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前(?)買房
上班前來回個文,先恭喜你有一個好家庭跟好男友
整篇文章看下來其實很簡單,你的薪水不足以支撐房貸和家庭開銷
但是有爸媽+哥哥+男友,可以維持和現在差不多的生活品質,加上怕房價更貴所以要先買
環境和地點的部分,和他好好討論,應該不是大問題。
但是就我自己買房子的經驗來說,建議不要冒這個險,不要買這間房子。
理由很簡單,靠山山倒,靠人人老,現在看起來一切都很美好,這麼多的後援支持你
問題是這些都是支援,不能列入你每個月的收支表裡面,你唯一能計算的就是五百萬
的頭期款,否則貸款20年的期間,哥哥多生了兩個孩子,男友工作不穩,或者各種不
能預估的狀況發生,就會把你推向萬劫不復的地獄。
到時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掛上"急售",然後幾年的辛苦變成一場空。
給你一些實用的建議,算是比你虛長四年的倚老賣老。
1.先計算你自己的薪水,撥出1/3,就是你每個月能還的最高房貸金額
可能有人會說我很節省可以每個月只花五千塊,那是例外,這世界充滿誘惑跟意外
如果把薪水都拿去填房貸的洞,你就失去了所有緊急狀況的應變能力
2.不要把男友的補貼當成固定收入,原因你知道我知道,隔壁的獨眼龍也知道,如果
他願意出,理想的數字就是附近同等級的出租價錢除以二,其他的,你最好別收。
讓他把這些錢存到他自己的戶頭,日後真的有達到某一個數字,再合力清償貸款。
你們還沒結婚,經濟要獨立並且分開,就算結婚了,也要有自己最後的底線
錢這種事情阿...說來俗氣卻永遠是最常被引爆的炸彈阿...
※ 引述《BoyGirl2 (男女板專用帳號2)》之銘言:
:
: 雖然說根本還沒提親或是正式進入流程,講婚前不知道恰不恰當...
:
: 不過目前跟男友是討論大概兩年後會結婚,居住地是高雄
:
: ------------------------------------------------------------
:
: 前情提要1:
:
: 男友彰化人26y/o,我高雄人26y/o,目前都在高雄工作,也預計婚後會住高雄
:
: 男友家境不錯,爸媽都公務員,無負債,家中一弟一妹仍在唸書
:
: 我家應該比他家再好一點點,無負債,我跟哥哥都在工作了
:
: ------------------------------------------------------------
:
: 前情提要2:
:
: 之前在跟男友聊婚後要住哪的問題時,本來都想說就先住公司宿舍也沒差
:
: 反正便宜又大碗
:
:
: 不過前兩天我媽突然很開心的跟我說他跟我爸去看了一間新的大樓
:
: 在我家附近,總金額一千五百萬左右
:
: 因為哥哥已經有買好房子了,當時爸媽也有幫忙出一些
:
: 我媽就說他們可以幫忙出頭期五百萬,後面的給我自己揹,這樣大概一個月五萬
:
:
: 目前我的薪水的話勒緊褲帶是還可以付得起
:
: 爸媽也會多少幫忙(哥哥賺的比我多,是真的不會計較,也說可以幫忙)
:
: 房子就會直接用我的名字下去買
:
: 爸媽不會過來住,他們在自己的窩住得很舒適
:
: ---------------------------------------------------------------
:
: 問題:
:
: 因為房子是買在我家附近,又是用我的名字,這樣會讓男生或是男生家人有不舒服的感覺\
: 嗎?
:
: 1. 如果買了,婚後勢必生活費他會多出一些。
:
: 他的薪水加上我付貸款剩下的錢是一定夠我們生活的。
:
: 2. 雖然是我揹貸款,不過房子是我的名字。而且如果現在就買,應該算婚前財產。
:
: 3. 婚前買,這樣他就對於房子的所在地(離我家超級近)沒有選擇的權利。
:
: 加上買了就勢必會住在那邊。房子地點很好,捷運、商圈、學區都很近又不錯。
:
: 4. 目前我還沒有跟我男友討論這件事情,講了大概他們家也會加入討論地點
:
: 不過目前連提親都還沒(不過我們都跟彼此的爸媽很熟,也交往四年多了)
:
: 依我媽的個性一定會說:"我就是很喜歡這間房子!我想要買"這樣
:
: 另外我的工作大概也不允許我到處去看房子...沒時間Q_Q
:
: 他們去看得那間是真的還不錯,採光好,周遭環境好。
:
:
: 大家會怎麼想呢....? 請給小妹一些意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41.83
推
03/23 16:31, , 1F
03/23 16:31, 1F
→
03/23 16:44, , 2F
03/23 16:44, 2F
推
03/23 17:04, , 3F
03/23 17:04, 3F
推
03/23 17:14, , 4F
03/23 17:14, 4F
推
03/23 17:16, , 5F
03/23 17:16, 5F
推
03/23 17:16, , 6F
03/23 17:16, 6F
推
03/23 17:18, , 7F
03/23 17:18, 7F
推
03/23 17:20, , 8F
03/23 17:20, 8F
推
03/23 17:36, , 9F
03/23 17:36, 9F
推
03/23 17:54, , 10F
03/23 17:54, 10F
推
03/23 18:05, , 11F
03/23 18:05, 11F
推
03/23 18:11, , 12F
03/23 18:11, 12F
推
03/23 18:52, , 13F
03/23 18:52, 13F
推
03/23 19:36, , 14F
03/23 19:36, 14F
推
03/23 20:11, , 15F
03/23 20:11, 15F
推
03/23 21:46, , 16F
03/23 21:46, 16F
推
03/23 22:44, , 17F
03/23 22:44, 17F
推
03/23 22:47, , 18F
03/23 22:47, 18F
推
03/23 23:20, , 19F
03/23 23:20, 19F
推
03/23 23:26, , 20F
03/23 23:26, 20F
推
03/23 23:33, , 21F
03/23 23:33, 21F
推
03/23 23:51, , 22F
03/23 23:51, 22F
→
03/24 03:13, , 23F
03/24 03:13, 23F
推
03/24 09:07, , 24F
03/24 09:07, 24F
推
03/24 12:05, , 25F
03/24 12:05, 25F
推
03/24 17:18, , 26F
03/24 17:18, 26F
推
03/24 22:05, , 27F
03/24 22:05, 27F
→
03/24 22:05, , 28F
03/24 22:05, 28F
推
03/28 10:46, , 29F
03/28 10:46,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求助
26
110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求助
5
6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31 篇):
求助
26
110
求助
1
6
求助
5
56
求助
5
13
求助
52
170
求助
15
56
求助
26
29
求助
5
6
求助
-1
32
求助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