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證交法裡內線交易計程車司機
※ 引述《acs ()》之銘言:
: 請問一下高手 就是計程車司機如果偷聽到什麼內線交易
: 這樣有罪嗎? 因為我看參考書都說有罪 可是程律師上課時說無罪
: 可否請高手告知一下
以下是個人拆解的,內線交易六大構成要件:
1. 行為主體--具特定身分之人 (22之2條3項、20條4項、157之1條1、5項)
a. 內部人--董、監、經理、政府或法人、10%股東
b. 準內部人--職業or控制關係、喪失未滿6月
c. 消息受領人--從前受領消息
2. 主觀要件--獲悉 (157之1條1項)
3. 情況--重大消息 (157之1條4項、管理辦法)
4. 買賣時點--未公開or公開後12小時內,買入或賣出 (157之1條1項)
5. 買賣標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條、157之1條1項)
6. 買賣市場--上市、上櫃的交易市場 (157之1條1項)
a. 僅限交易市場
b. 僅限上市、上櫃 (興櫃?)
我想問題應該在1.c.吧,其他要件大概都是確定的,到底計程車司機是不是消息受領人?
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想當然是確定的,可是如果套用美國法來解釋,問題便很複雜@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2.16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