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一下關於敝小組小組長 Zuyi 乙事

看板BoardCourt作者 (謝謝)時間9年前 (2014/10/31 00:1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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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怪怪的? 身為一個PTT使用者 在私底下互不認識的情況下 當然就是以職務間的關係為第一優先 難道還要先認識他了解他了才能依法判決? 難道版主判版友違規 也要先"以人為本" 考量到版友今天吃飽沒? 論文寫完沒? 是否今天心情不好? 然後才決定要不要判他水桶? 這真的是PTT一個管理者說出來的言論?! 讓我非常驚訝 怠職就是怠職 白紙黑字的規定都存在了 還有討論空間?? 只要不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如車禍 被外星人綁架 沒請假又不上線管理就是怠職 還需要討論? 難道如果陳水扁過去對國家有貢獻 貪污就可以不用關? 用過去有多少貢獻來判斷不管理板務是否需懲處 你的論點還滿奇妙的 更不用說還扯到什麼人生階段的超展開論調 你若真的有心判斷他是否怠職 不用說什麼兩個月沒上線 到他管理的群組版面看看就知道了 光這一兩年來 多少版友在版面上complain他的不作為? 不要跟我講說這些都做不得準 那我倒是要請你舉證 板友的申訴他都是如何處理的? 據之前的觀察,Zuyi都好幾天上一次線,一次上線也不久, 我還曾看過他超過7天才上線,他大概連申訴文、舉證跟了解事情始末的時間都沒有, 這樣如何維護板友權益? 兩個月沒管板很意外?! 我一點都不意外 我只是不懂為什麼這種群組長還可以在PTT做這麼久 只能說 從你的論調中我看見了一些答案 都不得不把人解職了 還不敢大方承認怠職兩個字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Q4: 如果Zuyi不是因為怠職被解職,那解職的理由是? : A: 一句話說完的話,就是沒有請假就棄群組而去,人間蒸發長達兩個多月。 : 我一開始就是決定這樣嚴肅處理的嗎?並不是。Zuyi在2014.7.17受申訴,當時 : 已經長達一個多月人間蒸發。我的主軸處理是什麼? : 我在該檢舉文貼出的16分鐘後就立即回覆#1Jnpqbnh (BoardCourt)說: : 對於突然長期未上線的管理者, : 不論是群組長,或在我身為群組長管理範圍的小組長或者板主, : 我的第一個處理方式, : 都是盡可能協尋與等待。 : 可能很多使用者會認為這損害了使用者權益, : 但我通常都是先將一個組務或板務視為一個「人」, : 然後才以組務、板務的職務來認識他。 : 我會先透過網路上共同的朋友與z群組長連繫, : 在盡可能不過度影響使用者權益的狀況下, : 先試著了解z群組長是否有任何我在板務站長的職責內可以協助之處。 : 2014.7.31受到連續第二次檢舉時#1JsUUasx (BoardCourt)我推文說: : 推 mousepad :謝謝,我有注意到這部份,而上線次數 : 推 mousepad :增加兩次,或許意味者Z群組長已經恢 : 推 mousepad :復正常上線狀態,再請Zuyi群組長說明 : 推 mousepad :並儘快協助群組事務恢復常態了~ : 中間我寄信給他多次,其中FB信件應該因為我們不互為臉友而無法直接進入收件 : 匣。Zuyi從2014.7.27開始重新上線,我轉寄到PTT信箱也沒有回應。而事實上, : 真要嚴肅處理,其實這些都不是我的義務,對吧? : 之前國家體育場也曾經有小組長人間蒸發,後來我才知道對方發生了生命中非常 : 嚴重的意外,我慶幸我沒有一開始就直接切割,因為我對得起「把對方當成一個 : 有血有肉的人來看待」這個原則。直接切割、直接懲處,有時候是最簡單的,不 : 是嗎?至於其中對較低階管理者、以及user的不便甚至罵名,我可以承擔。因為 : 考量每個群組長、小組長都拿自己的寶貴時間服務過,若要切割,我做不到。 : 然而,縱有再多同情性的理解,只要不是生命中的極大變故,等對方回來說明後 : ,其說明的內容還是必須回到公事上來處理。總不能大家都永遠只談情份吧? : 細究Zuyi在2014.8.21.終於回應的內容#1JzCWWTu (BoardCourt),提及工作繁忙 : 、提及論文的大限,以我兩年半來對於這些事件的同理心,坦白講,論文口試那 : 麼大的事,一篇請假文、哪怕只是一句話說要請假三個月,我也不會說不的,頂 : 多幫忙找人代理。 : 但,一位群組長,究竟對於群組抱持什麼樣的心情與態度,可以讓他覺得消失兩 : 個月,不用跟任何人說的呢?