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習] [投票] 中山大七course
我覺得爭議之處不是在於方案的公平性,而是在於過程是否民主(我們自己決定)。
用甚麼方式來決定course應該是由我們來決定,
而現在有兩種方式
1交給醫教部幫我們決定,而醫教部是用號碼排
2我們填志願+抽籤序決定
這兩種方法決定過程都不會對任何一個同學有利或不利,
但不論哪種方法都會有人沒辦法選到自己想要的。
但經過民主的方式大家投票表決出來的方法來進行course的決定,
這樣即使結果出來course不是自己滿意的,但自己還是能接受。
今天醫教部並未經過大家的同意,就自行幫大家決定,
如果course出來是滿意的人當然沒有意見,
但如果是course不滿意的人,
他就得去承擔這個結果,在"決定course的方式"未經他(大家)同意之下。
我想用個化療藥的比喻,
打化療可以用來治療癌症,但某些人可能會因副作用而expire,
我今天知道這個可能而且接受了,即使最後不幸的因副作用而expire,
也是自己要承擔。
但如果是未經我同意就直接打化療,結果也是因副作用而expire,
這樣未經我選擇的結果是不能被接受的!!(等被告吧!)
以上要說的是,我們的事情要自己決定,而結果我們也要自己承受。
(要去實習的不是醫教部 是我們阿~)
所以我們才要投票來決定"用甚麼方法來決定我們的course",
而不是醫教部未經我們授權而直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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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已經知道方案1自己的結果,這樣投票時就 可能就會有立場,
就是說不是在投哪個方案比適合我們,而是考量方案1結果是不是我喜歡的course。
民主有個原則是少數要服從多數,但前提是要公平,
若在這樣的情況下繼續投票,
對方案1"結果"滿意的人較多,
那那群不喜歡的人也應得接受這樣的投結果嗎?
這樣以不公平的想法去要求少數服從多數,就不是民主而是多數暴力了!
(打化療就不用問病人同不同意就打,而大部分人會因治療而變好所以不會complain,
而會因副作用expire的只是少數,因此那群少數人得接受"不問同不同意就打化療"的結果)
此外方案1的結果是未經我們授權讓醫教部排的情況下出來的,這個結果可以拿來用嗎?
(即使是我喜歡的course這也是被人所決定的,
如果是不喜歡的course,被人決定更是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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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個人淺見,想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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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2.100.70
※ 編輯: jerrylin0701 來自: 211.22.100.70 (03/03 22:22)
※ 編輯: jerrylin0701 來自: 211.22.100.70 (03/0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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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3:0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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