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托嬰因稽核缺失被取消準公共,補助也沒了
推文太多我沒有仔細看
但針對標題這個問題 我覺得有必要特別回文告訴大家一個答案
Q 當你念的托嬰不再是準公共化,第一件事情要做什麼?
A 請即刻前往戶籍地之行政中心申請地方政府育兒津貼
(如果你無法無縫接軌到另一個準公共化托嬰的話)
像我的例子就是小孩一出生我就去申請這個育兒津貼了
一個月2500
過了半年將小孩送去離家徒步五分鐘內可到的準公共化托嬰
然後就收到公文說這個準公共化補貼和地方育兒津貼不能同時領
所以市政府就將這個2500停發了
又過了半年
這半年呢
我家小孩生病住院兩次 都是重感冒併發嚴重的鼻竇炎+蜂窩性組織炎
托嬰中心因有人感染腸病毒停課一周
然後就收到托嬰中心說他們沒有通過準公共化的通知
接到通知我們稱了一個月後還是決定退托,住院兩次太驚嚇也太累了實在不想第三次
一陣兵荒馬亂娘家婆家都來帶過之後穩定下來才發現
咦~~ 那2500呢?
原來是要自己重新申請才會補發唷
那個準公共化的補貼我們自動幫你停掉 但是育兒經貼你要主動重新申請才有喔
我們這裡看到你11月就沒領準公共化補貼,
但是你2月才來申請我們的津貼不能溯及既往喔
所以我就因此損失了7500
應該有很多父母都很精明絕對不會犯我這種低階錯誤
白白讓每個月的2500飛走
但我想一定有人不知道會是這種狀況
尤其小孩要重新適應環境或者再找人幫忙照顧
可能也無暇顧及
所以大家要特別注意
-------------------------------
其實小孩去這個托嬰我看她適應得不錯
她也很喜歡其中一位老師
可是這托嬰中心確實有地方需要改進
我沒有去問市政府到底這家為何沒通過
但是連續小病不斷+兩次住院大病這事實就在眼前
也不須問
有一個地方可以分享給大家
那就是這個托嬰常常會將其他小朋的私人物品讓我家小孩帶回家
(可能我們也有很多水杯紗布巾奶瓶湯匙之類的去過別人家了吧)
這大概是個警訊
我相信這托嬰絕對沒有虐嬰之類的事情
可是衛生管理上可能有蠻多細節都有疏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準公共化的政策
並不是誰做錯就處罰誰的政策
只是因為這個托嬰不符合準公共化的標準
所以家長就不能再領到參與準工化的補貼
然後我退托 我後面還有很多家長排隊要將小孩送進來
對這家托嬰中心而言唯一的影響
大概就是在給家長的信上寫的那樣 號稱是老師們的士氣受到影響吧
可是對家長而言真的是天下大亂
但面對這一切
其實首要目標是先安頓好自己和小寶寶
那個托嬰中心到底怎樣 我覺得沒上新聞的話應該是沒差
說實在一開始覺得小孩去那也滿開心 也想說算了
可能抵抗力會慢慢變好
鼻竇炎的事情反正我本人也有鼻竇炎也許不能怪托嬰
小病的部分主要是尿布疹+念珠菌感染反反覆覆
這真的沒有進步的跡象
不禁擔心起哪時候又可能要第三次住院
只好退托
家長的精神有限
還是多花心力幫自己和孩子找最適合的環境比較重要
雖然一定會有情緒 但請盡量不要做於事無補的事情
那反而會讓自己忘記最重要的目標:給孩子最好的照顧
那就能理解準公共化也不是唯一的指標
環境、距離、老師和小孩的緣分等等也都是
這是過來人的經驗 希望對你能有些微的幫助
※ 引述《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之銘言:
: 已去電社會局,補充在推文下。
: 接到一通令人傻眼的電話,想看看板上家長有沒有遇到一樣的事?以及後續如何處理?
