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為什麼反宗教法消失
※ 引述《sheng530220 (孤鄉人)》之銘言:
略
: 特別是完全違背了佛教,過去佛陀有許多弟子,許多人還沒出家前,也是
: 盜賊,如眾所皆知殺了999人的央掘魔羅乃至整個盜賊集團都被度化出家;因此一個人
: 過去曾經犯錯,但經過懺悔改正後,只要經過僧團內部大眾的同意與認同,大眾推舉
: ,並不會因為他過去曾經犯錯,就否定了他日後的成就。
: 所以用世俗的法律,干涉宗教內部的任用條件;既違背宗教自由自主,
: 更是違背了佛法。
所以你這段話意思是說
當時僧團的代表是央掘魔羅???不是悉達多太子???
還是當時僧團代表是許多犯罪者???不是悉達多太子???
還是大家否定悉達多太子當僧團代表認為央掘魔羅是僧團代表???
一堆宮廟詐騙錢財或是姦淫少女時候
大家會希望政府出面處理限制宮廟的一些問題
然後政府出面了,佛教界帶頭反對限制有背景前科擔任代表???
基督教天主教都沒有覺得干涉宗教自由
請問你喔
如果又有人因為被宗教詐騙錢財或是被誘姦時候,而且是累犯
跟你教育這條不妥的佛教人士,要出面擔果報嗎???
跟你教育這條不妥的佛教人士,要出面擔果報嗎???
跟你教育這條不妥的佛教人士,要出面擔果報嗎???
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政府也沒類似規定要擔任代表者必須如同悉達多是王子身分
你雖然有犯罪過了,想要出家就出家阿
政府有限制你不能因為有前科而出家嗎?
你已經犯罪要再次擔任住持或是代表這有疑慮
你已經犯罪要再次擔任宮廟的代表也是有疑慮
然後佛教界帶頭嗆這沒關係???
帥老闆扮網路神棍誆冤鬼纏身性侵4女73次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08/1156829/
神棍誆嬰靈纏身女付67萬燒蓮花做法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04004264-260402
有詐欺前科的金男曾假冒住持騙錢,2013年重操舊業在三重區開設神壇
基督教天主教對這些都沒表示意見
佛教界在跟大家教育犯罪前科擔任代表沒關係???
悉達多是犯過罪後再擔任僧團代表的話再跟大家說吧
佛教自己規定僧眾不得有肢體殘缺,因為莊嚴問題,歷年來沒有任何人干預這是違反人權
,因為那是宗教自己事情。
政府為了保護大眾,不分任何宗教,有犯罪前科不能擔任代表但沒禁止加入宗教團體,佛
教界部份團體帶頭反對政府的保護機制?社會觀感會怎樣看待佛教??
另外公職人員選罷法明定有下列問題者不得參選
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很難嗎???
只會造成社會對佛教相關人士觀感越來越差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依刑法判刑確定。
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曾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之罪,經判刑確定。
四、犯前三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六、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
七、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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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vfan (101.13.195.136), 07/27/2017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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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你的閱讀狀況
建議先把原本對方說什麼了解清楚
並沒有拿宗教跟公務人員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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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vfan (36.231.62.174), 07/27/2017 22: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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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閱讀能力?
你有仔細看過原文?
對方質疑為何選舉不用限制
而擔任法人代表要限制
我是在回應那事情
公務人員一樣有限制
你的閱讀能力令人擔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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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vfan (101.15.2.43), 07/28/2017 0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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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去問跟你一樣反對宗教法的啊
是他提出這個質疑
所以我說你的閱讀能力要加強一下...
※ 編輯: tvfan (49.218.87.166), 07/28/2017 18: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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