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遭cheer板板主gsf7114莫名禁發文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嗯)時間13年前 (2010/08/08 15: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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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sf7114 (~~~嘖嘖嘖~~~)》之銘言: : ※ 引述《RAFEL (嗯)》之銘言: : : 用詞和語氣何處不當請明白指出, : : 我既沒有謾罵也沒有人身攻擊用詞哪裡不當? : : 語氣我很認真又自己看了幾次, : : 也沒有什麼不妥, : : 請明白指出不要一句你很激動所以發言不當就帶過。 : 我們寫明,請注重發言「語氣」與「用詞」 : 人與人之間的對話並不是沒有謾罵、沒有人身攻擊就代表恰當 : 版友的推文回覆也說明許多人認為R版友的語氣過度激烈(第一篇下方有備註) : 代表本次事件並不只是版方單純認定而已 : 版方一致認定持續延燒下去有引發更大筆戰的可能,故提醒之 那以後是不是版主要懲處版友就辦個投票, 多數人認為該懲處就懲處? 多數不一定代表正確, 那版主為何不提也有很多版友贊同我呢? 結果你還是迴避我的問題, 請明白指出那一句用詞不當那一句語氣不當, 不要避重就輕好嗎。 如果怕筆戰原始文章出來就該刪, 所以是根本指不出我哪裡不當, 只是為了怕造成筆戰。 而且該禁的也應該是那些又從新起頭的人, 事實上我已經停止, 是有人要繼續, 那個人不是我。 若是版主想要避免筆戰就應該直接鎖文, 而不只是抑制某一方的言論, 放任另一方繼續發言, 這不就顯示出版主的不公正和偏袒嗎? 而且另一方的言論也聽起來讓人不舒服反感, 以版主上述的標準是不是也該禁? : : 你都說你無法確定原PO到底是什麼意思, : : 現在又以你自己的判斷當標準來禁我發文, : : 不覺得矛盾? : : 就因為你是版主所以以你解讀為標準? : : 而且妖魔化是帶有醜化意思的用詞, : : 有人突然會自己醜化嗎? : : 明顯是在說那些其他指責他的人醜化他, : : 如果他沒說被誤會要解釋和這句妖魔化, : : 這篇文章就是單純的新聞分享, : : 既然他說與新聞無關的事, : : 就不能單純說是新聞分享。 : : 因為這句話也是文章的一部分, : : 我對這篇文章有不滿的地方不能噓? : : 而且我也不是他的文章都噓, : : 其他單純的新聞分享文章我就沒噓, : : 所以不是針對他, : : 而是針對他說妖魔化這句話。 : 本部份說明已於上篇文章解釋,不重複回覆解釋 : : 胖子一詞在國語辭典裡是指肥胖之人, : : 這只是一個單純形容體態的用詞, : : 並不帶有任何貶損之意, : : 而且肥胖在醫學上有一定的標準在, : : 不是我說的算, : : 之前就有一個判例說人是gay無罪, : : 因為這只是單純形容性向的用詞, : : 不帶貶損之意, : : 要罵人死gay才有罪, : : 這是不久前的新聞可以去查。 : : 而且除非你有歧視胖子, : : 認為胖子是不好的那才是一個貶抑人的詞, : : 而且男生和胖子這兩個詞天差地遠, : : 我當時是要用特徵讓大家知道是誰, : : 並沒有要對他做任何人身攻擊, : 照此理論來看 : 假設我有一位女性朋友,上圍豐滿 : 不知道一個與她不熟的人說她奶很大,這樣是否適當? 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好嗎? 一個形容體態一個是形容性徵, 還是說版主對字詞的解釋更高於國語辭典? 版主可以去找這篇報導順便好好查查國語辭典。 : 如果人家控告性騷擾,難道可以用「我只是形容特徵」脫罪? 我只能說你用的詞太過直接, 可以說胸部發育好之類的 : 很多朋友說我很娘,娘只是單純形容性向的用詞 娘無關性向好嗎, 這是個人風格問題, 娘不等於同志什麼的, 請搞清楚再發言吧。 : 認識的人說也許沒什麼感覺,因為大家都認識是朋友,知道他們沒惡意 : 但一個不認識的人突然對著我說我娘,我同樣會不舒服 這就要看他是不是事實陳述了, 是事實就不怕人家講。 : 新聞不代表一切,不同法官判出來的結果不盡相同 : 都有人摸女性胸部被判什麼沒超過五秒無罪了,難道代表他做的是對的嗎? : 只要有讓人感覺不舒服,那就是不適當的動作、言論 不要拿完全不同的判例出來相比混淆視聽, 請問當事人有跳出來說他不舒服嗎? 還是說有人可以舉證他不胖之類的? 另外在朱自清的背影這篇文章中, 也說一句父親是個胖子, 這應該不是在辱罵他的父親, 而只是在形容他父親的體態, 可見胖子這個詞本身並沒有褒貶的意思, 老話一句這只是單純描述特徵, 除非你歧視胖子不然這個詞基本上就是形容一種體態。 而且不要版主自己歧視胖子也要把我拖下水, 我也是胖子可不會歧視自己~ : : 再者若當初認為我推文不當就該說, : : 而不是我現在提出申訴, : : 你又拿前面文章的推文來講, : : 不覺得很難看? : 已有版友推文提醒,故無重覆二度提醒,前偏附的版友推文有收錄這段 : 推文不當 本身就不單指某句不當,某段不當也是推文不當 : 推文不當 之問題版方已有用警告提醒 請問版友代表版主嗎? 說的話有同等效力嗎? 推文不同於文章好嗎? 所以才會有限制字數的問題, 所以是要一句一句分開來看。 版主從來沒有很明確說出問題在哪, 就不要在一直說有警告, 我不認為這篇文章沒問題, 裡面有可議的字句。 : : 而且版主單純以文字就可以判斷一個人激不激動, : : 實在難以令我茍同, : : 我真不知標準在哪裡, : : 我既沒有用情緒化字眼也沒有謾罵, : : 就替我扣上激動的大帽子, : : 難以令人茍同。 : : 另外版主對於我文章內不當噓文的處置在此給予肯定, : : 並不是因為那是噓我文章的關係, : : 而是那噓文只是重複同一句話, : : 沒有內容可言, : : 如果是有內容的噓文我也會當作是一種意見表達而保留下來, : : 但是版主將我與這一位版友行為畫上等號, : : 我就深感不妥, : : 因為我的噓文是有內容不是單純重複一句話, : : 不是在惡意噓文。 : : 而且制止別人在我的文章惡意噓文, : : 和有沒有護航這件事應該沒有必然的關係吧, : : 你在這件事上有履行你的職責, : : 不代表別的地方沒有偏袒, : : 版主是否太過於跳躍性思考? : : 再者我一直要求版主說明我噓文內容有何不妥, : : 卻得不到任何清楚的答覆, : : 而只是一直在我噓文正不正當上打轉, : : 最後就以前面都回應過了不予理會, : : 可是在前幾封信中我都看不到所謂明白指出內容哪裡不當, : : 直到現在版主答辯都還只是在以激動造成發言不當的論調來回應, : : 這兩者並沒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好嗎, : : 而且指出不當的部分還是我之前別篇文章的推文, : : 是否很令人莫名其妙? : : 既然現在禁發文時效已過, : : 若本人最後勝訴就請版主發表道歉聲明恢復名譽。 : 一個判決,並不一定純是單一事件所引起 : 以這次案例來看,是一連串的狀況而做最後處置 : 在連續警告R版友完全視若無睹的狀況下而做出 : 最後重申 : 版方已於板規清楚說明 : ˙以下為本看板之基本原則,板主群保留『依情節不同輕重而調整處理方式』之權力 : ˙若有不在下列之特殊狀況,板主群保留『臨時公告處理』之權力 : 且一切判決皆經過另二位板主一致通過,非依照個人思維所下的判斷 : 故在此版方不會發表道歉聲明 : 一切待群組長裁示,謝謝 判決還可以這樣回溯到其他事情再一起判決? 真是大開眼界, 這樣是誰對人不對事? 不是視若無睹, 是我沒有違反你說的事項, 請問哪個部分違反版規明白指出, 不要一直拿這種東西出來搪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39.209 ※ 編輯: RAFEL 來自: 122.146.39.209 (08/08 16:10) ※ 編輯: RAFEL 來自: 122.146.39.209 (08/08 17:47) ※ 編輯: RAFEL 來自: 122.146.39.209 (08/09 08:35) ※ 編輯: RAFEL 來自: 122.146.39.209 (08/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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