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個人認為有關組務可改進之處

看板Buzz_Suggest作者 ((‵▽′)Ψ..咦?)時間18年前 (2008/01/07 00:07), 編輯推噓26(260109)
留言135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0 (看更多)
※ 引述《ffint (sa)》之銘言: : 希望群組長別太介意星光fans對這件事有這麼大的反應, : 並非星光fans故意不服組務會議所做出的決議, : 而是組務會議所做出的決議並未能說服大家此結果跟之前的前群組長以及現任群組長的發 : 言有一致性 : 比如Buzz_Theater第2632篇skydreaming群組長所言 : 近期之內將針對因為各種時空背景所產生不合乎這個大原則的看板進行看板合併的工作。 : 故各組長群討論後,決議重新將之前申請的星光團體板Star-Clan板予以開設, : 以達到星光板討論的分流,與容納各各偶像歌手的討論, : 可以討論星光一幫的歌手,也可以涵蓋之後星光二幫、三幫、挑戰者的討論。 : 文中並未講明挑戰者所指到底為何人或何種身分? 挑戰星光大道的參賽者, 指最初正式參加一輪又一輪競賽的那些挑戰者,但不包括踢館者。 如同公告所言,現在已開板的"星光大道歌手綜合討論板" 就是以挑戰星光大道的參賽歌手者為討論的中心, 但不表示不能討論其他踢館者,只是踢館者不是該板的中心,端看板主怎麼去規劃板規。 : 所以依正常的想法,自然會認為群組長所言的挑戰者指的就是踢館者 : 蕭敬騰完全符合這個身份,因此當然會讓人覺得jam板將來會合併到星光團體板下 : 可是依第2634篇的公告所言 : 這期間包含提出過去視聽採取的先團體後個人的慣例,故又重新再整理每個人的意見, : 而考慮蕭敬騰本身並非經過星光大道屢次挑戰出來的歌手, : 故仍舊維持前組長MOMMOM開啟看板的決定,不在此限。 : 所以說照公告所言挑戰者指的應該不是踢館者 : 那能否請skydreaming群組長解釋清楚到底何謂"挑戰者" : 若挑戰者指的並非踢館者 : 那根據jam版的前例(並非星光大道屢次挑戰出來的歌手),是否可以申請第1.2季只要有個 : 人作品踢館者的個板? : 例如-- : 吳艾倫--華研的簽約歌手,並已有自己的創作,也拍過廣告 : 張涵雅--已有出過合輯 : 林芯儀--曾為福茂的簽約歌手,出過合輯,唱過連續劇主題曲 : 林健輝--已在大馬及大陸發過專輯 : 上述幾位都有屬於"自己"的作品,應該比個板申請時的蕭更有資格申請個版吧! 可以開板的,只要經過討論審核,確實符合資格, 但視聽劇場仍舊給予一些建議, 就是開板後,希望能確實善用看板, 因為我們看過有太多看板經過一段熱潮後就面臨廢板命運,是非常可惜的。