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消失

看板Buddhism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7/24 16:59), 6年前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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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uri (Kirsty)》之銘言: : 以下提供沈惠珠律師的分析提供參考。 : 1. 現況是: : 還沒登記的寺廟想成為有登記的寺廟, : 但因為不合政府的嚴苛規定條件, : 而不能登記。 : 完全不是他們不想登記讓政府管不到。 : 其實他們根本就希望信眾的功德款 : 都能開立合法的收據, : 請看內政部為何要訂立宗教團體法的簡報, : 就可以真相大白。 : 2.寺廟不怕財務公開, : 怕的是被綁架來搶寺廟, : 政府能夠保護到所有 : 幾萬座寺廟的人身跟財產安全嗎? : 這樣財務公開之後, : 可能被勒索、被綁架的後果, : 算是保障寺廟、保障信眾的師父跟道場嗎? 這是相當嚴重故意不講清楚讓大家誤解 身為佛弟子最簡單的五戒之一不妄語請守持住 不要跟隨一些謠言到處亂講 第二十三條(年度財務報告) 宗教法人應於年度結束後六個 月內,檢具年度財務報告,報主管機 關備查。 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財務報告,宗 教法人應置放於第六條規定之場所, 提供該宗教法人各類組織成員閱覽。 宗教法人除因保管年限屆至,或有法 令規定事由外,不得拒絕。 第一項財務報告之格式及內容,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項定明宗教法人之年度財務 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者,應置於 第六條規定之場所,提供其內部 組織成員閱覽。但因保管年限屆 至,或有法令規定事由等情事,宗 教法人得拒絕提供閱覽。 法令很明顯說了可以限制只有內部組織成員 請問那邊說一定要公開?? 去看完草案很難嗎? : 3.宗教團體法草案明白規定 : 「財務報表要事先查核」, : 如果不是政府認定的支出, : 財務報表就不能備查, : 什麼是政府認定可以支出的標準? : 政府還沒有說明白, : 修行人不是為作帳來修行的。 : 4.十幾年來,五進立法院的宗教團體法, : 為什麼都沒過? : 是經由宗教界的努力所擋下的。 : 那時不在台灣、年紀小的修行人不知道, : 那是多悲壯的立法歷程, : 都是喊出違憲的聲音, : 這一次也完全相同的主張, : 完全沒有不同, : 網路都可以查到很多報導文章與法律論文。 : 5.105年民進黨執政將國民黨104提出的法案撤回, : 105年12月辦理3場全國北、中、南三區座談會, : 所拿出的版本, : 除了少掉財務公開、法會收支 : 必須會後30天報備公開的一條條文外, : 其他全部延用國民黨的版本, : 會中也宣布立法的時程是 : 今年1月準備送立法院, : 沒參加的人完全被蒙在鼓裡。 : 6.現在出來喊違憲的宗教人士, : 如果不算第一線的人, : 什麼叫第一線的人? : 宗教有分階級嗎? : 尤其是佛教,中國佛教會、台灣省佛教會 : 都已經連署反對,他們都是第一線的人。 : 7.58條規定,現在草案版本是57條, : 那是規定要來管沒有登記的宗教團體和「個人」, : 但是管什麼? : 管燒香燒紙錢要移給另外的主管機關罰錢, : 不是管他有沒有開收據、財務公開、作帳。 : 大家關心的事, : 合法要管,不合法的管不到, : 這樣規定做什麼? : 自己一個人弘法的要列冊輔導,不知道要輔導什麼? : 8.23場的說明會, : 拿出來的版本跟去年12月的一模一樣, : 那麼去年3場說要廣納意見回去修訂的承諾在哪裡? : 去參加的人都說了廢話嗎? : 突然又要連開23場, : 如果開完仍然不納入宗教團體意見修訂 : 就送進立法院, : 那時候再來反應, : 不就要跟一例一休、年金、前瞻、同婚等法律一樣, : 再來上街頭抗爭嗎? : 沒有這些出來表達聲音的宗教人士 : 不又是跟過去5進5出一樣嗎? : 9.政府從下週起的座談會全部停辦延後了, : 最最重要也最正確的是, : 大家一起踴躍去參加政府的說明座談會, : 把疑問問清楚、把意見說出來, : 親自聽聽各方的說法, : 不要在還不清楚的情況下各自解讀, : 網路發生錯誤資訊的訊息, : 就是聽了還是不清楚造成的誤會。 : 要杜絕這個誤會, : 就要宗教界及護法居士共同參與關心宗教立法的事, : 不要只聽少數人或是少數所謂專家學者或是政黨立委的說法! : 關心宗教立法前途就請大家踴躍一起參與弄清楚弄明白! : #宗教自由 : #拒絕國家機器把黑手伸入宗教 : ※ 引述《datoguo (大頭仔)》之銘言: : : (....中間恕刪....) : : 針對會計制度我要補充說明。 : : 我發現反對理由有些是說啥會計很複雜、會造成道場負擔、太過嚴苛之類。 : : 這根本是假議題。 : : 文章說: : : 「 : : (五)會計制度強制統一採取『權責發生制』原則,增加宗教團體作帳之財務負擔 : : 宗教法人之會計基礎,為尊重宗教團體之自主權, : : 似應由其自行決定選擇何種會計原則。 : : 尤其宗教人士多欠缺會計專業素養,其所得原則上享受免稅優惠, : : 也免除結算申報義務。 : : 因此,應尊重宗教團體之宗教活動收支特性以及習慣, : : 在一般寺廟,或許應採取簡易會計記帳方式, : : 採取現金收付制原則,達到相當大規模以上之宗教團體,才要求採取權責發生制。 : : 宗教法人法草案強制採取「權責發生制」原則。 : : 但一定規模以下或採權責發生制顯有困難並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 : : 得採現金收付制(草案第22條)。此一管制規定似過於嚴苛。 : : 」 : : 是這樣嗎? : : 《宗教團體法》第二十二條: : : 「 : : 第二十二條 宗教法人之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 : 但一定規模以下或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現金收付制。 : : 前項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 宗教法人之會計年度起迄,以曆年制為準,並應設置帳簿, : : 詳細記錄有關會計事項及憑證;其會計帳簿應保存十年,憑證應保存五年。 : : 宗教法人年度收支總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其財務報告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 前項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 」 : : 權責發生制可是會計學基本原則,它是國際公認標準,可以有效防止造假, : : 也是所得稅法及一些法規規定的團體組織會計基礎。 : : 會計基礎主要就 2 種:權責發生制與現金收付制。 : : 二選一,一點都不複雜。 : : 目前法規所採之會計原則主要也是這 2 種。 : : 簡單說明: : : 現金收付制:交易事項在收付現金時,才認定交易已發生而入帳, : : 其收入及費用亦歸屬於收付現金之會計期間。 : : 權責發生制:凡交易發生時,不論是否收付現金,均應列帳, : : 而其收入與費用亦於交易發生期(而非現金收付期)認列; : : 換言之,凡當期已發生之收入費用,不論是否已收付現金,均認為是當期之收入費用 : : 如果有確實作好會計,財務金錢流向清清楚楚,根本不會有問題。 : : 哪裡嚴苛了? : : 拿會計複雜、宗教團體不能負荷為理由反對, : : 就好像在說因為宗教團體不會作帳,所以不用監督財務流向, : : 根本就是因噎廢食、本末倒置。 : : 那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會計對於政治人物很複雜,政治人物不會作帳, : : 所以不用監督財務流向。 : : 一定規模以上,會計基礎使用權責發生制,這是現有法規規定。 : : 例如現行財團法人的會計基礎,就是權責發生制。 : : 老早行之有年了。 : : 人家財團法人宗教團體就可以適應的很好,沒有問題。 : : 有因此發生困難嗎?有因此造成法難嗎? : : (有不少佛教團體其實是財團法人喔,可是用權責發生制一樣活的好好的) : : 而一定規模以下,《宗教團體法》第 22 條也很明確讓你可以使用現金收付制。 : : 第 22 條很明確說: : : 「 : : 第二十二條 宗教法人之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 : 但一定規模以下或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現金收付制。 : : 」 : : 現金收付制就是記載實際現金的收入與支出。 : : 一般簡單記帳,以及金流不大的情況,用的就是現金收付制。 : : 最基本就是要記好現金收入多少、支出多少, : : 如果整個道場沒人會會計,大可以請會計事務所幫忙,費用其實不會很貴, : : 一年也只有一兩次而已。 : : 《宗教團體法》第 22 條明確讓你如果是一定規模以下,可以選擇現金收付制, : : 只是你要先跟主管機關報備。 : : 第 22 條說明就寫的很清楚: : : 「 : :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明定宗教法人之會計基礎,原則採權責發生制, : : 但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規模以下或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現金收付制。」 : : 現有一定規模以上的財團法人宗教團體會計本來就是用權責發生制, : : 一定規模以下的本來就是用現金收付制。 : : 這一條是現況的法制化,哪裡會對宗教團體造成困難?會造成嚴苛? : : 哪裡嚴苛了? : : 放心,這草案不會滅了佛教。 : : 沒聽過因為帳記清楚而滅的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30.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00886790.A.18C.html

