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apandrama板 coldeden 刻意包庇違規ID

看板Buzz_Suggest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1/28 03:53),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 引述《ice6409 ( )》之銘言: : 判決結果:檢舉案不成立。 : 說明:檢舉人之檢舉內容,尊重板主心證; : 未達顯見之違反板規行為。 : 板主也未有包庇之行為。 因為不理解裁決, 請小組長容許我再提意見 『未達顯見之違反板規行為』是以何項標準為基準? 是以『有夠噁心』用語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還是"理由"和"攻擊用語"寫在同行, 所以以此認定未達標準? 容我提實際判例 指他人『有夠噁心』 實際已構成公然侮辱罪 LINE群組罵人噁心 網友判罰8000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8006061-260402?chdtv 『未達顯見之違反板規行為』用語非常模糊籠統, 可以請小組長明示其義嗎? 即使心證認定coldeden未刻意包庇違規, 但airphone用語攻擊他人, 客觀上很是明確, 無法另行更裁嗎? 站規也禁止使用侮辱性言語, 用站規處理也不行嗎?

12/09 18:53,
某人整篇推文只會在那上帝視角評論 真是有夠噁心
12/09 18:53
coldeden指"有夠噁心"係指向"上帝視角評論" 那試問像這樣寫成兩行咧?

12/09 18:53,
某人整篇推文只會在那上帝視角評論
12/09 18:53

12/09 18:53,
真是有夠噁心
12/09 18:53
這樣是有違規還是沒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5.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611777212.A.069.html

01/28 04:08, 3年前 , 1F
我只是要知道 只要把理由寫在同一行 是不是
01/28 04:08, 1F

01/28 04:09, 3年前 , 2F
就可以合理攻擊他人? 分行寫就不行?
01/28 04:09, 2F

01/28 06:36, 3年前 , 3F
請確認 站規第二篇→ 第一章→ 第六條
01/28 06:36, 3F

01/28 06:36, 3年前 , 4F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
01/28 06:36, 4F

01/28 06:37, 3年前 , 5F
有心證 沒問題 但心證為什麼可以凌駕在站規
01/28 06:37, 5F

01/28 06:38, 3年前 , 6F
之上? 難道指人"有夠噁心" 不叫挑釁語詞嗎?
01/28 06:38, 6F

01/28 06:52, 3年前 , 7F
如果"有夠噁心"不叫挑釁他人之語詞 是不是
01/28 06:52, 7F

01/28 06:52, 3年前 , 8F
應該白話解釋清楚 而不是只用心證兩字帶過
01/28 06:5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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