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verlover小組長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03/29 20:58),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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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g版主不是拒絕溝通 : 是聽不進去其他版主建言 我已經說過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只有單方面強硬,會有爭執嗎? 為什麼雙方意見不合,你硬要說我不聽對方的,而不說對方也不聽我的? 這不是一體兩面的事情嗎... 所謂的爭執,不就是雙方互相不認同對方觀點嗎? 對一個事情有爭執時,不是應該要就事論事才對,針對爭議點去看是非對錯, 為什麼要求我這邊必須聽從對方,而對方說的就一定是對的? : 並很強調 : "誰定的版規 出了事情 誰就去扛" 若你的同事跟你都很強硬,認為自己才是對的,難道你要替對方的政策背書? 這些也只是觀念,根本不具強制力,也影響不了管板的板規, 客觀事實就是你施政不當就得替自己的政策負責,就算我不說,事實也不會消失。 今天兩方都很強硬時,有一方勢必要退讓,所以我願意退讓,照對方的政策去走, 我的要求很微小,不願意替不認同的政策背書而已, 這樣叫做拒絕溝通? 難道讓對方決策,他的決策錯誤導致後果,還要肯替他揹黑鍋, 才叫做有聽進去對方的建言嗎? : g版主也先拒絕溝通 : 怎又來說其他版主不肯溝通呢 斷章取義... 那段話我回的是:『這邊就是沒辦法溝通下去了 你覺得都要照規定 我覺得並非如此』 該文第一段是Mike在認為不該凡事照規定走,而我則認為一切都要依法行政, 總之是在爭執基本觀念而已,所以我就說基本觀念不合就不必再吵這段。 這段根本與討論板務無關,對於板規該怎麼訂的討論,是我的職責所在, 從頭到尾完全沒有規避過。 : 組務沒有針對公告沒有宣導 沒有緩衝日坐處罰 : 這條規定僅只是該群組下的宣導 所謂宣導/勸告,是建議性質,根本不是法規,以此降罪更是莫名其妙, 另外宣導的出處呢? 不要告訴我是推文,私人意見還是組務公告都隨你解釋。 : g版主的作風 版友也很清楚的反應在板上 : 沒有做對跟做錯事的版主 : 只有是不適合管那個版的版主 我對於適任與否其實不太介意,這個警告於解除職務時也就失去作用了, 我來申訴單純是爭取一個就事論事的判決,我對於莫須有的罪名很感冒,如此而已 如果你認為輿論代表正確,那麼小狐洗錢賣P幣案時,八卦板捕風捉影的講你跟他很熟, 說不定也屬於共犯結構,那麼那群人的臆測就會變成正確的了嗎? penlyly在MakeUp板事件中,被幾乎全板的人譙,請問該判決,他依法行政錯了嗎? (相關連結 #1ByYGqhj (PttHistory) 有懶人包,內有全文出處) : ptt定了很多規定 : 但行政要推動的時候 : 需要政策執行 : 政策執行 需要外力推助 : 不外乎就是ptt所有的使用者 : 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 應該是人能運用規定來輔助自己 : 而非被規定咬的自己死死的 我也知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法官寫判決書仍得依照法條辦案, 如果大家怎麼說你就怎麼做,那就凡事都用選舉,還需要管理者做什麼用? 站方授權給你不是要你聽大家怎麼說就怎麼做,而是要你照站方的規定辦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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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3 claus說規定完全是現任組務人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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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案例 也不代表規定是可行的 組長只是聽命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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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單方面強硬,會有爭執嗎?」=要大家都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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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聽你的,那有爭執,就是另一方面的錯。(聽來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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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對方說我不聽他的 所以判我錯 我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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