07/24 20:42, , 1F
到現在還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解讀與謠言 就算法案真的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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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42, , 2F
在這堆低程度謠言被人嘲笑下 真正該檢討的部分根本就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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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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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43, , 4F
到現在也有人深信這個法案只有管佛道教 不會管基督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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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43, , 5F
實在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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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佛教團體及法律界人士看法 https://youtu.be/gNmQbMYtdeE
07/24 22:49, 6F
哪來的各佛教團體,四大山頭呢?? 影片就那幾個反對,怎不去找支持的報導一下?? ※ 編輯: tvfan (36.231.31.95), 07/24/2017 23:12:40

07/25 00:06, , 7F
不就只有佛教會那群
07/25 00:06, 7F

07/25 06:52, , 8F
各 不是指全部 有哪些人 點進去看就知道了 沒什麼好爭的
07/25 06:52, 8F

07/25 06:53, , 9F
法師努力護教 是為了眾生 令人感動
07/25 06:53, 9F
點了啊 就那群啊 言論沒根據草案在講解 跟你一樣啊,我拿草案條文跟你談,然後你拿感覺還有幻想跟我談 ※ 編輯: tvfan (101.14.130.144), 07/25/2017 08:41:10

07/25 09:10, , 10F
有沒有根據 我相信大家有目共賭
07/25 09:10,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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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我有四目 所以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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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23, , 12F
加上我啊,拿法條貼出,目前為止都沒看到h大正確談法條喔
07/25 10:23, 12F

07/25 10:57, , 13F
再加我一個
07/25 10:57,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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