: 托嬰打電話來說,因為年初稽核的缺失,他們將被取消準公共化
: 在市府方相關網站上還沒看到稽核結果與懲處
: 所以,7月開始我們就無法領6000的準公共化補助了
: 托嬰中心表示如果不願續留,可以協助轉介其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
: 電話的開頭就有一一說明缺失內容,總共三項,規定是超過兩項就取消準公共化資格
: 聽完之後我接著問,那托嬰中心有沒有考慮從價格上去補貼家長
: 得到的答案是不會,因為在加入準公共化之前收的費用更高
: 已因應準公共化的價格降價,所以不可能再調降
: 電話說完之後隨手google一下,發現去年底就有類似新聞
: https://n.yam.com/Article/20191104408915
: 雖然原定下個學年度孩子會換去幼幼班,但還是很傻眼
: 即便知道業者做好就沒事了,但也還是覺得被懲罰,
: 更無法想像如果是剛送托適應的孩子怎麼辦
: 每次看到托嬰來電真的都很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03.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88777688.A.4EA.html
推
05/06 23:32,
4年前
, 1F
05/06 23:32, 1F
推
05/06 23:44,
4年前
, 2F
05/06 23:44, 2F
推
05/06 23:51,
4年前
, 3F
05/06 23:51, 3F
→
05/06 23:52,
4年前
, 4F
05/06 23:52, 4F
推
05/07 00:05,
4年前
, 5F
05/07 00:05, 5F
→
05/07 00:05,
4年前
, 6F
05/07 00:05, 6F
→
05/07 00:05,
4年前
, 7F
05/07 00:05, 7F
→
05/07 00:05,
4年前
, 8F
05/07 00:05, 8F
→
05/07 00:05,
4年前
, 9F
05/07 00:05, 9F
→
05/07 00:05,
4年前
, 10F
05/07 00:05, 10F
→
05/07 00:06,
4年前
, 11F
05/07 00:06, 11F
→
05/07 00:06,
4年前
, 12F
05/07 00:06, 12F
推
05/07 00:35,
4年前
, 13F
05/07 00:35, 13F
→
05/07 00:35,
4年前
, 14F
05/07 00:35, 14F
→
05/07 00:35,
4年前
, 15F
05/07 00:35, 15F
→
05/07 00:35,
4年前
, 16F
05/07 00:35, 16F
→
05/07 00:42,
4年前
, 17F
05/07 00:42, 17F
→
05/07 00:43,
4年前
, 18F
05/07 00:43, 18F
推
05/07 03:15,
4年前
, 19F
05/07 03:15, 19F
→
05/07 03:15,
4年前
, 20F
05/07 03:15, 20F
→
05/07 03:15,
4年前
, 21F
05/07 03:15, 21F
→
05/07 03:15,
4年前
, 22F
05/07 03:15, 22F
推
05/07 07:14,
4年前
, 23F
05/07 07:14, 23F
推
05/07 09:14,
4年前
, 24F
05/07 09:14, 24F
推
05/07 09:24,
4年前
, 25F
05/07 09:24, 25F
→
05/07 09:24,
4年前
, 26F
05/07 09:24, 26F
推
05/07 09:57,
4年前
, 27F
05/07 09:57, 27F
推
05/07 10:05,
4年前
, 28F
05/07 10:05, 28F
推
05/07 10:23,
4年前
, 29F
05/07 10:23, 29F
→
05/07 10:23,
4年前
, 30F
05/07 10:23, 30F
推
05/07 10:35,
4年前
, 31F
05/07 10:35, 31F
→
05/07 10:35,
4年前
, 32F
05/07 10:35, 32F
→
05/07 10:36,
4年前
, 33F
05/07 10:36, 33F
推
05/07 13:01,
4年前
, 34F
05/07 13:01, 34F
推
05/07 13:36,
4年前
, 35F
05/07 13:36, 3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