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語] 佛教因果和宿命論“命中註定”有什麼區別
※ 引述《iamm (ttt)》之銘言:
: ※ 引述《cool810 (慈悲喜捨)》之銘言:
: : 夏壩仁波切
: 緣起法,此有故彼有。那麼,問題是,此有如何有?
熏習而有。
五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色根是:眼、耳、鼻、舌、身。
所緣是:色、聲、香、味、觸。
五識身依附著色根接觸其所緣,助伴俱有相應心所法,
能作業了別,了別所緣境、了別自相,隨意識轉,取愛、非愛果。
在識田上面成種,種熟成果。
「現熏種,種生現」無常剎那變化生滅。
也就是透過了有物質的肉體器官,接收了刺激,有了感覺。
意識加工後有了定義,最後保存在意根當中的記憶內。
如紅、響、臭、甜、熱,
到個體的草莓、車子、天空、男、女。
群體的文化、種族、思想主義、等等。
人在處理事情的時候,會以過去經驗作為判斷標準,
隨著自己喜愛的,排除自己不喜愛的。
在接觸到新的經驗的時候產生變化,
舊有的經驗與新接觸的經驗互相影響,
而相續不停的持續演變。一直在身語意上面作業。
這個過程叫作熏習。其實也可以用五取蘊來解釋。
依熏習而起的一切有為法,其名、義、自性,皆為假立。
但我們凡愚誤認為常,所以顛倒在十二因緣中。
金剛經上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或學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在能夠有正知正見,得知緣起性空後,實修戒、定、慧。
由戒開始,漸漸減少熏習影響,修止,修觀,而後得無分別智,無生法忍。
熏習不生,此滅故彼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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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供養者,仰念一切佛法僧寶,體常遍滿,無所不在。
願令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
【占察善業惡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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