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中逢甲森記快餐

看板Anti-ramp作者 (阿公)時間18年前 (2006/03/05 20:25), 編輯推噓9(9028)
留言3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2 (看更多)

03/05 16:49,
推~總是有大人沒看到真實情況就愛自以為的發表意見~~
03/05 16:49

03/05 18:55,
既然你這麼說,那你樓下發表的那篇.你是在現場囉~
03/05 18:55
我推文所說的 指的事板上很多人只要有看到類似這種文章 就會開始在原PO的文章內挑出語病,或是詞語敘述 來發表一些反駁原PO的看法 可是事實上自己並不是在現場,你怎麼會知道原PO的感受和店家的態度? 至於我後來發表的(下面的文章) 內容純粹是我自己對服務業的看法 而且是站在"根據原PO所描述的狀況來講" 跟你的"挑出原PO的字句來反問原PO" 根本一點都不一樣... 希望您能夠看清楚我下面所表達的東西 ※ 引述《grandpa (阿公)》之銘言: : 這位大大 : 我想您應該沒有從事過服務業吧 : 作過服務業的人都知道 : 自己和顧客之間絕對沒有"互相"這種鬼東西存在的 : 客人說什麼就是什麼,即使客人罵自己(除非人身攻擊) : 我們不會、不能也不可以對客人做出"任何不悅"的態度 : 這才叫做服務業 : 只要發生了你所謂"互相"的事情發生 : 我們就可以斷定這間店的服務非常之濫爛爛 : 從事過服務業的人,自己在消費的時候, : 往往也都會在潛意識裡要求商家能做到自己"所謂服務業的標準" : 這間店的態度是絕對不及格的 : 很多商家就是吃定大部分客人的這一點吧 : 所以服務水準一直都很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57.160.23

03/05 21:04, , 1F
你所PO的感想不就是相信原作所敘述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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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解讀字面得到的認知是不同,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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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你能夠讀得懂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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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07, , 4F
實在無須把我的id打那麼多xx,太矯情啦.有看文章的人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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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是我啊 @@ 我也不怕人家知道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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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再看一下原作的第一篇和第二篇及後來的推文,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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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差很多.你的服務精神已到達我很佩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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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不適合PO出完整ID= = 所以才會打那嚜多X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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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遇到奧克真的就只有忍而已...沒辦法擺臭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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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真的很利害 @@我是說真的 ,我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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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為自己在服務業 所以出門當消費者相對就會要求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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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也是有個限度,還是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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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能夠以高標準對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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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忍有限度...不過既然自己選擇了這工作,就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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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規定...如果無法遵守,那就不要做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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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奧客真是辛苦啦 @@ 我只能當客人了,基本上人是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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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互相尊重,但如果說我遇到一開口就罵我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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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回罵嗎?答案是不行~~ 所以在這裡真的不適用"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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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舉例來解釋我的互相,並不適當.如果有人貓我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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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會還手,變成和他一起錯.我會直接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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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沒有門路可以告客人= = 客人有門路客訴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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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客人是人身攻擊 當眾侮辱 否則真的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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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不尊重你,你沒笑容對待客人.我覺得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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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奧客,他不爽你再怎麼對他笑也是會客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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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換方向想,因為這工作已經很久了 當作修身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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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什麼人都有,所以板上才會有不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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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脾氣自然也變的比以前剛做的時候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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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好意思我不認同,要在現場才能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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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只要自己身為消費者看到態度惡劣的店家 那我就會臭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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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有原當事人的文章和勸善文才能PO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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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展現的服務態度,我很佩服.至於原PO的第一篇文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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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表達的是 "在合理範圍內,只要服務態度不佳我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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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26, , 33F
想法還是如同我的回文,推太多了 ..我都講完了,先這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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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27, , 34F
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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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27, , 35F
如果商家想要賺錢,納克人永遠就是最大的(但要在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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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28, , 36F
我的看法也就是這樣子~~ 謝謝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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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6, , 37F
看的我眼花撩亂@@~
03/07 08:26,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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