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群組長
所以現在站方現在的態度就是:
爆開了先鎮壓,鎮壓之後再找法源
沒有法源也沒關係,事後再補修條規定來自圓其說就好?
那還要站規幹嘛?就直接說『高層』說了就算不是比較省事嗎?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根據PTTLAW版法務站長判例中之說明
: 緊急處置權應先取得上級之同意,然無法於事先取得同意,則可先行處置,並於事後
: 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備追認。
: 關於本群組規未詳細說明之處,將於下次修訂時予以完備詳述。
: ※ 引述《siriusmax (成大機械研究僧-拔辣松)》之銘言:
: : 那也只有這部份小組長沒有違反任何程序
: : 那其他部份呢?
: : 我只提出這個問題 (因為其他的是問了 也不會有個所以然)
: : ◎ 緊急狀況時新增版主這事情不是說要經過您的"同意"嗎?
: : 記得您之前的文章有說到你並不知道這件事情?
: : 那是否小組長違反程序問題?
: : 若是,其相關懲戒為何?
: : 請您回覆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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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1.165.23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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