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回歸法律,不要意識形態封殺小曹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12/31 02:52), 編輯推噓9(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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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個事實給鄉民聽, 法律的事情就到法院去講, 在這邊猜測法院會怎麼判? 是不是違法? 這邊又不是法庭, 講那麼多也不會有結論. 那在職業球員有沒有打放水球的問題來說. 以美國的作法是事實認定, 美國大聯盟在調查黑襪事件的時候, 私底下是有調查到球員收錢的事實, 上法庭的時候, 我不曉得有沒有記錯, 美國是陪審團制度, 球員後來在法庭請律師辯護, 最後變成無罪. 但美國大聯盟的做法是你確實是有, 所以雖然法院判決你無罪, 但我絕對不讓你進大聯盟, 因為你確實有收錢. 而台灣的做法是中職毫無實質的調查能力, 只能憑猜測旁證來推斷, (除了已經確定有收錢的之外) 所以造就了一種情形, 我由不確定的理由跟證據推斷認定你有收錢打假球, 所以判定你不能在打職棒. 所以造就現在曹錦輝這種狀況, 曹的狀況我的認定是出入不正當場所, 無法證明他收錢打假球. 除非中職給MLB的證據是證明曹確實收錢打假球的直接證據. 否則光憑推斷這種模糊不清的邏輯理由, 是很難說服MLB的. 如果可以, 我就很好奇, MLB是怎麼訂標準的? 或是中職又拿出甚麼我不曉得的直接證據出來? ※ 引述《wn7158 (司機5566)》之銘言: : 看到很多人對於小曹法律上的事,不知道是無知還是選擇性看不到,常會有什麼法院認證 : 性招待,打假球的言論. : 我不是要幫曹護航,就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說明小曹在法律碰到的問題,讓大家討論. : 檢方→檢察官,我們這麼來看好了.他就是一位有刑事提告權和原告方律師,當然也掌握 : 調查權,可以利用警方幫他找證據. : 所以當案件只要有刑事上可構成公訴的條件,檢方想告都可以告(起訴),那檢方濫權起訴 : 的部分,就不再棒球版討論了. : 檢方不起訴書-->白話一點,就有點像你委任的律師,不幫你打官司了.但因為他是檢方, : 所以要用書面打個文字報告,為何他不想起訴了. : 那起訴書裡的證據呢??一般來說,你是辯方裡面也會有一堆證據,那證據是否有用,完全 : 是看法官採不採量. : 而檢方站在起訴(提告)的角度,當然所提的證據,一定是站其有利的條件.也就是只要他 : 想要當證據,任何人證物證有牽扯關係的,都可以寫到起訴書內,會不會採納就給法官判 : 斷. : 所以像之前有些放水案球員,只因為A聽說B放水,就把B寫入起訴書,也不要覺得很扯,這 : 只是檢方將來要打官司的手段之一. : 認罪協商→我們可以用民事合解來看,他就是合解刑事版.在民事版,我們常可以看到, : 提告律師在官司前,獅子大開口賠償開天價,為的就是要逼迫被告,讓被告以為我官司輸 : 了就完蛋,不敢走上法官前等法官判決,然後合解. : 而今天檢方有刑事公訴提告權,他可以一直在牽扯的案件中和你提告.也就是告贏告輸, : 對他來說,損失一定比被告小,被告輸了就有刑案. : 在這前題之下,很多人根本不太敢和檢方玩,所以檢方只要拋出橄欖枝,要求你轉證人或 : 認小罪,換來不起訴和易科罰金,很多人都會和檢方合解. : 那我們回來看小曹的性招待和放水案.首先這只是在檢方的起訴證據中,根本是無罪和法 : 院認證一點也沒關係. : 檢方認為小曹有性招待,那也只是檢方認為,因為沒有對價關係. : 到了法院,小曹可以說,我和酒家女只是兩情相願去開房間,我又沒結婚也沒付錢.是要 : 判我嫖妓還是通姦呢? : 至於組頭給酒家女開房費,那組頭不能贈與金錢給酒家女嗎?只要在每人年度贈與額內, : 組頭贈與酒家女,有犯什麼罪?? : 因為小曹根本沒打假球,所以上述的條件,在無對價關係上,全部都可以成立.那在法院 : 內誰贏誰輸還很難說. : 今天小曹的錯,目前來看只有,曾經想打假球和及和酒家女開房間兩樣而已. : 剩下的只是,鄉民只是因為自己心中想封殺他,所以就要中職也一起封殺,然後扯不起書 : 內容當佐證. : 中職的起訴就封殺,真的只是一大笑話.要也是法官判決在封殺,才會有所謂的法律認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1.2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419965549.A.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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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所說的,那是因為那為球員有收錢的事實,產生了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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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而小曹這點,我原文已經說了,無對價收錢和打假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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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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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美國的庭審制度因為有審判團,所以和台灣明顯不同!更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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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小曹這事連法院都沒上,檢方就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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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曹在法律上就是未遂不罰(小罪) 大一點的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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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叛國罪)就是未遂亦罰 相對的在棒球上 這種行為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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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諱的大罪 所以未遂也要罰(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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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出現了高官企圖通敵判國 計畫已經準備實行但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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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颱風延後 剛好在颱風天被抓 這樣也可以不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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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法律的層次上 叛國就是無可饒恕的重罪 未遂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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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運動競技的層次上 打假球是無可饒恕的重罪 未遂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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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是前者是受死刑或無期徒刑 後者終身禁賽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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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歧視前往八大行業消費的人,本身又高尚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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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被拿來當標準時候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它根本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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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以個人主觀上的喜好來決定而已,如果今天是回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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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當總教練,這些提倡一夫多妻的來看小曹或許結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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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性歧視有啥關係,他是被簽賭相關的招待去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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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組頭招待去吃黑白切也一樣會造成問題,黑白切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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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招待]一詞為檢方所提的論點,而辯方還沒機會上法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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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檢方就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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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別再跳針了,人家的論點是"法律上有沒有罪根讓不讓他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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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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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跳什麼針,我回的都是就法律層面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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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層面 黑曹也沒被判罪 也沒關也沒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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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現在是在護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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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不問中職小曹無罪沒關也沒罰錢是要封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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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歧視,認為跟可疑人士出入這些場合的人就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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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道德有瑕疵到不准他打球,難道不是用個好喜好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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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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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不出入就認為出入這裡的人都有問題,這就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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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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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選擇相信白手套跟組頭的證詞(有收錢且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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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相信小曹的證詞(有出入但非招待也未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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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都是出入相同場所之人,卻憑個人喜好來決定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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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事實,這難道不是一種選擇性 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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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你咖馬曹只要動了"念頭"就是棒球死刑,就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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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你內心高尚的道德標準,就是詐欺該被判刑,我想你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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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來為全世界的刑事法開拓一條全新的道路的,畢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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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一個正常國家法律(北韓除外)是可以處罰內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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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你的主張如果推廣成功保證你成為刑事法類的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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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正義魔人根本主張思想犯都得處罰,跟他們認真幹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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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不是純粹的思想犯喔 他有接受性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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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說不定是自己爬上去的,對曹嬌嗔道:我要強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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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Bonds就是被封殺的…連最低新約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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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到預備階段了,怎麼還是思想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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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犯?曹有對被害法益達到輕度危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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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組頭見面吃飯了 對打職棒來說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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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覺得看假球也沒差也沒甚麼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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