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遭cheer板板主gsf7114莫名禁發文
※ 引述《RAFEL (嗯)》之銘言:
: ※ 引述《gsf7114 (~~~嘖嘖嘖~~~)》之銘言:
: : 版主群已於板規註明
: : 本看板板規是以『保護看板板友以及陳綺貞本人意願』為基礎而訂立。
: : ˙以下為本看板之基本原則,板主群保留『依情節不同輕重而調整處理方式』之權力
: : ˙若有不在下列之特殊狀況,板主群保留『臨時公告處理』之權力
: : 另,本次狀況,符合本版版規第九條,是有於板規內註明的狀況
: : 9.請注重發言語氣與用詞
: : 如有不當立即刪除,嚴犯者立即停止發文
: 用詞和語氣何處不當請明白指出,
: 我既沒有謾罵也沒有人身攻擊用詞哪裡不當?
: 語氣我很認真又自己看了幾次,
: 也沒有什麼不妥,
: 請明白指出不要一句你很激動所以發言不當就帶過。
我們寫明,請注重發言「語氣」與「用詞」
人與人之間的對話並不是沒有謾罵、沒有人身攻擊就代表恰當
版友的推文回覆也說明許多人認為R版友的語氣過度激烈(第一篇下方有備註)
代表本次事件並不只是版方單純認定而已
版方一致認定持續延燒下去有引發更大筆戰的可能,故提醒之
: : 本次事件實際導火線來自 #1CLmoIe3
: : 17465 m38 8/03 yupin001 □ [夏2] 觀眾也是演出的一部分!
: : 表達正反看法,只要是理性討論我們都樂於接受
: : 可以從本篇文章看到許多人也以噓文表示反對意見,我們仍保留予板友們自由討論空間
: : 但RAFEL卻是於同作者yupin001的另一篇文章噓文
: : #1CM8C55V
: : 17521 17 8/04 yupin001 □ [新聞] 親下去、親下去...陳綺貞被逼婚
: : 在本文文章內容下
: : 版主群認為只是單純提供新聞資料,並無任何不妥
: : 如果對於作者有意見,應該回到#1CLmoIe3
: : 或是 RAFEL自行發表的#1CM8C55V,甚至另開文章表達意見
: : 這篇文章沒問題,不應該噓這篇文章
: : R版友對於此篇文章有意見的是「妖魔化」一詞,認定對他有貶意
: : 但我們認為原作者的「妖魔化」並無泛指任何人,也有可能是反諷自己
: : 以後者角度看來,很大的部份已是R版友自行對號入座
: : R版友有來信詢問,為求還原,以下將公佈部分信件,若有不妥請組長告知
: 你都說你無法確定原PO到底是什麼意思,
: 現在又以你自己的判斷當標準來禁我發文,
: 不覺得矛盾?
: 就因為你是版主所以以你解讀為標準?
: 而且妖魔化是帶有醜化意思的用詞,
: 有人突然會自己醜化嗎?
: 明顯是在說那些其他指責他的人醜化他,
: 如果他沒說被誤會要解釋和這句妖魔化,
: 這篇文章就是單純的新聞分享,
: 既然他說與新聞無關的事,
: 就不能單純說是新聞分享。
: 因為這句話也是文章的一部分,
: 我對這篇文章有不滿的地方不能噓?
: 而且我也不是他的文章都噓,
: 其他單純的新聞分享文章我就沒噓,
: 所以不是針對他,
: 而是針對他說妖魔化這句話。
本部份說明已於上篇文章解釋,不重複回覆解釋
: : =====================================================================
: : 作者 RAFEL (嗯)
: : 標題 請問標準何在?
: : 時間 Wed Aug 4 16:34:53 2010
: : ───────────────────────────────────────
: : 請問妖魔化不是屬於文章的一部分嗎?
: : 請問別人繼續回繼續引戰就被允許嗎?