:) : 如群組長的認定為挑戰者並非指踢館者,那相信會有人盡快為他們申請個版的 : 以上幾人僅屬暫時舉例,因為將來會有更多踢館者符合申請個版的資格 : 只希望群組長能秉持一貫的標準允許這些踢館者的個版成立 : 至於星光幫每個人的個版,相信已經沒有多少人寄望群組長能給個合理的回覆了 : 畢竟不管是公告還是群組長的回覆文章 : 不但沒有解釋清楚,反而只讓人看到文章中愈來愈多的破綻 : 一邊說著MOMMOM前群組長並未照規定招開組務會議所以他的回答不予承認 : 但另一邊又說維持MOMMOM前群組長開啟看板的決定 : 愈回答只會愈讓人看到你們文章中矛盾的部份 不是的,再次強調, 我們是參考許多人意見統合表決的,不是以一個人的意見作為判決 我們採取的合議制, 所以縱使是我身為群組長,我的意見、立場就算與其他組長不同, 但我也必須尊重表決結果。 所以前任群組長的意見、想法我們也有請她表示, 畢竟她還是組長群之一,所以她的意見也加入表決項目中, 跟其他小組長的意見一起平等表決,如公告所言。 表決出爐後,各各小組長都必須尊重這項決議, 再次強調,我們是統合大家的意見表決的,不是我群組長想怎樣就怎樣, 換一個群組長也一樣,都必須尊重合議制的決議。 : 如果真要人信服你們所做的決定 : 那只希望群組長們能從頭到尾把這系列的文章看一次, : 以及現存看板與你們所說的規定相違背的地方 : (不僅是jam板,而是所有視聽群組下有跟你們所謂的規定相關的看板) : 然後整理出一個沒有任何矛盾的說法 : 而不是拼命否認前群組長的說法就好了 沒有否認,是納入,再統整,討論,表決。 : 相信群組長真的是非常的辛苦 : 可是無法令使用者信服,再怎麼辛苦也只是白費 : 要讓人體諒你們,至少要讓人認同你們才行吧! 我們的想法、對於視聽劇場未來的發展都已經在幾次公告中表述過了 我們必須顧及整個群組的發展、再整合, 請您體諒,謝謝您:) -- ╭══╬═╗╭╗╔╮╔╗╭╦╩═╦╗╭╝╠╗╭╝╭═╩══╗ ╭══╬═╗╚╚╔╩═╗╚║ ║╭╝╠╣╭╝║╭═══╗ ╠══╬═╣╭╗╭═╬╗╚╩══╩╯╚╝╚╯╚╝╣║╭╦╝║ telnet://ptt.cc ╚══╬═╯╚║╚ ║╭════╗╭══╬═╗║║╭╬╗║ ╔╭═╣╮╗╭╝╚═╬╝╠════╣╔╭═╣╮╗╣║╚╬╯║ 創板十週年!! ╰╝╚╯╚╯╚╝ ╚╚════╯╰╝╚╯╚╯╝╝╚╩╝╚ψ J-PopStation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76.6 ※ 編輯: skydreaming 來自: 123.195.176.6 (01/07 00:19)

