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借虛轉實的問題
※ 引述《ikaryshinji (白熊是我,我是白熊)》之銘言:
: ※ 引述《ikaryshinji (白熊是我,我是白熊)》之銘言:
: 推 LinHenry:應收如果在跨期間前已收到,那應該是借銀行存款貸應收 02/04 17:27
: → LinHenry:次期的預收款項和次期的租金收入做分錄 02/04 17:28
: 推 LinHenry:如果你的意思是在期末造成資產、負債同時虛增的話 02/04 17:30
: → LinHenry:會計師查帳會幫你重分類掉,但是內部作帳這樣是許可的 02/04 17:31
: 其實我有考慮過這樣子,不過其實這就是公司那邊在問的事情 Orz||,
: 我有這樣子考慮過,雖然說開出去的發票金額是六萬元,但是因為尚未
: 實現,所以僅就已經承認的二萬元部分做分錄,其於四萬元部分,待實
: 際兌現時再承認,於是:
: 12/1開立發票時:
: 借:應收款項 20,000
: 貸:租金收入 20,000
: 並做備忘錄註明,待次年度兌現時承認:
: 借:銀行存款 60,000
: 貸:應收款項 20,000
: 貸:租金收入 40,000
: 這樣子處理。
12/31
應收款項 60,000
預收收入 40,000
租金收入 20,000
次期兌現
銀行存款 60,000
預收收入 40,000
應收款項 60,000
租金收入 40,000
我個人比較傾向這樣做分錄,會計軌跡會清楚一點,有助於立、沖帳。
當然你這樣做也沒有問題,只就是NET後的結果。
套句我客戶的話,我只管我好記帳,誰管你好不好查啊。
上述分錄忽略會計師重分類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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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68.222
※ 編輯: LinHenry 來自: 125.224.68.222 (02/04 17:50)
※ 編輯: LinHenry 來自: 125.224.68.222 (02/0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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