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前買房到底算不算分攤家計阿

看板Boy-Girl作者 (嘻嘻)時間2年前 (2022/04/19 10:49),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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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 情侶在法律上就是幾乎毫無干係的兩個人。 如果要訂出公事公辦的標準的話, 買房子,除非兩個持分各半, 不然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繳房貸, 來借住的人,比照房東和房客的關係, 按時繳納房租,家用自己付自己的份, 如果後來分手,沒有持分的人滾蛋搬出去。 房客不可以覬覦房東的房子, 不能持分的時候我們是準老公和準老婆, 繳房貸的時候我們是房東和房客, 所以房東要房客繳房租完全合情合理。 同理,房東也不可以覬覦房客資產, 不能持分的時候我們是房東和房客, 繳房貸的時候我們是準老公和準老婆, 所以房客要拿大半資產養誰那是他的自由。 房客租屋除非有遲繳房租, 不然房東可以管你錢怎花嗎? 房客房租按時繳了, 寄錢回家搞到只能天天吃泡麵也是他的自由。 ※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銘言: : 如題 : 有人說婚前買房繳房貸是增加個人的資產 : 所以不算分攤家計 : 可是問題是如果買房的地點雙方都認可 : 假設買房的人沒跟另外一半收房租好了 : 我想這也是常態吧?! : 那這樣假設房貸四萬好了 : 同等級的房子可能租金兩萬到兩萬五 : 阿,這樣真的不可以算分攤了租金一半的家計嗎? : 就是分攤了一萬到一萬兩千五的家計 : 我不是說買房的人就可以合理不出家庭的其他錢 : 或是禁止人家養父母 : 那都是不合理的 :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 租金一人繳一半沒人有意見 : 結果有人提供一個你可以接受的住所 : 沒收房租 : 卻不算分攤家計? : 不然我下次跟我借宿的朋友說 : 因為房子是你名下 : 我如果給你錢,只是增加你的資產 : 所以你完全沒付出的概念?! 這樣懂了嗎? 吃自助餐就是這麼可笑啦, 我討厭女權自助餐也討厭男權自助餐, 但是吼,偏偏就有人愛貼人仇女(攤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8.214.106.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50336582.A.383.html

04/19 11:41, 2年前 , 1F
最好的方式,是婚後賣掉再買新的變成共同財產。然後再討
04/19 11:41, 1F

04/19 11:41, 2年前 , 2F
論看兩個人怎麼一起努力打拼
04/19 11:41, 2F

04/20 01:31, 2年前 , 3F
房租行情記得算跟房東住同一間房的價位
04/20 01:31, 3F

04/20 05:23, 2年前 , 4F
房客可能不想住那兒,租屋要跟房東及房東家人一起住,
04/20 05:23, 4F

04/20 05:23, 2年前 , 5F
誰要啊
04/20 05:23, 5F

04/20 19:27, 2年前 , 6F
偶爾吃個鹹酥雞珍奶 還會被房東碎碎念不健康喔 顆顆
04/20 19:2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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