01/07 00:22, , 1F
原來你們不是不會回應而是選擇性回應嗎???
01/07 00:22, 1F

01/07 00:23, , 2F
麻煩你們派個人回應一下我208的問題
01/07 00:23, 2F

01/07 00:23, , 3F
不要老是選擇性失憶。
01/07 00:23, 3F

01/07 00:39, , 4F
組務規定應是資格制 即備有資格者即准予開板
01/07 00:39, 4F

01/07 00:40, , 5F
組務不能以"預期賣相差"為由不准開板
01/07 00:40, 5F

01/07 00:40, , 6F
為了行政方便(板開太多又廢)自定內規(出專輯
01/07 00:40, 6F

01/07 00:42, , 7F
這內規並未明文規定 不當作為拒絕開板之理由
01/07 00:42, 7F

01/07 00:44, , 8F
我文章有說不准開設踢館者個版嗎 = =
01/07 00:44, 8F

01/07 00:44, , 9F
那種參加一輪又一輪競賽的就是參賽者,沒有人
01/07 00:44, 9F

01/07 00:43, , 10F
或應貫徹執行 以昭規定之效力
01/07 00:43, 10F

01/07 00:44, , 11F
上頭只說給予建議,看您願不願傾聽。
01/07 00:44, 11F

01/07 00:44, , 12F
稱他們為挑戰者~另推smw大~請不要選擇性回應
01/07 00:44, 12F

01/07 00:45, , 13F
如果你們處處以對立的態度對付我們新
01/07 00:45, 13F

01/07 00:45, , 14F
即使您回的是我的文章,但還是覺得您跳過其他
01/07 00:45, 14F

01/07 00:45, , 15F
任的群組長們 那回文討論就失去意義了
01/07 00:45, 15F

01/07 00:45, , 16F
如將決策效力置於規定之上 事務浩繁卻無公信
01/07 00:45, 16F

01/07 00:46, , 17F
文章不回的態度很奇怪,而且大家並非是要和組
01/07 00:46, 17F

01/07 00:46, , 18F
長們對立~而只是希望你們能提出可以說服的了
01/07 00:46, 18F

01/07 00:46, , 19F
或可檢討現有決策是否有問題 或明文規定
01/07 00:46, 19F

01/07 00:47, , 20F
如果你們不是想以對立態度抗爭
01/07 00:47, 20F

01/07 00:47, , 21F
人的說法,至今你們還是只用同一套說詞,可是
01/07 00:47, 21F

01/07 00:47, , 22F
就請勿使用"選擇性失憶"來人身攻擊
01/07 00:47, 22F

01/07 00:48, , 23F
我們尊重你 願意找時間答覆你們
01/07 00:48, 23F

01/07 00:48, , 24F
也請你們尊重我們 謝謝
01/07 00:48, 24F

01/07 00:47, , 25F
然在此前 已受損之使用者權益應為原狀或補償
01/07 00:47, 25F

01/07 00:49, , 26F
已經很多人提出了矛盾之處,還請群組長能多加
01/07 00:49, 26F

01/07 00:49, , 27F
換作其他組長 可能連屌你都不屌你
01/07 00:49, 27F

01/07 00:49, , 28F
我們願意不斷把你們的意見看法歸納
01/07 00:49, 28F

01/07 00:49, , 29F
衡量自己的說法到底有沒有漏洞
01/07 00:49, 29F

01/07 00:50, , 30F
就是願意尊重你們!
01/07 00:50, 30F

01/07 00:51, , 31F
更無須透過其他手段 號招鄉民抗爭
01/07 00:51, 31F

01/07 00:51, , 32F
這對彼此都沒有實質幫助!!
01/07 00:51, 32F

01/07 00:52, , 33F
言盡於此
01/07 00:52, 33F

01/07 00:52, , 34F
單純建議 理性討論 各退一步 海闊天空
01/07 00:52, 34F

01/07 00:56, , 35F
所以就是眾多的挑戰者 有資格都可以開
01/07 00:56, 35F

01/07 00:57, , 36F
是這意思嘛 如果是的話 那我也會準備開板
01/07 00:57, 36F

01/07 00:57, , 37F
樓上的 您到底有沒有詳細看文章阿?
01/07 00:57, 37F

01/07 00:57, , 38F
還有你對挑戰者的說法太奇怪 一輪一輪就
01/07 00:57, 38F

01/07 00:58, , 39F
看了阿 我只是想在確定 如果又被用奇怪
01/07 00:58, 39F
還有 56 則推文
01/07 01:16, , 96F
明明照規定,出了專輯就可以開個版,就風平浪靜
01/07 01:16, 96F

