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推薦羅馬跟中山北路的LV
※ 引述《kennylin0309 (孤獨一人的戰爭)》之銘言:
: 這個問題我想可以繼續討論認知差異
: 賣方:認為出售的時候包包並沒有瑕疵,而這個瑕疵應該是使用者自己造成的
: 「所以不給換」
: 買方:認為這個瑕疵出售之前就存在,雖然當時自己沒有徹底檢查
: 「賣方應該要負責」
: 意思是說,在商品出售的當時,賣方並沒有幫助消費者確認所購買的商品
: 還是反過來說,在購買商品的時候,消費者放棄確認商品的權力?
: 假設出售之前就有瑕疵,而賣方沒有做好品管,那真的是不負責任
: 不管價錢多少,賣方都有做品質管理的責任。
: 那品管也是消費者的責任嗎?
: 那麼現在該怎麼辦呢:
: 這個瑕疵到底是何時造成的?(不知道爭論的重點會不會變成這個)
: 一、由賣方來證明出售的時候並沒有這個瑕疵
: 二、由買方證明這個瑕疵再出售之前就已經造成
: 大家覺得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 把包包拿去實驗室,看瑕疵到底是何時造成的?
我很想,真的。
因為我回國第一時間(回國第二天)發現就拿去了,
我想如果是要惡意換貨的人,
應該要好好提個爽在去吧?!
且入出境都有紀錄可以查詢,
我也可以提出。
我也帶著信用卡簽單,購買證明,
一切都符合該公司全球換貨的標準。
除此之外,當初我去買時還有兩個朋友陪同,
我相信她們也可以幫我作證當初在羅馬遭到的不友善對待。
這些我都有跟台灣這邊提過,不過她們就是不願意聽,
客服小姐從頭到尾都說:
很不好意思,不過我幫你爭取過了,結果就是不行。
說了十分鐘一樣的話,因此我才會覺得很懷疑她們是否有處理?
目前我已經跟記者聯繫中,
不過,我不知道她們會不會幫我,
畢竟LV家大業大,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
以她們的立場,少一個顧客根本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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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這樣讓你走,流淚也要讓你走,多麼不捨也要讓你走,唯有讓你這樣走了,
才能完成某種事情,才能從這長長久久無止無盡的悲哀之河中流出。
看著你愈來愈模糊的背影,即將消失在我的視線,我流著淚,努力記住你最後的樣子,
這或許是整個宇宙裡,我們最後的一點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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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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