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案件二則 (2)

看板BridgeClub作者時間26年前 (2000/04/04 18: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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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上訴案件二則居然上了十大新聞呢!! 提醒大家一些橋規上的問題,要判 UI 的案件本來是很公式化的: [a] 確認是否有,以及那些 UI 被傳遞? [b] 確認 UI 是否有明示 (demonstrably suggests) 某一或幾個叫品成功機率增加。 [c] 考慮非 UI 所明示的方向上的叫品,是否有一個或幾個是合理選擇 (LA, Logical Alternative), 並且會合理的 (reasonably) 使得非犯規方得到更好的結果。 [d] 如果以上條件都有,就判這個較有利的結果給非犯規方,否則非犯規方成績不變。 [e] 即使不調整非犯規方的成績,但是犯規方如果是屢犯、犯下與其身份程度與比賽 的層級不相稱的錯誤 (請注意: 調整與否是不該看這些的), 則可能被程序罰分。 [這裏的程序罰分可能是一個數字,或者是直接給 40% 之類的分數]。 -- Origin: ︿︱︿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m4.ntu.edu.tw (140.112.214.200)
文章代碼(AID): #uwSVi00 (Bridge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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