my day : 別問我另依個去哪了~他也會害怕 so... 給原波打氣一下,你做的很好很對。 本來遇到這種事就該請店長處理。 有推文說叫警察的,我個人的經驗是千萬不要。 除非對方真的很超過拿刀拿槍出來,如果只是盧小小,甚至像原波的狀況 開東西吃喝。那警察來也不能作啥,因為根本沒罪或罪很輕,頂多就是勸一勸 樵一樵叫對方不要盧而已。 那警察走掉以後勒???對方記恨怎麼辦??? 如果店員是有背景(家裏黑白兩道吃得開,甚至自己有在混的。但這種的會去當 超商店員的接近零)的直接嗆聲,叫警察是無所謂。 若跟我一樣只是小老百姓無錢無背景,還是忍一下比較實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42.201

09/23 02:37, , 1F
沒付錢開封店內商品,且明目張膽=搶盜
09/23 02:37, 1F
對,但只是幾十塊商品被吃喝。就算送到檢察官那裡很可能緩起訴, 上法庭也只是罰金根本不用關,微過不舉是法律原則。 這樣做了搞到對方上法庭,對方不會記恨嗎??? 現在歹年冬厚蕭郎還是忍一時氣海闊天空吧。 ※ 編輯: parkinque 來自: 59.115.242.201 (09/23 02:42)

09/23 02:42, , 2F
我朋友做的7-11對面是派出所 熟客就是警察XD 從沒被搶過
09/23 02:42, 2F

09/23 02:42, , 3F
我以為全世界都會叫我報警...(哭) 但暗箭難防 我也想過..
09/23 02:42, 3F

09/23 02:50, , 4F
你以為是雜貨店嗎?
09/23 02:50, 4F

09/23 05:28, , 5F
沒聽過搶盜...
09/23 05:28, 5F

09/23 08:01, , 6F
我覺得電話是不能給客人才對..至於要不要忍..說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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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8:05, , 7F
另外想知道店長之後有沒跟你說以後再遇到的處理方式?
09/23 08:05, 7F

09/23 08:06, , 8F
若店長一昧的怪店員而拿不出應對方法就真的ooxx
09/23 08:06, 8F

09/23 09:24, , 9F
很妙耶,可是我們家遇到這種都直接報警
09/23 09:24, 9F

09/23 09:25, , 10F
久了根本沒人敢來鬧
09/23 09:25, 10F

09/23 20:50, , 11F
客人這樣的行為沒罪?不太能理解
09/23 20:50, 11F

09/23 21:15, , 12F
就算緩起訴跑流程也夠嗆的了 請不要覺得這沒什麼
09/23 21:15, 12F

09/23 21:48, , 13F
記恨就記恨啊 少他一個客人有差嗎????????????
09/23 21:48, 13F

09/24 06:32, , 14F
樓上 原PO指的記恨應該不是指說單純少一個客人...
09/24 06:32, 14F

09/24 16:38, , 15F
小罪就不是罪喔 那每天去偷個幾十塊就ok嗎 不能理解+1
09/24 16:38, 15F

09/26 01:42, , 16F
就是報警阿 光跑流程就夠他跑了
09/26 01:42,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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