重點不是跟板務站長說,重點是難道他想像國家研 : 究院那麼龐大的群組,兩個月沒有群組長,沒有關係嗎?兩個月小組長都找不到 : 人幫忙而聲聲哀求,不用管嗎?兩個月整個組務板一件事都沒有處理過,即使七 : 月27日重新上線後,連推文一下說明回來了、群組長在了也不必,真的可以嗎? : 論文當然很重要,我當然知道,在這個站服務的很多站務、組務都經歷過這個階 : 段,但為什麼連一篇請假文、一句話都不用交代就可以不見兩個月(其中不上線 : 天數應為一個月又11天)呢? : 在期間協尋時,我也不小心發現,即使我跟他不是臉友,在6.16.~7.27.之間, : 仍能看見Zuyi設定權限為「公開」的post十幾篇,其他權限的我就不知道了。請 : 不要誤會,我絕對不是要去干涉他不上PTT、就不能去FB,他的私人事務我絕對無 : 意干涉與討論,但重點在於,PTT這邊不管是站長或者眾多找不到他的小組長們, : 只需要一篇請假文、甚至只要一句話啊。 : 其實,就像我在該此檢舉的判決說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命階段」,那麼長時 : 間連不在都覺得沒關係,反應的不是「怠職」,而是此刻Zuyi的生命階段真的不 : 適合再繼續用這樣的身份服務了。縱使他仍有熱誠,可能換個角色比較適合。 : 以上,就是為何這次會著手處理Zuyi的職務。 : Q5: 那麼為何Zuyi請辭群組長,卻連小組長一起解職? : 又為何解職的公告文有點語焉不詳? : A: 依照上述的標準,不只群組長,他的小組長職務也必須處理。畢竟,板務站長不 : 只是處理板務申訴時的行政裁量者,平時也是群組長在行政上的上一層級管理者 : ,在申訴中發現有執勤異狀,當然可以一併處理。至於其板主職務,一方面板主 : 位階影響較小、一方面該小組仍有小組長,所以如同我之前說的,交給小組長依 : 照該小組文化自行決定即可。 : 也就是,由於這次是長達兩個多月請假人間(其中的後20天為零星上線但沒有任 : 何回應),這已經與過去的組務延宕有本質的不同了,因此群組長、小組長職務 : ,都是必須解除的。 : 這時,Zuyi提前提出了請辭,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依照原裁定,公告他的卸任 : 應為解職、而非請辭,如同很多群組「禁止受罷免中的板主請辭」一樣。另一個 : 選擇,就是考量他過去對群組仍有很多付出,此時指出其擅離職守、人間蒸發, : 只是讓他走得不光彩,或許有些人會開心,對於群組未來真的有意義嗎?難道不 : 是趕快把這個階段告一段落,謹慎制定繼任者的遴選機制、和小組長一起討論謹 : 慎選出繼任群組長比較有意義嗎?此即為何,我思考一陣子之後,決定以簡單的 : 寥寥數語,讓這件事落幕,祝福他的未來就好了。 : 我相信一定有user覺得,這樣語焉不詳,是不透明、不公開的,但也請理解,我 : 盡可能在程序上、制度上不徇私的同時,還是如同我兩年半來處理Zuyi受到諸多 : 怠職申訴時一貫的態度,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生命階段,每個人首先是個有血有肉 : 的人,然後才是PTT管理者。 : Q6: 為何解職Zuyi的小組長不用告知其同僚? : A: 抱歉,雖然站規沒有這樣規定,也不是全站通行的慣例,但這點這是我不夠細心。 : 我具體看到了你對這件事感受到的不尊重,但我也坦白說,因為規則沒有這樣規 : 定、當時我的心思也主要放在如何讓這件事簡單一點地落幕,所以真要重來十次, : 我大概都不會細心地想到這一層。 : 謝謝你用衝撞體制的方式讓我看見這是必要的程序,這次已經發生了,我只能說 : 抱歉,我能補救的的我未來不會再讓這件事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至於是否全站性 : 制定這樣的規則,板務站長間會討論後儘速給予答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26.1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Court/M.1414685748.A.C83.html

10/31 14:46, , 1F
群組長可公然說人治為本 不須改變阿
10/31 14:46, 1F

11/01 12:57, , 2F
原來PTT是人治不是法治啊?
11/01 12:57, 2F

11/03 00:09, , 3F
有興趣可以去戰x群組看 還有站長
11/03 00:09, 3F

11/03 00:09, , 4F
喬事的呢~
11/03 00:0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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