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不服NTU_Service板群組長之二審判決

看板BoardCourt作者 (我超愛AI請大家告訴大家)時間6年前 (2018/07/03 20:17),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 引述《hiu (閉門造愛)》之銘言: : 請問這篇中間說明內第2點所提及的完整的說明還要不要出? 本案前面的處理, 與h君有關的只有第3點:維持板主原裁定。 因此h君的申訴, 早已處理完畢。 第2點只屬於板務部門內部的事情, 與h君的權益已無任何關係, h君已不屬於本案權益相關人士, 因此這邊沒有應否回答h君詢問進度的問題, 也請h君不需要為板務部內部的事情操勞煩憂。 之所以有第2點, 本來目的是希望, 一方面,兼顧使用者於看板內進行公共事務討論, 一方面,面對極少數使用者明知本站長年禁止回應板主公告的情況下, 仍技術性規避而直接回應公告時, 協助板主採取一定的標準來認定是否違規、決定如何處分。 一旦形成文字公告, 當然就有站規的效力(尤其既有站規文字並非針對極少數人而寫), 本來就必須謹慎推敲。 同時,在本案發生前的多年間、本案處理完後的八九個月來, 都未再有這樣的案例, 說明了這種案例確實是罕例, 因此在排程上屬於較後段者。 而現在看來,由於屬於罕例, 是否仍有必要形成單獨的文字來公告, 以及是否會成為極少數使用者回應公告的依據、反而造成板主管理上的困擾, 也應再與板務站長們共同徵詢一些資深管理者後重新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9.16.15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0620223.A.C25.html ※ 編輯: mousepad (79.16.156.84), 07/03/2018 21:15:22
文章代碼(AID): #1REsa_mb (BoardCour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REsa_mb (Board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