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信徒狗咬尾巴迴圈推論法
※ 引述《JMS1978 (屬靈先生)》之銘言:
: ※ 引述《mocear (莫西亞)》之銘言:
: : 以上為標準的「狀況證據」,和不在場證據的情況類似。
: : 因此信徒一看到錢,馬上訴諸證據。
: : 證明老耶不用證據,證明現金需要證據--這就是信徒邏輯。
: 人看不見神 神透過行為 使人感受到神的存在
: 此行為 就成了人發現神的證據
: 五億借貸是行為 你只是看到我 你有感受到你曾借錢給我
: 所以 我就成了你發現有借貸的證據
: 有沒有覺得類比怪怪的??
: 這就是你的邏輯
JMS聲稱中產生了世界上第一次出現「人」是債權人發現借貸關係的理由。
民事訴訟法上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笑。
硬凹的下場就是凹到自己論調爛掉。
: : 屍體=證據。
: : 也就是說,屍體就是證據A。
: : JMS信徒一天到晚要告人,怎麼不把刑事訴訟法讀好先?
: 我不是學法的 也不是由我來告人
: 我們提告的對象 除了媒體 以及媒體資料提供人 也無他人了
: 要給人戴上一天到晚告人的帽子 還是省省吧
哦?之前基督教版30個論事件又是哪家媒體?
你沒法律常識這不用講大家都知道,有法律常識的人不會蓋債權人看到某人
就會產生借貸關係。
: 神做了什麼 所以信徒說神存在
: 我使地上多一具屍體 所以你說我殺人
: 信徒的見證 你們不認為是證據
: 講到屍體 大家都當成是證據了 這不就是共識??
: 可是信徒見證的部分 你我並無共識咧
: 不就是類比失敗嗎??
屍體何在?不看文章就亂回文。
屍體就是證據A,前面又說證據ABCDEFG通通沒有,那哪來的屍體?
自己的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還蓋什麼類比。
: : 這個你所謂的蠢案例由耶穌親自示範。
: 歐~~~耶穌治療患者的詳情 你清楚嗎??
: 如此講究證據的你 看了幾段文字描述 就下判斷
: 豈不大小眼
這可是為了配合你的程度,特地拿聖經出來的。
文字證據,又名「書證」,一樣是刑事訴訟法裡面規定的「證據」之一。
至於有幾節,剛剛看了一下,總共31節,分置於馬太馬可路加,你可以說
三福音是虎爛的沒關係。
--
聯合踹人天地
專職對付教主、教皇、主教以及上天的精兵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27.189
→
05/04 17:58, , 1F
05/04 17:58, 1F
推
05/04 18:04, , 2F
05/04 18:04, 2F
→
05/04 18:05, , 3F
05/04 18:05, 3F
→
05/04 18:06, , 4F
05/04 18:06, 4F
→
05/04 18:07, , 5F
05/04 18:07, 5F
→
05/04 18:07, , 6F
05/04 18:07, 6F
→
05/04 18:07, , 7F
05/04 18:07, 7F
→
05/04 18:08, , 8F
05/04 18:08, 8F
→
05/04 18:08, , 9F
05/04 18:08, 9F
→
05/04 18:09, , 10F
05/04 18:09, 10F
→
05/04 18:55, , 11F
05/04 18:55, 11F
推
05/04 19:03, , 12F
05/04 19:03, 12F
→
05/04 19:04, , 13F
05/04 19:04, 13F
→
05/04 19:04, , 14F
05/04 19:04, 14F
→
05/04 19:19, , 15F
05/04 19:19, 15F
推
05/05 08:44, , 16F
05/05 08:44, 16F
推
05/05 10:57, , 17F
05/05 10:57,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