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借虛轉實的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 )時間16年前 (2010/02/04 17: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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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karyshinji (白熊是我,我是白熊)》之銘言: : ※ 引述《ikaryshinji (白熊是我,我是白熊)》之銘言: : 推 LinHenry:應收如果在跨期間前已收到,那應該是借銀行存款貸應收 02/04 17:27 : → LinHenry:次期的預收款項和次期的租金收入做分錄 02/04 17:28 : 推 LinHenry:如果你的意思是在期末造成資產、負債同時虛增的話 02/04 17:30 : → LinHenry:會計師查帳會幫你重分類掉,但是內部作帳這樣是許可的 02/04 17:31 : 其實我有考慮過這樣子,不過其實這就是公司那邊在問的事情 Orz||, : 我有這樣子考慮過,雖然說開出去的發票金額是六萬元,但是因為尚未 : 實現,所以僅就已經承認的二萬元部分做分錄,其於四萬元部分,待實 : 際兌現時再承認,於是: : 12/1開立發票時: : 借:應收款項 20,000 : 貸:租金收入 20,000 : 並做備忘錄註明,待次年度兌現時承認: : 借:銀行存款 60,000 : 貸:應收款項 20,000 : 貸:租金收入 40,000 : 這樣子處理。  12/31 應收款項  60,000    預收收入  40,000    租金收入  20,000  次期兌現  銀行存款  60,000  預收收入  40,000    應收款項  60,000    租金收入  40,000  我個人比較傾向這樣做分錄,會計軌跡會清楚一點,有助於立、沖帳。 當然你這樣做也沒有問題,只就是NET後的結果。  套句我客戶的話,我只管我好記帳,誰管你好不好查啊。  上述分錄忽略會計師重分類的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68.222 ※ 編輯: LinHenry 來自: 125.224.68.222 (02/04 17:50) ※ 編輯: LinHenry 來自: 125.224.68.222 (02/04 17:51)
文章代碼(AID): #1BQfWM01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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