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個人認為有關組務可改進之處

看板Buzz_Suggest作者 (NEW ONE)時間18年前 (2007/12/30 20:54),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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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略) : 當時組務根本不認為星光幫是個團體, : 但是後來這個團體已經正式形成之後, : 當然是以團體為主,當時的時空背景跟現在根本就不一樣啊! 我只想請問,貴群組長對於"團體"的定義是什麼 又正式成形的定義是什麼? 有出合輯的就算團體?好像不是吧! 合輯的話 那班底應該是會換吧!? 如果之後有星光幫的個人發片 我想開個人板會比較適當一點 星光幫是由電視節目出來的 並非唱片公司所簽下而正式出道 依照《Buzz_Theater》2437 MOMMOM組長的講法 只要有換班底的就不算是團體了 楊宗緯,盧學叡兩人皆只參與第一張合輯 第二張雖然有收楊宗緯為電影唱的歌曲 但那是因為版權遭到買斷 也就是說發行所有權是華研 與楊宗緯本人並無關係 而已他那時有合約問題在身,已非華研旗下藝人(經紀約及唱片約皆是) 現他二人的經紀約與唱片約也確定跟華研無關,分屬不同公司 未來再參與"星光幫"合輯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我實在不了解組務硬要把他們兩人併入"星光幫"的原因何在 如果個人發片而申請個板 我就會通過申請 現在兩人 一個已發片 一個預購中 我只想問,難道群組方的做法公平嗎? 真的公平嗎! 如果連說過的話都能收回 都能推翻 我不知道"公平"這兩字,您能說得出口嗎? 故經過三回合記名表決,表決結果是不予以開設ASKA板、afalean板, 原因這是視聽劇場一直以來的規定與政策... 我找不到你們所謂的"一直以來的規定與政策" 因為你們從來沒有統一過。 這並不是"看板重新合併整合"就能解決的問題 這樣只會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紛爭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50.17

01/04 17:17, , 1F
唉 組務講不出道理 硬凹 真的很糟糕
01/04 17:17, 1F

01/04 23:42, , 2F
標準的政客模式就是在說他們啦
01/04 23:42, 2F

01/07 22:01, , 3F
開個版怕被拔插頭嗎??(我承認我來亂~)
01/07 22:01, 3F

01/08 00:46, , 4F
原po強調的部分,我看到都快會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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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00:46, , 5F
怎麼組務好像還是在閃爍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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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22:27, , 6F
裁決若無法詳述原因 是無效的裁決
01/08 22:2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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