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曹錦輝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12/29 17:22), 編輯推噓-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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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neseliou (CHINESELIOU)》之銘言: : 支持的人很多,反對的更多, : 我認為棒球是一場娛樂性質,原本就大於實質的表演, : 有一輩子相信, : 自然也有一輩子當成娛樂, : 小曹有他的話題在, : 也有他另人不接受的行為在,那倒不如看著他到底有多少 : 能力在球場上,與其評論, : 不如期待,等待。 : 真相影響了CPBL。 : 但,真相不會改變,只是環境不同,我們很難判斷道奇以什麼標準看待,我們也很難不接 : 受日後的事實, : 那不如回到根本,我們所支持的球技,我們曾經所愛的球員。 : 走一步算一步, : 相信他也得到他該有的撻伐, : 他也有努力過,至少還在努力 : 相信他的努力, : 大過相信他會再一次的誤入歧途還要來的有意義~ 我跟你講真相是甚麼好了, 沒有證據證明曹錦輝拿了錢, 目前就只有這個真相. 光憑起訴書裡面所言, 也是聽信該人的片面之辭, 你沒有證據證明他有拿. 如果有, 趕快拿出來, 我跟你保證, 曹絕對上不了大聯盟, 即使簽了約, 也會被大聯盟強迫解約. 美國大聯盟注重的是有沒有發生這個事實. 不是聽人家隨便說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1.2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419844920.A.77C.html

12/29 17:23, , 1F
法律目前就是曹沒拿錢沒打假球~~但是接受性招待!!
12/29 17:23, 1F

12/29 17:30, , 2F
或許跟93mph相比,台灣法律和中職更不可信吧
12/29 17:30, 2F

12/29 17:34, , 3F
接受性招待跟收錢是一樣的東西 你所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有
12/29 17:34, 3F

12/29 17:35, , 4F
是非得要看到性愛錄影帶才肯相信嗎?
12/29 17:35, 4F

12/29 17:36, , 5F
當出記者會上 記者問起曹錦輝有無喝花酒時
12/29 17:36, 5F

12/29 17:37, , 6F
岩元理惠的回答是 "這有違法嗎?(翻白眼)"
12/29 17:37, 6F

12/29 17:37, , 7F
等價交換的東西也算好嗎
12/29 17:37, 7F

12/29 17:38, , 8F
是否該感謝樓主這種M屬性球迷 我們才能看到經紀人如此嘴臉?
12/29 17:38, 8F

12/29 17:41, , 9F
護航護的真咖馬曹的爛,滾邊去吧你
12/29 17:41, 9F

12/29 17:42, , 10F
你真的認真看過不起訴書?
12/29 17:42, 10F

12/29 17:45, , 11F
他只是衝撞妮妮喝花酒又沒打到假球,所以他是無辜
12/29 17:45, 11F

12/29 18:04, , 12F
完全支持小曹
12/29 18:04, 12F

12/29 19:37, , 13F
你可能不知道在刑事訴訟法裡人證就是證據的一種...
12/29 19:37, 13F

12/29 22:37, , 14F
不然你以為違停幹嘛選立委 可以接收招待但不一定要幫你啊
12/29 22:37, 14F
文章代碼(AID): #1KeHquTy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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