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客運遊覽車抗議重機上國道

看板Bus作者 (七月七日)時間13年前 (2012/07/05 18:16), 編輯推噓17(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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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二章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定義為: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 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此罪之要點是「致人於死」而不是直接殺人的行為,其他的殺人罪行,法院應以「加工自 殺罪」,「母殺嬰兒罪」,「義憤殺人罪」,「普通殺人罪」或「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定罪。 「過失」一詞的解釋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因此此罪不需要證明犯罪意圖,只需證明過 失之存在;而「殺人」一詞則具有主觀上的犯罪意圖,故法學上並無「過失殺人」該詞。 ============================================================================== 從上面看下來 應該有人可以看得出為什麼大車會那麼討厭小車 「因業務上之過失」,「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邊明顯有問題 你沒有規範大車撞小車與小車撞大車的責任歸屬 就只會一味的把錯往大車駕駛身上攬 造成了每次發生這種事故 最後一定都出現「大車駕駛訊後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很多時候根本就是小車去撞大車 然後騎士躺在醫院裡逍遙,大車駕駛卻在蹲苦牢 搞什麼啊! 講白一點好了 想成事故兩方是鐵包肉跟肉包鐵 事故發生時往往是肉受的傷比較重 外加以公職人員眼睛也只會看表面 沒顧慮在鐵裡的那塊肉的感受 就隨隨便便的定個罪送走了 難道大車駕駛不會不爽嗎? 真是好笑 另外,那些刻意撞大車最後死去的騎士的家屬 根本沒看清楚事情真相就在那邊哭爹喊娘的說要賠償要公道 我告訴你 公道就是你去好好教教那個騎士! 而不是單單處罰大車駕駛 不要做那麼無恥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44.246

07/05 18:23, , 1F
什麼叫做逍遙 -.-
07/05 18:23, 1F

07/05 18:33, , 2F
大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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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28, , 3F
真的,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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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47, , 4F
送辦不代表定罪 起訴與否在於檢察官 送辦只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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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48, , 5F
因為法理上警察只負責描繪 肇事責任歸屬是檢察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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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49, , 6F
小汽車撞機車也會發生類似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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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51, , 7F
而原PO你說的這種情況下 駕駛幾乎都不會被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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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9:59, , 8F
推...我朋友開車撞到安全島冒出來的人 結果還要賠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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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03, , 9F
其實真的刑事起訴就算了 麻煩的是民事部分..寧可繳罰金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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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04, , 10F
府 也不願意賠那些臉皮厚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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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11, , 11F
以目前法律的執行方式而言,本篇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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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15, , 12F
講的好像都是小車冒著生命危險去惹大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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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0, , 13F
樓上,其實這種狀況還不少,你規規矩矩,別人來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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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1, , 14F
結果你還要陪別人,你難道不會覺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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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2, , 15F
會出事,很難說自己完全沒有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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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3, , 16F
大家都出來跑的,都知道總是會有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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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5, , 17F
幹在心裡還是盡力去避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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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6, , 18F
但是說什麼人家在醫院逍遙 你怎麼不去賺這外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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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57, , 19F
最好是控制到快死沒死 然後凹到一張"債權憑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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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04, , 20F
不好意思,我實在是不能認同所謂在醫院逍遙這種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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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15, , 21F
送辦不代表定罪 但足以毀掉司機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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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24, , 22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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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0:03, , 23F
躺醫院叫逍遙?沒事會撞到那一定有違規~狀況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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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0:17, , 24F
雙方冷靜一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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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0:29, , 25F
是啊 沒事會有人從分隔島突然衝出然給你撞然後說你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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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0:41, , 26F
樂逍遙又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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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57, , 27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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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9:24, , 28F
推kudo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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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9:27, , 29F
沒事且撞到的情況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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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0:02, , 30F
這根本就是現行法規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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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3:51, , 31F
不只是現行法規問題,法官的思考模式也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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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8:15, , 32F
騎重車的根本是__物__ __ 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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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0:02, , 33F
人會從分隔島衝出來給你撞?所以開四輪最守規矩沒有白目~
07/07 10:02, 33F

07/07 10:05, , 34F
只要擦撞都有機會領到應注意而未注意,少在那針對重車了!
07/07 10:05, 34F

07/07 11:28, , 35F
如果重型機車從後面給你追撞上來呢?
07/07 11:28, 35F

07/07 11:28, , 36F
別說沒有唷 前陣子才有新聞說有機車從公車後面要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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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29, , 37F
結果不慎滑倒直接衝進公車底下被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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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29, , 38F
然後也是公車司機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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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29, , 39F
誰違規? 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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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51, , 40F
誰違規不是靠鄉民判決,這些都是人的因素,車只是交通工具
07/07 11:51, 40F

07/07 11:52, , 41F
,台灣的交通從以前就爛到現在,怎沒人檢討汽機公車小黃貨
07/07 11:52, 41F

07/07 11:52, , 42F
車~我們要不要挑一個最不乖的來禁一下路權!!
07/07 11:52, 42F

07/07 11:53, , 43F
被輾死,司機騎士家屬都倒楣,那是誰害他死的要搞清楚阿!
07/07 11:53, 43F

07/07 12:04, , 44F
那麼愛扯違規害到人,最該管的應該是三寶飯+無照小白吧XD
07/07 12:04, 44F

07/08 20:33, , 45F
廢文
07/08 20:33, 45F

07/08 20:44, , 46F
嫌法律程序上有問題 應該是爭取修法 而不是在那邊打壓路權
07/08 20:44, 46F

07/10 08:47, , 47F
不要在那邊馬後炮,笑死人
07/10 08:47, 47F

07/10 13:53, , 48F
只能說搞不清楚重點
07/10 13:53, 48F

07/10 18:44, , 49F
中央社最新消息是, 路權暫緩開放, 高興!!!
07/10 18:44, 49F
文章代碼(AID): #1FzMbxxM (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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