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吃到難吃的東西,你願意付錢嗎?
※ 引述《chh0213 (耳背沒藥醫)》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
: 我是會付錢
: 以下是講我在一間令人傻眼的店的經驗
: 在高應大附近的愛國超市附近的一間蚵仔煎
: 就是騎樓下的其中一間
: 那間蚵仔煎的特色就是"髒"到誇張
: 點了蚵仔煎之後
: 那個漿是現攪,而且就是直接開水龍頭的水,隨性的撈幾大匙太白粉
: 在一個看似鐵水桶,但我催眠自己那個只是比較像水桶的碗公
: 中
: 拿著完全沒洗過的大湯匙攪,現點現攪
: 而且還不一定會攪開喔!
: 蚵仔煎的菜不熟是正常的
: 有一次我點蚵仔煎,
: 就點到一盤太白粉完全沒攪散的
: 看到立刻跟老闆說這個情形
: 沒想到他就笑笑的話「喔~這沒啦散啦」
: 嗯我看的出來.....= =
: 然後完全沒有想幫我重弄一份的意思
: 我就說可以重新給我一份嗎?
: 他就笑一笑
: 說好,
: 然後開始去洗他的鍋子之類的
: 完全沒有想立刻幫我做的意思
關於這一段,我有類似的經驗。
記得是在台北的中華路,接近萬華那段,某家早餐店。
我在那邊吃到冷凍的薯餅。
咬了一口,外面是熱的,裡面又硬有冷,害我牙齒有點發酸。
我也立刻跟老闆說這個情形。
老闆於是把我咬了一口的薯餅拿回去,放回鐵板煎了一下又還給我......
你覺得這樣有沒有好一點?
--
1.甲方不得討厭乙方。 2.也就是說,甲方必須喜歡乙方。
3.永遠不會變心。 4.絕對不會變心。
5.乙方寂寞時,甲方會一直隨侍在側。
6.不過乙方隨時都很寂寞,即代表甲方必須永遠隨侍在側。
7.這麼一來,人生應該會往正面方向前進。 8.應該可以消弭痛苦。
9.毀約者必須罰款一千萬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0.172
推
03/22 09:40, , 1F
03/22 09:40, 1F
推
03/22 10:56, , 2F
03/22 10:56,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