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前(?)買房
※ 引述《qetwry (qetwry)》之銘言:
: 我是男生, 覺得很合理也很公平...
: 房子出租投報率大約3%上下
: 1500萬 一年租金約45萬 除以2(兩人), 除以12(個月) = 1.875萬
: 只收他一萬算是友情價了吧....
: 有很多推文說男生沒有產權的問題,我覺得很可笑...
: 一個月才出1萬, 10年也才120萬, 人家出的頭期款 + 房貸是多少?
: 如果女生不買房 或 要求聯名, 頭期款跟房貸一起分攤..男方扛的下??
: 再來就是這年頭, 買得起房子付的出房貸的女生已經很少了..
: 有得就算買得起, 也是要求男生買...
: 更慘的是男生付錢掛女生名下.....
: 我要是這原po的男友應該會有賺到的感覺.....
: ============================================
以上不以為然,
房子很容易有行無市。現在的房價也過高,你用房價下去算租金,
品質有比較好嗎??(你把現在的一千五百萬的房子想得太美好了)
我覺得可議。
要給仲介的成本要很高。
而且一開始這是男生的意願嗎??
不是!!
是需求在決定價格,而不是你用價格下去推算租金。
應該要讓這男得自己去決定願意出多少租金。
因為是自住宅不是出租宅。
說不定男生寧可住便宜一點的,他每個月實際上出6000就可以住很爽了,
請問你每個月付六千和每個月付一萬的房租品質可能差不多,
都一樣不是你的,
你會選什麼?
當然如果是真愛的話男生應該不介意,愛情的價值也遠遠超過房子的價值。
但我只是對你完全用房價下去算這件事覺得不以為然
就像北部房跟南部房房價差異極大,品質卻不見得比南部好。
但.........如果男的接受,一切就算了。
後面你說到什麼新屋新床都是前面的人的影子....
講到這個太扯了,真的那麼好租,
你就把它 租 出 去!!
有必要留在那邊面對心中的幻影嗎??
何況這只是心態問題。
: 補充一下, 雖然感覺原po男友應該是賺到了..
: 但建議原po 跟男友溝通時還是要注意一下...
: 有些人會有不理性的想法...只憑著感覺不舒服就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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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crocarpa 來自: 36.237.35.24 (03/2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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