: 胖子一詞在國語辭典裡是指肥胖之人,
: 這只是一個單純形容體態的用詞,
: 並不帶有任何貶損之意,
: 而且肥胖在醫學上有一定的標準在,
: 不是我說的算,
: 之前就有一個判例說人是gay無罪,
: 因為這只是單純形容性向的用詞,
: 不帶貶損之意,
: 要罵人死gay才有罪,
: 這是不久前的新聞可以去查。
: 而且除非你有歧視胖子,
: 認為胖子是不好的那才是一個貶抑人的詞,
: 而且男生和胖子這兩個詞天差地遠,
: 我當時是要用特徵讓大家知道是誰,
: 並沒有要對他做任何人身攻擊,
照此理論來看
假設我有一位女性朋友,上圍豐滿
不知道一個與她不熟的人說她奶很大,這樣是否適當?
如果人家控告性騷擾,難道可以用「我只是形容特徵」脫罪?
很多朋友說我很娘,娘只是單純形容性向的用詞
認識的人說也許沒什麼感覺,因為大家都認識是朋友,知道他們沒惡意
但一個不認識的人突然對著我說我娘,我同樣會不舒服
新聞不代表一切,不同法官判出來的結果不盡相同
都有人摸女性胸部被判什麼沒超過五秒無罪了,難道代表他做的是對的嗎?
只要有讓人感覺不舒服,那就是不適當的動作、言論
: 再者若當初認為我推文不當就該說,
: 而不是我現在提出申訴,
: 你又拿前面文章的推文來講,
: 不覺得很難看?
已有版友推文提醒,故無重覆二度提醒,前偏附的版友推文有收錄這段
推文不當 本身就不單指某句不當,某段不當也是推文不當
推文不當 之問題版方已有用警告提醒
: 而且版主單純以文字就可以判斷一個人激不激動,
: 實在難以令我茍同,
: 我真不知標準在哪裡,
: 我既沒有用情緒化字眼也沒有謾罵,
: 就替我扣上激動的大帽子,
: 難以令人茍同。
: 另外版主對於我文章內不當噓文的處置在此給予肯定,
: 並不是因為那是噓我文章的關係,
: 而是那噓文只是重複同一句話,
: 沒有內容可言,
: 如果是有內容的噓文我也會當作是一種意見表達而保留下來,
: 但是版主將我與這一位版友行為畫上等號,
: 我就深感不妥,
: 因為我的噓文是有內容不是單純重複一句話,
: 不是在惡意噓文。
: 而且制止別人在我的文章惡意噓文,
: 和有沒有護航這件事應該沒有必然的關係吧,
: 你在這件事上有履行你的職責,
: 不代表別的地方沒有偏袒,
: 版主是否太過於跳躍性思考?
: 再者我一直要求版主說明我噓文內容有何不妥,
: 卻得不到任何清楚的答覆,
: 而只是一直在我噓文正不正當上打轉,
: 最後就以前面都回應過了不予理會,
: 可是在前幾封信中我都看不到所謂明白指出內容哪裡不當,
: 直到現在版主答辯都還只是在以激動造成發言不當的論調來回應,
: 這兩者並沒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好嗎,
: 而且指出不當的部分還是我之前別篇文章的推文,
: 是否很令人莫名其妙?
: 既然現在禁發文時效已過,
: 若本人最後勝訴就請版主發表道歉聲明恢復名譽。
一個判決,並不一定純是單一事件所引起
以這次案例來看,是一連串的狀況而做最後處置
在連續警告R版友完全視若無睹的狀況下而做出
最後重申
版方已於板規清楚說明
˙以下為本看板之基本原則,板主群保留『依情節不同輕重而調整處理方式』之權力
˙若有不在下列之特殊狀況,板主群保留『臨時公告處理』之權力
且一切判決皆經過另二位板主一致通過,非依照個人思維所下的判斷
故在此版方不會發表道歉聲明
一切待群組長裁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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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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