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SoftPig)時間17年前 (2007/04/26 00: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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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站方現在的態度就是: 爆開了先鎮壓,鎮壓之後再找法源 沒有法源也沒關係,事後再補修條規定來自圓其說就好? 那還要站規幹嘛?就直接說『高層』說了就算不是比較省事嗎?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根據PTTLAW版法務站長判例中之說明 : 緊急處置權應先取得上級之同意,然無法於事先取得同意,則可先行處置,並於事後 : 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備追認。 : 關於本群組規未詳細說明之處,將於下次修訂時予以完備詳述。 : ※ 引述《siriusmax (成大機械研究僧-拔辣松)》之銘言: : : 那也只有這部份小組長沒有違反任何程序 : : 那其他部份呢? : : 我只提出這個問題 (因為其他的是問了 也不會有個所以然) : : ◎ 緊急狀況時新增版主這事情不是說要經過您的"同意"嗎? : : 記得您之前的文章有說到你並不知道這件事情? : : 那是否小組長違反程序問題? : : 若是,其相關懲戒為何? : : 請您回覆這個問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165.235.251
文章代碼(AID): #16BuV4Ro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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