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賣票不刷卡不找零 福和客運挨罰

看板Bus作者 ( )時間14年前 (2012/01/06 17:28), 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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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兒)》之銘言: : 不賣票不刷卡不找零 福和客運挨罰 del : 基隆市消保官黃美瓏昨天說,福和客運未提供可找零的購票服務,上車後溢投車資的 退費 : 機制又不合理,損害消費者權益,今天會依消費者保護法開罰,最低6萬元。 : 福和客運董事長特助吳罡說,原本預定去年11月就要啟用悠遊卡系統,車上設備也都 已裝 : 好,但因設備廠商臨時說要更改程式,才無法上路。 del : 福和客運的司機說,公司不賣票,又不能使用悠遊卡,乘客上車投幣支付車資,他們 得一 : 一開立乘車證明,造成工作量增加,精神壓力變大,他們也是「受害者」。 : 黃美瓏要求福和客運說明乘車付費方式,業者回應說為了行車安全,司機才不找零, 但乘 : 客可到各車站旁的商家兌換零錢,如果乘客溢付車資,事後可憑乘車證明及司機註記 要求 : 公司退費。他認為,福和公司以行車安全為理由不找零,卻又要司機提供乘車證明或 註記 : ,自相矛盾,由於福和公司未在去年12月30日前改善,今天將依照消保法第58條處6到 150 : 萬元罰款。 看到這篇新聞之後 發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網頁 對於公車投幣不找零這件事情早已有Q&A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service/KS_F.aspx?faq_id=68 公車不找零,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發布日期:97.12.10 公車不找零係基於交通運輸業之特性、行車安全、經營效率等因素,有其需要, 並不違反公平交易法,惟業者仍應於車體外、站牌、候車亭明白標示「自備零 錢上車,投幣不找零」,以善盡告知義務。 ---------- 比照新聞內容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Q&A 投幣不找零這件事不違反公平交易法 還是可以用消保法處罰業者 但是政府是不是應該要統一處罰理由 公平交易委員會已經用行車安全理由同意投幣不找零這件事 基隆市消保官卻說可以事後註記 與行車安全這理由是互相矛盾 顯見投幣不找零這件事情跟行車安全無關 照此邏輯推演 國內各客運業者不分公路市區 都應該就全面廢除投幣不找零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48.95

01/06 19:08, , 1F
就合理性來說 不找零對乘客真的很不方便 尤其是公路
01/06 19:08, 1F

01/06 19:09, , 2F
客運的乘客 不像市區客運一樣 票價可能都是 15 20元這種
01/06 19:09, 2F

01/06 19:10, , 3F
數字 而是 23 49這種
01/06 19:10, 3F

01/06 22:14, , 4F
"社會觀感"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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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00:19, , 5F
結果現在福和客運的網站公告1/9先開放使用台灣通搭乘
01/07 00:19, 5F

01/07 00:22, , 6F
...
01/07 00:22, 6F

01/07 00:22, , 7F
所以是多卡通系統?
01/07 00:22, 7F

01/07 07:39, , 8F
悠遊卡跳票 不賣回數票 現在搞臺灣通 福和還想怎樣搞
01/07 07:39, 8F

01/07 13:00, , 9F
台灣通魔人可以準備高潮了
01/07 13:00, 9F

01/07 15:52, , 10F
某悲憤異常的魔人表示:
01/07 15:52, 10F

01/07 18:26, , 11F
台北的公路客運以前有找零 以北客為例約在1990年左右廢止
01/07 18:26, 11F

01/07 23:27, , 12F
司機一邊開車還一邊找零,不知道是不是要大家找死!
01/07 23:27, 12F

01/07 23:55, , 13F
總達、鼎東表示:
01/07 23:55, 13F

01/08 13:57, , 14F
回復隨車配車掌小姐/先生的制度吧....(誤
01/08 13:57, 14F

01/08 13:58, , 15F
再不就是隨車配一台零錢兌換機(這樣聽起來好像也不錯...XD)
01/08 13:58, 15F
文章代碼(AID): #1F1hxQG2 (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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