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對方太積極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 引述《onlyforptt (免洗)》之銘言:
: : 對方(男生)很積極,主動聊天、約出門。
: : 但我打算慢慢來。我們一點都不算認識,最多就是知道有這人的存在。
: : 我有跟他說:從朋友開始,一切慢慢來。
: : 他有聽進去,不再送東西、不再約吃飯。
: : 他很「貼心」,貼心到任何事他都會提醒我;
: : 不時傳遞曖昧,曖昧到像是我們已經在一起。
: : 感覺他已經陷進去了,但我還沒,最多有好感。
: : 只是他的積極,讓我壓力好大。
: : 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情況?或是怎麼跟對方溝通?
: 你應該對他沒有喜歡的感覺吧。 如果從男方的角度來看
: 從做朋友開始,不再送東西、不再外約。可以
: 但要怎麼樣維持聯絡和加溫呢? 那就只剩下打電話或傳訊(line,fb,簡訊)聯絡啦
: 畢竟也沒有其他互相認識的方式了。但你還是認為越線的話,那就代表是
: 聯絡『頻率』、『內容』對你來說逾矩。
內容對我而言超過我可接受的範圍,預約未來,像是我一定會跟他在一起。
這部分令我壓力好大,我還沒決定自己心意,他卻幫我決定。萬一兩人不同調怎麼辦?
: 其實看完文章和推文我還是不太了解你對他的感官。
: 我想就先預設為『你沒有很喜歡他,但也沒很討厭也許可當朋友認識一下』的狀態
你預設正確... 我朋友建議我交個朋友也不錯,所以走到了現況。
他對我而言是陌生,在他主動之前我只知道有這號人物,
好感是從一開始聊天中慢慢產生,認為對方可以進一步認識。
: 但對方是『一見鍾情很想和你在一起』,然後一步步退守:不外約、不送禮
不送禮是因為我不想讓對方破費,目前我們什麼關係都沒有。
不外約是我自己的問題,除非是很熟的人,否則我會有點冷漠,不知道聊什麼。
: 然後到現在可能要再退到,不經常聯絡。你可以和他再說不要再傳這類曖昧訊息,
: 不要太頻繁問我。
: 但一般來說到這步田地男生的愛意和熱情也差不多磨光冷掉了。
: 除非是那種死纏爛打的男生,不然下一步你們應該會做一樣的事情:都冷處理不主動連絡
: 以這種方式來確認兩邊有沒有願意聯絡對方,願意有交流當朋友。
: 雙方沒有主動連絡的狀態,實質上能互相認識當朋友的機會也消失了,於是走回陌生。
: 目前大概就這樣子的狀態吧。
: 如果你真的想慢慢來,那麼應該要提供一個你可以接受的非碰面聯繫方式
: 而不是冷處理,再冷處理下去,按照現在男生的想法,就是準備確認朋友能否做成
: 沒有辦法雙向聯絡,就是做不成,那就會準備認賠殺出。
: 如果你本來就不太喜歡他,那我會建議你做絕一點,清楚地拒絕他別再連繫
: 不要浪費他時間。
: 如果你還是覺得這位仁兄多少可以當作騎驢找馬的朋友候選人
: 那就找一個你可以接受的雙向相處模式吧,比如說e-mail,line,微信,fb等等連絡管道
: 讓他覺得這段關係還有救。還可以連絡有互相認識的機會。
: 看話題、興趣有沒有契合,聊天有沒有機會長聊。ok再逐步地給機會互相打電話,約吃飯
: 不過前提還是你願意花時間經營。交友是一種互相分享和互相表露自我的過程
: 如果整體的過程還是對方單向的傳訊和開話題,你只是應付對話題表達可否的話
: 這樣的關係也是不可能長久的。對方還是會評估雙方的互動,如果他到最後發現都是他
: 表述和分享以及開話題,整體都是他付出,卻沒有得到等價的關懷和陪伴感的話
: 最後還是會離開的。
我是真心想跟對方從了解彼此開始,若可以進一步發展我也OK,
但我們都不熟悉對方的個性喜好,太快進入一段關係,結果多以分手收場。
而我不想這樣做。
: 最後,愛人是很累人的事情。被愛是很幸福的事,因為你所需要做的
: 就是給追求者適時地開窗給他有深化關係的機會,但這不代表愛人的一方就必須要忍受
: 愛的很單向、很需要揣摩、很委屈。如果你不太喜歡他,那就趕快打槍讓他放生
: 但如果你認為還是可以給他機會,那麼就不要讓他冷掉,維持適度的火侯即可。
非常謝謝m大給的建議,我一直不懂男生對感情的看法,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我會再給彼此機會,確認好感是否可以昇華成喜歡。
他的曖昧跟我的壓力,我朋友是認為我想太多,一切順其自然就好,
而且,講了就等於打槍他。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203.109
推
05/31 23:51, , 1F
05/31 23:51, 1F
推
06/01 11:28, , 2F
06/01 11:28, 2F
→
06/01 14:39, , 3F
06/01 14:39, 3F
推
06/02 09:57, , 4F
06/02 09:57, 4F
推
06/02 14:23, , 5F
06/02 14:23, 5F
推
06/02 19:59, , 6F
06/02 19:59, 6F
→
06/02 22:50, , 7F
06/02 22:50, 7F
→
06/02 22:52, , 8F
06/02 22:52, 8F
推
06/04 00:20, , 9F
06/04 00:20, 9F
→
06/04 00:22, , 10F
06/04 00:22, 10F
→
06/04 00:25, , 11F
06/04 00:25, 11F
→
06/04 00:28, , 12F
06/04 00:28,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