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菩提道次第廣論》飲食知量

看板Buddhism作者 (silence)時間5年前 (2018/09/06 07:50), 5年前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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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提道次第廣論》〈道前基礎.修習軌理〉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復應學習四種資糧,是易引發奢摩他道、毗缽舍那道之正因, 所謂密護根門、正知而行、飲食知量、精勤修習悎寤瑜伽,於眠息時應如何行。… 飲食知量者,謂具四法:非太減少,若太減少饑虛羸劣,無勢修善,故所食量,應令 未到次日食時無饑損惱。非太多食,若食太多,令身沉重,如負重擔,息難出入,增長昏 睡,無所堪任,故於斷惑全無勢力。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依飲食起,諸舊苦受,悉當 斷除,諸新苦受,皆不生長。非染污心中量食者,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 又於飲食愛著對治者,謂依修習飲食過患。過患有三:由受用因所生過患者,謂應思 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為齒所嚼,為涎所濕,猶如嘔吐。由食消化所生過患者,謂思所食 至中夜分,或後夜分,消化之後,生血肉等,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住身下分。此 復日日應須除遣,及由依食生多疾病。由求飲食所起過患,此有五種:由為成辦所生過患 者,謂為成辦食及食因,遭寒熱苦,多施劬勞。若不成辦,憂憾而苦;設若成辦,亦恐劫 奪及損失故,發起猛利精勤守護而受諸苦。親友失壞者,謂由此故,雖父子等互相鬥諍。 不知滿足者,由於飲食愛增長故,諸國王等互相陣戰,領受非一眾多大苦。無自在過失者 ,諸食他食者,為其主故,與他鬥競,受眾多苦。從惡行生者,謂為飲食,飲食因故,三 業造罪,臨命終時,憶念其罪,追悔而死,沒後復當墮諸惡趣。 雖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許勝利,謂由飲食安住其身。若唯為此故,依止飲食,不應道 理。故應善思而後受用,謂由身住,我當善修清淨梵行,施者施主亦為希求殊勝果故,搾 皮血肉而行惠施,亦當成辦彼等所願,令得大果。 又應憶念《集學論》說,應當思念饒益施主及身中蟲,現以財攝,於當來世,當以法 攝。又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親友書》亦云:「應知飲食如醫藥,無貪瞋 癡而近習,非為憍故非慢故,非壯唯為住其身。」 ============================================================================== 【四法】: (一)非過少 (二)非過多 (三)相宜消化而食 (四)非具足煩惱而食 (一)非過少 原因:饑餓使身體虛弱,無勢修善。 應行:未到次日進食時,不會有饑餓損惱。 (二)非過多 原因:1.身體沈重;2.息難出入;3.增長昏睡;4.無所堪能;5.故斷惑無心力。 應行:八分飽即可。 由以上二者可知,飲食不能不足,亦不宜過量,以八分飽為適量。否則多食少食皆會導致 修行不得力,影響修善與斷煩惱。《雜集論》云:「飲食粗重者,謂極多少食,於方便行 ,無堪任性。」 (三)相宜消化而食 原因:1.飲食不當所引起的苦受將會斷除;2.飲食不相宜引生的新苦受可避免而不生長。 (略論釋云:謂食未消而復加食,使消化不及,因而生病者是。) 應行:相宜合乎飲食衛生;不應未消化前而復食。 (四)非具足煩惱而食 原因:若染汙心而食,起眾罪故而斷之。 染汙心,可分求食染汙與進食染汙。譬如,以非法動機希求美食,此為求食染汙; 正食時生起貪著或慳吝等,此為進食染汙。 以上「飲食知量」歸納而言,即須了知二量──與身相應之量和心理之量。唯了知此二量 ,才能合理安排飲食,避免以飲食不當影響修行及造罪業。不能知量而食之關鍵,即愛著 飲食勝過理智的自制力,因此以下須講飲食愛著之對治。 【飲食愛著的對治】: 對治愛執飲食的方法,謂思惟過患分三: (一)由受用因所生過患思惟 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之飲食,被齒所嚼,被為涎所濕,猶如嘔吐之物。 (二)由食物消化後所生過患思惟 謂思所食之物至中夜或後夜時,消化之後,生血肉等,有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而往 身體下分,又必須日日遣除。及由依飲食而生極多疾病,如食物中毒等。 由食物消化所引之過患有四:1.生長血肉等不淨物;2.產生大小便穢;3.須每天排 泄大小便;4.引生各種疾病。應當如是思惟飲食自性唯苦,以對治飲食愛。 (三)由求飲食而生過患思惟﹞此分五種: 1.成辦所生過患: 成辦食物及成辦食物之因,必須現遭寒熱之苦,極多勤勞。假如因此沒有達成所願而 感憂苦,假如成辦,亦唯恐被奪及減損而發起猛利精勤守護,而備受應此而生諸苦。總之 ,為成辦飲食所生過患有三:一、成辦過程中有辛勞之苦;二、成辦失敗有憂憾之苦;三 、成辦後有守護之苦。是故,過程與結果唯是痛苦之自性,故以貪執推動而追求飲食之行 為,其自性唯苦。 2.(小範圍)親友失壞過患: 謂由成辦食及食因故,父子眷屬相互鬥諍。一切鬥諍之起因即內心的貪執,欲界眾生 內心最貪執之處,為飲食男女。飲食受用一旦不得滿足,自然引發人與人之間的鬥諍。此 處,以親友代表人類之間最親善的關係。 3.(大範圍)不知滿足過患: 由於成辦食及食因的愛執增長故,大至諸國等相互征戰,無量有情領受極多不同大苦 。歷史上,發生過眾多部落之間、民族之間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究其根源,正是人類之貪 欲。