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奧雷特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網拍不給退貨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 我看你是被拍賣網站洗腦太久,
: 是嗎?
: : 乾脆消保會由奇摩和pchome共同維持,消保法也給商人解釋好啦。
: 事實上法律很清楚在那邊
: 鑑賞=試用?
: 我國文沒有學很好啦
: 但是我翻字典好像只不到這樣的解釋?
: 下次我買食品試吃 不給退 你要不要幫我處理一下?
電風扇是吃的?
而且食物本來就不在七天保障,別鬧了,你真的有看過法條?
: : 我以自身申訴的經驗告訴原po,申訴就對了,調解時,
: 本來申訴就對了
: 反正花的是原PO的時間
: 不是你 不是我 也不是賣方
: : 包裝有問題,就補錢,商人若對使用後有疑問,就叫他提出相關毀損或滅失證明,
: : 扣一扣退剩餘的錢,不管怎樣退剩餘的錢也比留著爛東西好。
: : 說拆了就不能完全退,那是騙天兵的。
: 這個CASE你有沒有從頭看一下?
: 他拆了 拿去用 但是聲音太大 不喜歡 所以想退
: 但是賣方要他自己出郵資寄回去
: 買方不爽 所以去申訴 希望賣方順便 賠償他去開協調會請假所損失的工資
: 賣方還說既然都要開協調會 那協調會拿給賣方就好 買方還不要 說不能這樣善罷甘休
: 不是單純拆了 不能退 你要回文也看一下文章吧? 你跳著看也不是這樣
: 搶著當小酸酸也不是這樣.....
: 我看那個風扇用郵局普掛大概40$就能解決的事情 居然要花400$成本去處理......
一ˋ從哪看出原po一定需要補償包裝費?
二ˋ你還沒教我商人怎麼場證明電風扇開過一次就造成毀損滅失
三ˋ如果沒補償又有和解相關優惠,我想不到不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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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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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令就是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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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扯一大堆,原PO開文認定店家黑的理由:
1.不回應 2.不付費 3.不給退
我文章目的就是回應2.3的說法。
原PO主張退費並且不支付運費,跟商家是否提出包裝費以及滅失費是兩馬子的事情,
跟上面原PO主張無衝突,我從法令解釋原PO可以退,
只是有些細節請原PO注意一下,這可能是調解時的重點。
某天才突然看到包裝費和滅失費就高潮認定原PO已經把包裝搞壞,
甚至連開模開開線費都出來算。
講不贏又開始凹自己的建議比較省,
我覺得我比較省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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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者是自產自銷可能還好掰,
一個代理商要拿些OX證明本來就比較困難,
更別說在調解上胡說八道,
有機會消費者能爭取,我認為應當儘量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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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是我疏忽,為表負責故不修改文章並在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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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