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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蔡明里Diss 嗨嗨J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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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是很贊同Josh的說法。. 法律或者說是規則不可能規範到所有的事情。. 一定是後續的解釋跟實務讓他完備。. 像你說通姦,單純講法律是沒有定義的。. 但後續的判決,跟一堆有的沒的會議讓法官知道怎麼判決它。. 所以揮棒與否一樣阿。. 你說沒有標準的話,那之前的判決是怎麼判的,丟投銅板嗎?!.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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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理解聯盟說法,因為裁判講習時對於判定出棒有給出一個大概的標準. 但我不明白大家說,既然沒寫,代表沒有誤判的講法. 因為規則要詳細到這個程度是不可能的,自然要給予一些彈性. 看之前裁判邱景彥先生,在判定蔣智賢的內野高飛球的時候被罵的要死. 風向一面倒的認為亂判,但在這次事件也是一面倒的說聯盟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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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嗨嗨只是想理性表達聯盟用詞有不當之處. 並想拋磚引玉看能不能將這條規則訂的更明確. 誤判代表錯誤的判決. 有正確的定義與錯誤的定義才有所謂的誤判. 在沒有標準定義的情況下. 就算十個人看重播畫面 十個人都會判無出棒. 那也不能代表當下裁判的判決違反規定. 因為規定上就沒定義嘛!!. 如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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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交給自由心證!? 我快笑死了. 棒球版什麼時候水準這麼低落了!? 難怪中職裁判都沒在進步的.... 自由心證這東西也不能偏離既有現實太多吧!? 好壞球判決太豪洨大家也是會幹譙的. 都給你自由心證沒有通俗標準也太鬼扯了. 任何比賽都交給球員自己的實力去決定輸贏,不然為何全世界棒球都在回看挑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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