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抱怨] mo mo paradise連打招呼都要錢!

看板Anti-ramp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6/05/26 17:2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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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之前提供的觀點 只有講究經營者的利益取向 所以不會去收這種錢 同時 我想講的是 這種行為 我不認為經營者就是對的 是可以的(純粹對錯立場) ※ 引述《pinguliu (想吃橘子)》之銘言: : 我提到無形服務是因為 : 很多人都會有一個觀念 : 進一家店 不吃不喝=沒有使用服務=不用付錢 : 但是事實上還是有使用到 : 要不要讓你付錢 怎麼讓你付錢 每個老闆做法不同在此贅述 : buffet式餐廳食物都是開放式的 : 像原po這種訪客並沒有造成店家實質上的損失 只是來找朋友打招呼 : 我想很多老闆願意給客人方便 : 萬一遇到這種機車的店呢? : 他要凹你很簡單啊 就說我們食物開放式的 你有沒有吃不知道 : 在原文中該店經理的理由比較像是在刁他們 : 那如果換成我剛剛說的理由也一樣說的通 對吧 老實說一句話 說的通不代表什麼 就好像人家跟你上了床 做了愛 不代表他就要嫁給你 更不代表他已經承認他想當你女友 講明白一點 這個世界上沒有說不通的道理 只要會講 所有的道理通通可以說的通 重點是這世界上 不是講道理的 是講法律的 你今天做事情就算做錯了 只要法律判你無罪 你照樣不需要負責的 你今天事情作對了 可是違反法律 你一樣要負責 回到原題 老闆凹進來的人 有吃他不知道 又怎樣? 今天要指證別人的罪 要人家負責 是要指證者提出證據 不是要那個被指証的人提出自己清白的證據好嗎! 開玩笑 那我今天不爽隨便安你一個“說的通”的罪 也不需要證據 那你就要準備辛苦去找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囉? (比方說 你來我家 我家東西不見 我就說誰知道你有沒有拿 要你賠償) : 然後帶位小姐在跑過來說 他以為這兩個客人是要進場消費 凹更大 : 很機車對吧(這只是假設情況請各位不要太過激動) : 原文中看不出來帶位小姐的反應 : 也不能真正確定原PO待了多久 :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 最好的方法就是約在外面 : 減少不必要的誤會與尷尬 是可以減少尷尬 其實今天正經一點的人 一點都不會覺得尷尬 如果對方沒有“事先的告知” <--這個就是消保法的重點了 (就如同前幾篇有人提到國外的店家 有事先告知他要入場費 這個我就認同) 那他本來就有進入裡面 而不需要付錢的權利 凹有用嗎? 凹有理就要付他錢嗎? 簡直目無王法 約在外面不過是小心謹慎 不想節外生枝 如果要證明對錯 原PO不如直接叫警察來算了 如果店家還凹他有可能有吃他們店裡的東西 又沒有證據的話 乾脆告那家店毀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48.152

05/26 17:47, , 1F
約在外面 就可以算出場 要進來 再付一次低消吧
05/26 17:47, 1F

05/26 17:48, , 2F
樓上真內行 我都還沒想到可以這樣凹XD 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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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1:42, , 3F
是有不少店的確這樣算啊...
05/26 21:42, 3F

05/26 23:58, , 4F
orz...那要請店家在手上蓋章嗎?...
05/26 23:5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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