其中不乏以「飲食愛增上」(經濟利益衝突)而暴發戰爭者。所謂經濟競爭,大至集 團,小到個人之間的競爭,悉為人類貪心所致。 4.無自在的過患: 諸多依於他有情而獲得飲食的人,必須為其雇主而與他人鬥爭,受眾多大苦。世人常 為糊口,而為雇主效命,做眾多違心之事,為雇主的利益參與競爭,身心極其痛苦。 5.從惡行生的過患: 為了成辦食及食因故,三業造罪,臨命終時,憶念其罪追悔而死,死後墮諸惡趣。 此思惟過患分五,其中前二,是依於不淨觀方式思惟愛執飲食過患,斷除已生飲食愛 執之心。第三思惟由求飲食所起過患,是依於思惟成辦飲食及飲食因上的煩惱,而斷除未 生飲食愛執之心。 飲食問題在廣論裡面,建立在未修中間,目的是將護修習所緣行相,是護持戒律,集 積資糧的正因之一。 至此,或有人疑:「飲食過患如此巨大,吃飯似成極大罪業,是否唯有禁食,才不致 染上罪惡?」 此問並未掌握關要,決定罪性唯在動機。動機為庸俗的世間貪求,飲食確為染汙,而 將心念導向高尚無私的目標,飲食也將為自他二利提供純淨能量,有如是殊勝利益。 故須了知,真正具足智悲的修行人,飯食之間亦成辦功德,而未經聞思不懂修法之俗 人,即使吃飯亦是造罪。因此,同行一事,智愚動機迥異,其果亦具天淵之別。 【思惟正確飲食之勝利】: 理由: 若依於正確的飲食能安住其暇滿之身,故需思惟少許勝利。若不依於正確飲食,不應道理 。故應善思而後受用。倘若僅為養身而依止飲食,則不合道理,傍生亦具有為身覓食之本 能,人若僅為養身而受用飲食,則與傍生無異。 (一)﹝自利方面思惟﹞ 飲食為了能令身安住而能善修清淨梵行。 (二)﹝利他方面思惟﹞ 1.布施飲食的施者施主,為求殊勝果故,榨皮血肉而行惠施,我當成辦彼等所願令 得大果而正受用飲食。 2.飲食不但能饒益施者施主,並且能饒益身中之極多蟲有情,先以財攝,未來世當以 法攝。 3.為了利益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 《親友書》以視飲食如醫藥之心來修習。這樣能斷除因為飲食而生的驕慢心,及僅為 能安住其身的狹隘目的。 若不聞思安樂之道,世間皆以飲食男女為安樂究竟,而沒有透過佛法的智慧觀察,事 實我們和傍生無異,甚至傍生更勝於我們。因為它們溫飽即能滿足,非我們人類那種不知 滿足的心,所帶來的極多困苦。 若能了知真安樂之果及因後,飲食漸能由正確引導而成為安樂正因,非過去無知貪婪 所引極大苦因,也遠離傍生之心,發展暇滿人身特殊的心性作用。 ------------------------------------------------------------------------------ 註: [1] CBETA T02, No.0099《雜阿含271經》: 「佛告比丘:…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 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 。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 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2] CBETA T02, No.0099《雜阿含275經》: 「世尊告諸比丘:…飲食知量者,…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 。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 氣力安樂,無罪觸住故。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嚴,為載運故。又如塗 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 [3] CBETA T19, No.927《藥師七佛供養儀軌如意王經》: 「修建藥師壇法。…欲修持者,自身浴淨,著新衣,其為外浴。肉、酒、蒜、葱等不 淨食斷之,如三白三甜等淨食,食之,染污心遠離,其為內浴。以此法門行者居家者,安 住齋戒出家者,安大乘齋戒,此最為要故。」 [4] 「飲食知量」思惟題綱 達賴喇嘛尊者教你讀廣論: https://www.facebook.com/DalailamaLamrim/posts/135377769475476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36191448.A.C2E.html ※ 編輯: cool810 (219.69.36.162), 09/06/2018 0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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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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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喜
09/06 16:3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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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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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a6lOmk (Budd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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