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抱怨] mo mo paradise連打招呼都要錢!

看板Anti-ramp作者 (糗爺真的太強!!)時間18年前 (2006/05/28 02: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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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爭議更多 吃到飽的店 要帶位 要增加人數 必須由店家主動跟顧客說明 以及了解 登記 這是店家的常識 所有需要以人頭計費的店家 都必須注意這些 死要錢 更是非常難看的情況 這跟你的實話實說沒有關係 只是你必須了解 經營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賺錢的人必須做更多的思考 減少客人的不快 要是這樣的情況繼續發生 這樣的錢能賺多久?? 避免這種爭議 我更認為沒什麼必要 該做檢討的是店家 沒別的原因 只因為其他店家有太多方法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而這店家 沒做 ※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銘言: : 推 padparadscha:研究之後呢 我還是不了解你發言的邏輯 可否說清楚一 05/27 13:09 : → padparadscha:些 相信不少人 還是不能理解你想表達的意義 05/27 13:10 : 好吧我再解釋一下 最後一次喔 : 你要講法 說店家收取費用是違法的 : 就拿提出的那條消保法來說 : 門口明顯說明消費方式的告示牌算不算"明示告知" : 客人主動進場算不算"默認同意"契約? : (有關帶位小姐的問題我之前解釋過了不多打字) : 為什麼會有訪客問題(通常都發生在自助式餐廳 KTV DISCO這類算人頭收費的店) : 大家會覺得怎麼那麼機車 好像把每個人都當賊 : 店家是營利事業 會盡量把損失減到最低 : 訪客他沒有消費意願 卻有使用服務的可能 : 我說過服務業是服務千種百種人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肯守規矩 : 才會發生這種情況(EX訪客10分鐘時限 或是直接拒絕訪客) : 實話實說 令人不悅之處請多包涵 : p.s:想回文請討論回信箱 不用多佔版面讓大家勞心傷眼 -- 老婆.... 我要跟我德州來的朋友 去山上的小木屋 釣魚 喝威士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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