01/07 01:17, , 97F
我推請開踢館者團版 這樣我就接受你開
01/07 01:17, 97F

01/07 01:16, , 98F
版務卻為了莫須有的理由跟大眾期待對著來???
01/07 01:16, 98F

01/07 01:17, , 99F
星光團版的理由
01/07 01:17, 99F

01/07 01:19, , 100F
我們要的只是基本尊重和公平對待。
01/07 01:19, 100F

01/07 01:18, , 101F
合唱一曲的你覺得可開個版,出了個人專輯的和
01/07 01:18, 101F

01/07 01:19, , 102F
在"合輯"中有自己的歌的人,反而不能有個版??
01/07 01:19, 102F

01/07 01:19, , 103F
也煩請您們能將心比心良善使用者心情
01/07 01:19, 103F

01/07 01:19, , 104F
你這樣還說得過去嗎?我們尊重所有歌手和其粉
01/07 01:19, 104F

01/07 01:20, , 105F
組務很辛苦我們也知道,但有權利也就
01/07 01:20, 105F

01/07 01:20, , 106F
絲,也請組務同樣尊重星光大道出來的個別歌手
01/07 01:20, 106F

01/07 01:20, , 107F
有該盡的義務,辛苦了,謝謝。
01/07 01:20, 107F

01/07 01:21, , 108F
現在讓大家質疑組務濫用職權獎懲歌手,相信組
01/07 01:21, 108F

01/07 01:21, , 109F
務也不會特別開心吧?希望不要讓我們繼續覺得
01/07 01:21, 109F

01/07 01:22, , 110F
你們為反而反,失了組務的格
01/07 01:22, 110F

01/07 01:34, , 111F
睡覺前推 請正視我們 我們也會尊重你們
01/07 01:34, 111F

01/07 09:30, , 112F
原來"選擇性失憶"是人身攻擊呦 XDDDDDD
01/07 09:30, 112F

01/07 09:31, , 113F
你自己看看你們回答問題的方式是不是選擇性的
01/07 09:31, 113F

01/07 09:32, , 114F
怎樣?不是說有開會嗎?208這種問題答不出來嗎
01/07 09:32, 114F

01/07 09:32, , 115F
如果你答不出來我真的很懷疑你們用的是什麼樣
01/07 09:32, 115F

01/07 09:33, , 116F
的"規定與政策"耶。我只是要個答案罷了。
01/07 09:33, 116F

01/07 09:35, , 117F
請組務告訴大眾你們對團體的定義是什麼?謝謝
01/07 09:35, 117F

01/07 21:58, , 118F
開個版又有這麼難嗎?怕廢版就訂個下限ok
01/07 21:58, 118F

01/08 00:32, , 119F
對啊.光在這邊想理由回我們的時間,都可以開版
01/08 00:32, 119F

01/08 00:32, , 120F
廢版2000次不止了吧.而且開個版訴求本來就合
01/08 00:32, 120F

01/08 00:33, , 121F
法,用版者也肯定不會少,那為何還要無謂"擔心:
01/08 00:33, 121F

01/08 00:34, , 122F
先讓我們開版(合法合理訴求,非欲行使多數暴力
01/08 00:34, 122F

01/08 00:35, , 123F
然後時間拿去整理久無文章的版不更好?
01/08 00:35, 123F

01/08 11:33, , 124F
用職權獎懲歌手, 恩, 似乎是這樣子
01/08 11:33, 124F

01/08 22:41, , 125F
星光大道第一季踢館者約44人次(未扣除重覆)
01/08 22:41, 125F

01/08 22:42, , 126F
可知踢館者人數顯然未比參賽者少太多
01/08 22:42, 126F

01/08 22:43, , 127F
原訂僅踢館者可開個板而參賽者僅可開團體版
01/08 22:43, 127F

01/08 22:45, , 128F
之決策顯然有瑕疵 籲請重新調整決策內容
01/08 22:45, 128F

01/08 22:47, , 129F
因當季踢館者與參賽者皆能在星光節目板討論
01/08 22:47, 129F

01/08 22:48, , 130F
建議調整為非當季之參賽者及挑戰者具出道作
01/08 22:48, 130F

01/08 22:50, , 131F
品 並拉高連署人數門檻和要求廢板下限 合資
01/08 22:50, 131F

01/08 22:53, , 132F
格者應准予開版 當為較佳之決策 懇請詳察
01/08 22:53, 132F

01/12 04:48, , 133F
別讓私人的好惡影響行事的公正性
01/12 04:48, 133F

01/12 07:40, , 134F
別再因拉不下臉來改變而讓錯誤一直下去
01/12 07:40, 134F

01/17 01:36, , 135F
推別讓私人的好惡影響行事的公正性
01/17 01:36, 135F
文章代碼(AID): #17WFpPJo (Buzz_Sugges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7WFpPJo (Buzz_Sug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