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看板Boy-Girl作者 (拜登哥不要)時間1年前 (2022/09/21 03:58), 編輯推噓13(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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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 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 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 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 跟蹤騷擾防治法。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 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 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方男涉嫌4度跟蹤騷擾,檢方認為方男涉嫌犯案時間,僅有一次在跟騷法施行之 後,但方男早在今年6月就出國,不可能對女子跟蹤騷擾,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26816 又一個 幸好男方早已出國 不然怎麼解釋? 當然女方是用不著付出什麼代價的 她說有就有 男方回國後還不是隨便她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5.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63703921.A.E93.html

09/21 06:58, 1年前 , 1F
現在就可以說他作賊心虛才跑到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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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6:58, 1年前 , 2F
再來法律告不成,還有直男研究可以公審,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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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7:37, 1年前 , 3F
女權自助餐老阿姨正常發揮,誣告是日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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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7:41, 1年前 , 4F
有點扯,雖然我覺得這法條有必要,但是真的很多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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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7:41, 1年前 , 5F
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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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7:54, 1年前 , 6F
這女人精神病應該法庭上強制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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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7:55, 1年前 , 7F
這新聞不就證明想起訴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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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8:19, 1年前 , 8F
感謝你提出跟騷法難以被起訴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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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8:27, 1年前 , 9F
女子稱"實施跟騷法當天"就對她跟蹤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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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8:29, 1年前 , 10F
人家當天已在國外=難以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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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8:30, 1年前 , 11F
男方八成是遠端遙控車子跟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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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8:50, 1年前 , 12F

09/21 08:50, 1年前 , 13F

09/21 09:29, 1年前 , 14F
就算沒出國也會有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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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15, 1年前 , 15F
這算不算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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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21, 1年前 , 16F
不但心繫著你 還真的告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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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31, 1年前 , 17F
不起訴還公布別人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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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43, 1年前 , 18F
不起訴已經還你清白,不算是被濫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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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7, 1年前 , 19F
濫訴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還可以幫你藏好名字,男的莫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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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17, 1年前 , 20F
妙還要被公布姓氏,還真是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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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4:02, 1年前 , 21F
遠端操控型替身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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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4:13, 1年前 , 22F
笑死 認錯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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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5:42, 1年前 , 23F
這女的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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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6:21, 1年前 , 24F
白癡記者每次男的沒做錯事還要被公布姓氏,女的就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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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6:21, 1年前 , 25F
垃圾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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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7:54, 1年前 , 26F
強姦罪也有誣告的,要不要廢一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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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3:17, 1年前 , 27F
樓上典型被開罰單就扯為啥不開別人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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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0:24, 1年前 , 28F
男方公布姓氏 女方不用 到底誰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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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7:19, 1年前 , 29F
以前不懂事 現在強烈反對任何保障女性的法條
09/22 17:19, 29F

09/23 13:39, 1年前 , 30F
這可以告誣告了吧?捏造事實意圖使人受刑罰欸
09/23 13:39,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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